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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他逛街,像跟明星逛街。多少人朝他看,真受不了。

  “把你当作李小龙了。”我笑说。

  他白我一眼,“别乌揽,大哥,我是正经人。”

  “现在自称正经人哪。”我笑他。



  我陪他大包小包买了很多东西,他出手阔,凡是新鲜货色,都挑了买,不问价线,拿了几个大纸袋。我瞧瞧时间到了,就催他。

  “你先去,”他说:“我选一块西装料给爸爸就来。”

  “你不能迟到,走走走。”

  我硬把他拉出去。赶到龙凤,看看表,十二点差十分,松了口气。于是选了座位,叫了茶,喝了几口茶。思恩看他的礼物单子,根本不理来的是谁,然后摊开买的中文报,读了起来。

  我看着茶楼大门,果然,兰花准时而来。

  她没有听我的话,没有穿漂亮的衣服。一套哔叽衣裤,里面一件丝衬衫倒是好货色。左手上一只钻戒闪闪生光,腕上白金表,拿着一只大皮包,全身上下的奶油色。



  我心花怒放的站起来迎她。

  她看到我了,走到我们这一桌来。

  “大哥!”她笑看叫我,她没有看见思恩。。

  思恩听到这“大哥”俩字,差点儿没昏过去,整张报纸“刷”的掉到地上,他抬起头,呆呆的瞪看兰花。

  兰花略略转头,看见是他,也呆住了。

  两人对于着,兰花不懂得坐下来,他不懂得站起来。

  然后兰花忽然转头就走。

  我一手抓住她,“兰花。”

  兰花被我抓住了,还想挣脱。

  我低喝一声:“兰花!坐下,你这点面子都不给我!”

  她坐了下来,低下头,不响,她紧紧握住我的手,那手渐渐冷了。

  忽然我有点后悔,安排这种戏剧化的见面作甚呢?当然说明以后,他们两个人是不会来的,但是叫他们如此失措,又是我的多事,就显得不公平。

  于是我也内疚起来,说不出一句话来,当初预备好的说话,都忘记了。

  忽然之间,思恩哭了,他的眼泪簌簌的落下脸来。

  我看了心酸,觉得落泪的无论如何不应是他,不应该是男人,但是他哭了。

  兰花的脸是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过了很久她说:“我对不起你,思恩,是我不好,如今大哥让我们正式见了面,我亲自向你道歉,也是好的。”然而她声音里,却一点歉意也没有。

  思恩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眼泪,不发一语。

  兰花说:“我对不起你,”她看着他,“我从没有爱过你──我误会你是另外一个人,我以为你像他──我对不起你。”

  我在一旁听得如身堕冰窖:妻多年前的疑心竟是真事,然而我又有什么好处呢?她要喜欢我。

  我哑声说:“思恩……他变了很多。”

  兰花微笑:“我对不起他,我已经道歉了。大哥,你是不会明白的。多谢你来瞧我。”

  她站起来。

  我几乎哀求的望看她,思恩低下了头。

  我几乎哀求的希望她留下来,给思恩一点安慰,因为他彻头彻尾爱的,不过是她一个人。

  因为我现在明白了,因为她从来没有爱过他,所以他如此躁怒悲哀反常。

  兰花的眼神软了一软,然而只是那么一软,然后又坚决起来,转头走了,脚步轻快的,毫不犹疑的走了。

  我见她出了大门,开头是呆木,随后是哀伤。思恩是我深爱的兄弟,她竟如此对他!

  我真正是看错了她,看错了她。我由哀伤转为愤怒,我冲口而出骂道:“这真是婊子养的!”

  思恩仍是不响。

  我摸出钞票付账,我搭着思恩的肩膊,“我们走吧。”

  思恩不说什么,我们走了。

  到了香港,才发觉那天买的东西,全部漏在茶褛里,忘了带走。

  算得什么呢?

  我一辈子自问没有做错过任何事,只此一次,我承认我错了,实在多此一举。我解嘲的对自己说:也好,认识了一个人,做戏子的母亲养的女儿,自然是这个样子,再隔了三代,血里还是流着那种特素。

  过后思恩绝口不提兰花两个字,我因做了这件错事,无法弥补的错事,见了他就心疼,对他连说话也不敢大声。那日兰花竟没有为他坐下来喝一杯茶才走。她看我,不过当我是一个可欺骗,可以无限度容忍她的一个好人。

  她看错了。

  我再好也不致于瘟到那个地步的,况且我又不好。

  思恩没有提那件事,回了家,他积极的办公,积极的找对象。大家都很诧异,思恩要找的,从来不是对象,而永远是女朋友、情人、姘头。这一下子忽然找起妻子来,真大出人之意料。

  他与一个中等家庭的女孩子在一起,那女孩子白,瘦削,懦怯,一看就知道是个好女孩子,总是躲在他身后,微微的笑看,思恩的话是命令,她不会说个“不”字。穿的衣服多数是旗袍,然旗袍在这个女孩子身上,仿佛成了一种制服。而普通的印花料子,普通的裁剪,一点引不起人的遐思。

  我们都没有意见。

  这时候的思恩与三年前的思恩怎么一样!至少我就觉得他是很清醒的,我对他有信心。

  这女孩子只是一个白白的影子。不过很干净,静默的一个影子。

  然后他决定结婚了。

  女子觉得简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高兴得昏了头。

  我们都不说什么。

  连妻都不说什么,由此可知真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是思恩第一次婚姻,我希望他快乐,或是至少安安乐乐的过一段日子。

  照例是订婚,找房子,筹备婚礼。

  思恩自己的意思,他去买了一只红宝石戒指,四面镶看绿宝石,一红一绿,不知怎地,显得特别美,一野也不俗气,他取来予我们过目。

  妻说:“好美!”

  我看了妻一眼,妻页看我一眼。大家心里都想,这种艳丽的手饰要兰花这种女人才配衬得起,他此刻的未婚妻只一只小小的养珠戒子便可以了。

  这次爸懒下来了,什么都不管。

  思恩不旅行,不蜜月,不请客。

  他说:“真的除非去非洲,累都累死了!请客,又要请多少人?”

  他可没考虑到他的新婚妻子。他的妻子也没响半句声。

  那层房子倒是布置得很好,自然又是思恩的主意。一进房子,大厅完全中式,先是一幅字,不知找谁写的,那字倒是好字,上书:“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似旧。”没头没脑的半首词。妻与我面面相觑。

  红木的家具,也不知道他是哪里觅来的,两对花瓶,都是上好的货色,屋子里灯光影影,用的又是水晶杯子,时间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似的。

  他说:“没有墙色,没有满铺地毯,没有吊灯,我这屋子,至少不像廉价咖啡店。”

  家里没有佣人,他妻子亲自捧出了茶果点心,倒是做得一手好点心。

  我看着她那张小巧玲珑、端正细白的脸,有一种怜悯的感觉。妻对她特别好,帮她收拾了碗筷,进厨房洗涤去了。

  我说:“你应当开心了。”

  他忽然说:“我妻子是处女。”那表情是不置信的。

  “很好,她确是个好女孩子。”我说。

  忽然之间我有点尴尬。

  思恩改变了话题,“大哥,来看看我的书房,我买了一对好纸镇,不知是真是假,但看上去真舒服。”

  他的闲情现在都寄往那些上头了。

  我踱到他的露台去,在藤摇椅里坐着。

  忽然我的新弟媳妇叫了我一声:“大哥。”声音是细的,怯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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