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秘书,我也吃过了。”
这麽早?他们这对主仆还真勤劳,假日好像对他们没任何意义喔。
“宜室,你别问了,再等下去,那些饺子迟早长脚逃个无影无踪。”
他在开玩笑吗?”你乱讲,别拿骗小孩的把戏吓唬我.”
“宜秘书,总经理是怕你饿著了。”我们的对话止目定很幼稚,不然阿得不会边笑边帮他老板说话。
“阿得说得没错,”封书棹打开他腕上的特殊手表轻触,然後催我:”九点了,早超过你平日的用餐时间,还是快吃吧。”
“知道了。”他还真关心我的胃啊!心坎滑过淡淡的甜蜜,我低头乖乖吃起早餐,不知是真饿了还是封家厨娘技艺不凡,我将好看的水晶饺吃光光一改我挑食的坏毛病。
大概是听见我盖餐盒的声音,封书棹知道我解决完了早餐,他打开保温瓶,小心地倒了杯香味四溢的咖啡诱惑我。”我亲手煮的,要喝吗?”
我点头如捣蒜,满脸幸福捧过杯子,当醇美的咖啡滑进食道,香味渗入每个细胞後,我才算真正清醒过来。
“太棒了!”我赞叹,有咖啡喝的日子实在太美好了!“再来一杯?”
“当然好!”这一日,我睁大眼看封书棹倒咖啡,他动作熟练得像明眼人,在杯子七八分满时便止了手,毫无满溢之虞。这次我没再大惊小怪他的万能,怀疑他的眼睛是否真的看不见,因为根据这些日子的相处,我知道只要是封书棹用惯的器皿,他便能依倒咖啡的时间来判断该不该停手,”不过,你该让我自己倒,你知道的,我比较方便……”总觉得劳他为我服务不太好意思。
封书棹闻言扬眉,他嘴角噙著嘲讽的哂笑,问:”有多方便?”
该死!他误会我了。
“我没有任何轻视你眼睛的意思!”实在很想咬断嘴里那根老是闯祸的舌头。
“我知道。”他将咖啡递给我,确定我接稳了才继续说:”我的错,这表示我做得不够好,所以你才想自己动手。”
他说得是哪一国话?谁像他,眼睛失明了还能亲手煮咖啡,而且煮得咖啡还是我喝过最美味的,他现在居然连倒咖啡这等小事也要计较!
—拜托你少大男人主义,我想自己来,纯粹是困地不想当个茶来张口、饭来伸手的食客,OK.”
“为女生服务,是绅士应有的基本礼貌。”
是吗?我半信半疑,这些常人做来容易的事,对一个身处黑色世界的盲人,其实是十分困难的,天晓得他一化了多少时间和精力,才达到今天这样的境地?我凝视著封书棹的侧脸,脑中浮现起这些日子相处的片断,然後发觉他真有凡事不假明眼人相助的习惯这男人,自尊心还不是普通的强喔!
“好吧,我尽量不剥夺你当绅士的乐趣。”
“我是否该颁发一面奖牌,好感谢你的善体人意?”他似乎看穿我那绕了两个弯的意绪,了解我之所以又愿意当个”好吃懒做”的食客,是完全出於想配合他那骄傲又强烈的自尊心。
“可以啊,不过要二十四K金打造的我才收。”
封书棹大笑,他摇摇头。”没人告诉我你胃口如此之大。”
“现在你知道喽。”
“嗯,我明白了。我希望将来送你类似黄澄澄亮晶晶的东西时,你也可以收得像今天说得这麽乾脆。”
“收礼物这等好事,岂有推拒之理。”我以为他跟我开玩笑,所以爽快应允。
“那麽,我们达成共识了。”
共识?他不是在说笑吗?怎麽需要用到如此严肃的字眼?
“把咖啡喝掉吧,冷了涩口。”我尚疑惑著,封书棹便催我解决杯中的饮料。
“喔。”提到咖啡,我的胃就夸张得骚动著,像在提醒我没完全满足它似。
我捧起杯子,细日细口啜饮起人世间最香醇的棕色汁液,车厢中流泄著清灵的钢琴音乐声,营造了温暖幽雅的氛围。封书棹坐得离我如此之近,他好闻的草香体息左右著我的嗅觉,和浓郁的咖啡香融合成一种闻起来十分舒服的味道,我深吸口气,静静望著他,云时觉得这是收掉爸爸公司後,过得最幸福快乐的一个早晨。
“可以告诉我你为什麽笑吗?”
这麽神?看不见还能猜出我在笑!看着他的脸颊,好奇问他:你装的吧?不然怎麽知道我脸上表情?”
“我猜对了!”封书棹勾起嘴角笑了笑,醇厚的磁嗓在我头际低吟:”别问我为什麽,大概是直觉吧。”他移动尊臀偎近我两寸,睑面向我。”不管何项因素令你笑,我希望我占有一定分量。”
“没人告诉我你会算命.”我学他说话,脸颊却烈烈烧红—不会吧,封书棹不可能神到连我心里想什麽都知道吧!
“我是不会算命,但相处愈久,我愈来愈容易揣摩你的一举一动。”
“真的?那我岂不跟掩不住心思的三岁小孩无异.”我好生尴尬,封书棹该不会知道我和四年前一样,对他仍有深切的爱慕?
“不,你复杂多了。”
他的回答令我松了口气,在拿我当小辈看待的心上人面前,成了透明人的滋味可不好受。”谢谢,我会把你的话当赞美听。”
“看样子你是不打算与我分享你刚刚在想什麽了。实在不公平,我以为喝了咖啡受了我贿赂的人,会愿立忌付出一点点酬劳作为小小的报答。”
“我哪有这样小气!”
“那麽,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吧,我很想知道能博我可爱小秘书一案的原因。”
“天!你字典一定少印了、放弃。两个字。”
封书棹再度扬了扬他那双好看的眉毛,然後用十分愉悦的语调对我道:”很高兴你愈来愈了解我的个性.
“哼,我远比你所想像得还要了解你。”
“是吗?那我要受宠若惊了。”他讶里一的口气”点也不像相信我的说法。
“你还当我是四年前那个什麽都不懂的小女孩,对不对?”我撇嘴,气他拿我当幼稚世界的一员。
“我没有。”封书棹否认我的指控。”但有时候我真希望你是。”
“什麽意思?”他的话著实令人难解。”我不懂,难道你讨厌现在的我?”
“不……”他顿了好几秒,直到我以为这就是他给的答案时,封书棹又开口吐了句令我停止呼吸的话:”相反的,我想我是太喜欢你了.”
“阿得,停车!马上停车!”
我大喊,仓皇地从舒适的房车内逃出,我抖颤的双腿差点稳不住脚步,几乎跌了一跤,但心底那股奔腾沸扬的巨大冲击令我再度鼓起气力,向前又奔了十数公尺。
“宜室!回来—.”
封书棹焦虑急切的声音令我停止继续往前跑。
我回头,看到他持了根银白的手杖朝我的方向步来—他很急,步履与平日的优雅自若大相迳庭,甚至,还有些零乱,直到此刻,我才觉得他终於有一点点正常盲人该有的表现;虽然如此,上帝所赐与他的完美身形,仍致命地散发出迷人风采,没因他手上多了根银杖而损减一分一毫。我驻足原地望著他一步一步迈近我,但他愈接近我,我却愈发觉得绝望,像有道北极之水滑过我心谷——
我想……我是太喜欢你了。
乍听此语,我欢欣高兴得想抱住封书棹,以为他终於对我动心了,有那麽一秒,我甚至幻想自己穿上了白纱,而新郎,便是我恋慕已久的封书棹;可是,我该死的理智却在下一秒提醒我那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梦想……是啊,封书棹所谓的喜欢,只是以长辈的角色随日赞美我罢了,就像他先前说喜欢我”可爱的孩子气”一样,都是不掺和任何的男女情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