郑雅令则不知死活地走近宁与锦,以指尖在吧台上敲出叩叩的声音。
宁与锦头也没抬的完全不理会,生怕他一理会又想揍人。
‘我昨天在地上看到一个东西。’郑雅今试探性地道。尚不知道是否为宁与锦的东西前,他不想打草惊蛇。
他虽是站在吧台边,却预备随时躲开宁与锦的拳头。
此语成功地引起宁与锦的注意,他泄愤似地将高脚玻璃杯重重往流理台一丢,抬头恶狠狠地瞪着郑雅今。
‘不要以为有君子旭罩你,我就不敢打人。’
‘是一串钥匙,好像是某个嘴唇柔软的人掉的东西。’郑雅今完全不懂得适可而止。
‘混蛋!’
最不想被提起的事情由最讨厌的人说出口,宁与锦不发火才奇怪!
他左手挥出拳,目标是郑雅今的右眼,右手则撑住身躯翻出吧台,两个动作一气呵成,利落得像在拍电影。
郑雅今料得到宁与锦有此一举,连忙退步避开。
‘老子今天不扁得你住院,我跟你姓!’宁与锦怒喝一声,再度趋前扁人。
郑雅今打人不行,闪人的功夫却比密与锦高明,只见他左闪右避的招式足以和金大侠笔下的凌波微步媲美,一晃眼已经溜至门边。
‘有种别跑!’
打不到人让宁与锦怒火更炽,在距离门口三步之遥处即大声斥喝。
‘不跑才会被你打到没种呢!’郑雅今转头轻佻笑着。
笑容漾在他俊尔的面庞上,是摄影师不会放过的绝佳镜头。
他好整以暇的站在门外,等着看宁与锦追是不追。
宁与锦暂时停止动作,模样很像’侏罗纪公园’里众人看见暴龙时的反应。
没办法,他对出门下意识排斥,一方面怕迷路,另一方面店里还在营业,负责任的个性让他很难丢下店不管。
不过,那是指一般情况。
当郑雅今从怀中掏出一串东西在他面前晃啊晃时,他什么理智都飞了。
君子旭由二楼下来时,仅来得及瞥见宁与锦飞奔而去的背影。
论打架,郑雅今绝非宁与锦的对手。宁与锦日日至少五十下伏地挺身和搬运店里要用的货品,所练就出来的蛮力不是跑业务的郑雅今所能比拟。
不过,人皆有专长。
大学时代郑雅今专跑马拉松,别人眼中可怕的五千公尺对他来说是小事一桩,直至今日他仍是忙碌时做做柔软操、仰卧起坐,有空闲则跑个几公里活动筋骨。
比逃跑,宁与锦绝对比不过郑雅今。
何况,宁与锦的致命弱点之二为--冲动。
如果宁与锦是个理智的人,那夜他不会一发现迷路即跳下车,至少会先问问司机目的地为何,觅得一个确切地点再下车,叫出租车时才叫得到。
偏偏,他冲动。
刚刚如果他有一丝丝冷静尚存,不会笨到追着郑雅今跑出来,该了解自己虽然熟悉附近地形,但是仅限于附近,走路五分钟外的地方他只认得到大学的路。
但问题就是他没有理智可言。
凭肾上腺素支撑,宁与锦一口气跑了十五分钟。
然后,不习惯长跑的他累得弯下腰不断喘气,腹部翻绞生疼。
郑雅令则站在离他五公尺处调整气息,整体来说比宁与锦好得多。
‘还要跑吗?’郑雅今露出微笑。
他修长的身子立于沁凉夜里,像只美艳狐仙,正在逗弄他的猎物。
‘混帐!一宁与绵低吼一声,被郑雅今激得全身发颤。
‘只不过是一个吻,犯不着这么生气吧?’郑雅今说出思索很久没有解答的疑问。正常人会为了一个吻气成这样吗?
他抬手擦去额上汗水--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不一样,连这个简单的动作看来都帅气得很。
宁与锦口中发出一串低俗咒骂,追上去打算给郑雅今一顿排头吃吃。
郑雅今耸耸肩,再度跑给宁与锦追。
又跑了五分钟,体力超过极限的宁与锦靠在路边一根柱子上休息,郑雅令则又是站在五公尺外优闲地掏出手帕擦汗。
‘你有带手机吗?’郑雅今忽然问道。
宁与锦抬眸瞄他一眼,气喘吁吁的说不出话来,表情倒是清清楚楚写着--有也不借你。
‘你有带皮夹吗?’郑雅今不以为意,勾起笑容问了第二个问题。
宁与锦依然没有响应,写在脸上的字句则变成--关你屁事!
‘你让我吻一下,我就告诉你怎么回去。’郑雅今打哑谜似地说道。
宁与锦深吸一口气后,将脑袋里闪过的骂辞尽数吐出。
‘我的要求不多,一个吻就够了。’不管宁与锦骂得再难听,郑雅今依旧笑得出来,原因大概是他察觉了一些宁与锦尚未知觉的事情。
‘神经病!’宁与锦气不过,举起拳头又要打过去。
郑雅今既不闪、也不避,直挺挺地站在原地等宁与锦。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宁与锦刚跨出一步,郑雅今话即出口。
对宁与锦来说,贞子不可怕、三更也还好、见鬼无所谓,他在这世上最害怕的只有一件事--迷路。
郑雅今的话正中他的罩门,教他怎能不当场傻住?
‘还是说这里离“地下室”不远,你能轻易回到家中?若真如此,我并不介意你的拳头打到我的脸。’郑雅今诚恳地说着欠扁的话。
宁与锦的拳头犹停在半空中,惊慌失措地环视四周。
夜阑人静,水银路灯散发出光芒……往左看,房子;往右瞧,房子;前面是巷子,后面……此路不通。
好、极、了,没有一个他认识的路标。
不用郑雅今提醒他,宁与锦也知道三更半夜这附近招不到出租车,况且他一没带手机,二没带皮夹,想走回‘地下室’--等天亮比较快。
‘我的要求不多,一个吻而已,只消你柔软唇瓣碰一下我的,叫我带你去哪里都成。’
不知何时郑雅今已靠近他身边,说着会让他抓狂的话。
宁与锦瞪着郑雅今,心里幻想着拿西瓜刀将郑雅今砍成十块八块的样子。
拜托!谁火大追杀人时记得带手机和皮夹?为什么他没带就得遭到变态袭击?
纵使这个变态长得不错,但是变态就是变态,是更改不了的事实……‘我不吻你会怎么样?’宁与锦放下拳头,怒极反笑。
郑雅今耸耸肩、漾开笑,没有回答。
‘最多我等到天亮有人经过,问路回家。’宁与锦狠狠瞪着郑雅今一笑,是黑道杀手开戒前的笑法。
‘店依然开着。’郑雅今轻轻松松地响应,提醒宁与锦‘地下室’目前是无主状态,会发生什么事情又有谁知道?
宁与锦严肃地一手搭上郑雅今的肩,另一手抓握成拳。
‘为你,我认了!’
随着话语一并送出的是击在郑雅今腹部的拳头,虽然没用是十成方,至少也有六成。念在郑雅今是初犯且情节不重,他没有顺势多送几拳。
郑雅今没呕吐,倒不是他挺得住,而是因为他晚餐没吃……宁与锦退后一步,冷眼看着郑雅今弯腰抱肚,痛到张口无声。
‘士可杀、不可辱。’他淡然道。望着郑雅今深刻五官因痛楚而扭曲,他的愤恨得到纾解,怒火渐减的感觉真好。
郑雅今仅能抬头看着宁与锦,说不出任何有意义的字句。
见状,宁与锦努努嘴,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最终选择举步离去。
找不到路没有关系,他努力往前走,走几个小时总会遇到人,问好路他就能回去了,不是非靠郑雅今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