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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大的震惊,这一声大哥使我想起了一个不该想起的人,我抬头看着她,她说:“大哥,请喝茶。”手中恭恭敬敬地捧看一只蓝花米通有盖有底的茶盅。

  这思恩疯了,在外国失了意回来,再一手创造个世界,要全中式的。中式的家俱、中式的用品、中式的妻子。

  我答道:“我自己来!自己来!”

  我觉得很没有味道。



  露台外一棵影树,那红花开得轰轰烈烈。

  但是我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过了好几个月,妻跟我说:“我上思恩家了,见还是没有佣人,他老婆爬在地上打蜡,这像什么话?”

  我说:“为什么不叫打腊工人?”

  “是呀,这女孩子也怪,说太闲了,不如运动一下。可是叫人看了算什么?仿佛咱们家买了个童养媳似的。思恩倒是规矩,他的忙是真忙,多少的应酬宴会,可是从不带她出去,她就守在家中。我见房里搁看一堆衣服,问干吗?她说是思恩第二天要穿的,先预备好了。那颜色都还配搭得不错,我才赞她,她又说是思恩自己的主意。这一对不要说是吵架了,简直连对白也没有。她倒是很开心。”

  这女孩子仿佛是一张白纸,思恩往上头写什么,就是什么了。思恩待她礼义双全。佣人她自己不要,司机她自己也不要,可是思恩呢?他快乐吗?



  我心痛如绞。

  我说:“你干吗不去问思恩他快不快乐?”

  妻不响了。

  结果我自己问了,思恩反问:“我有什么不快乐?我一生早就完了。”说得这么平淡,这么肯定。

  我默默的回家,几乎没失声痛哭。

  咱们兄弟俩,我是从来没追求过快乐,我也不敢去触动快乐,索性麻木不仁,一道直线过其一生。他一辈子都在追求快乐,抓得一点是一点,结果蜜的滋味他尝到了,失去以后,什么都如灰如缟一般。

  别问我谁幸福谁不幸福。我不知道。

  思恩不要孩子。两夫妻见面的时候不多,有时候我去了,只见空洞的客厅,空洞的人。倒是那首无头词,特别的笔汁淋漓──谁造闲情抛却久……

  生活必须延续下去。

  这女孩子无故闯进了思恩的生命,她应该嫁一个中学或是小学教师,或是银行职员……为什么她不想一想……恐怕是没有脑袋的吧?运气来了,也得看看道理合不合。否则,她自己不舒服,看着的人更别扭,忽然之间,我就把一股怨气完完全全的出在她头上;而且还好像非常的名正言顺。

  妻常说我:“这女孩子很不错,你对她太冷淡了。”

  我说:“我对人一向是冷淡的。”

  她不说什么。

  其实我待兰花又何尝热情过,以前我觉得兰花是个特殊的,与众不同的女孩子,现在虽然对她改观了,但我仍觉得她是出众的。好与坏,她都是强烈的,不比现在这个弟媳,只是一抹渍子,思恩虽然不是一件全新的衬衫,但是到底印看那么一道挥之不去的渍子,是可惜的。

  妻常有意无意间的为我解释:“他这人教书教久了,一切人都成了他的学生,一点分别也没有,他对人就是这么冷冷淡淡的。”

  这是她的好意,然而我并不十分感激她。

  妻说:“她是这么寂寞。”

  我白她一眼,“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我觉得她顶开心,嫁了思恩,还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一表人材,学问好相貌好,又有本事会得赚钱,又无不良嗜好,也不玩女人,如今性情变了,更稳如泰山,这样的丈夫,亮着灯笼没处找去,嫁了他,就想想也心甜。兰花运气可没这么好,兰花与思恩在一起的时候,思恩是花花公子时代,白相得昏头昏脑,这才离的婚。

  我常想,若果思恩早一点转弯,兰花与他?

  都是问号。

  思恩的生命还可以打问号,我的生命呢?已经完了。

  只不过是看着孩子长大,看着孩子做功课,看着自己脸上的皱纹现出来,看着自己的头发变白。一年四季。

  我是一个最没味道的人,最最没味道的人。

  思恩有时候与我出去喝一杯啤酒,他也会说:“大哥,我觉得近年来,你益发没……劲道了。”

  “老了,”我答:“虽然说父母亲还在,不能吾老,到底老了,说也奇怪,年轻的时候,总觉得仿佛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时间过去了,不外如此。”

  思恩微笑,一个忽然的微笑,他答:“可不是,年轻的时候。”

  我们兄弟俩坐在咖啡座里,可以躺很久,什么也不想。

  有女孩子在我们面前走过,也评头品足。

  思恩说:“瞧,物以稀为贵,这几个洋女人也雄纠纠,气昂昂的,不怕罪过的说一句,那时候.不过是为了省召妓的铜细,也去混洋女人。”

  我不响。

  可是那把柄就落在兰花手里了。

  “通奸,她告我通奸。法庭传我上去,我实在连那女的相貌都不记得,他娘的又不是碧姬芭铎!姓名也不知道,无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事隔多年,我才说了吧,真正不值!那女的不知是在酒吧勾搭来的呢,还是什么跳舞厅,真倒霉。兰花不过是要寻一个藉口,她要离婚。”思恩说。

  我不响。

  “离了也好,终久她也会想到我的好处,我是有好处的,是不是?大哥。”

  “自然,思恩,你是好的。”

  “你记得许多年之前?多年多年之前?她在打网球?你记得?”

  我记得。

  那日光,那球拍。

  思恩说:“可是就不过如此。”

  “啊,”我说:“思恩,世界上的事根本如是。”

  后来我又见了兰花一次。

  在大家都忘了她以后,我又见了她一次。

  她抱着个异常俊美的男孩子,约三四岁模样,在浅水湾沙滩上。她没穿泳衣,不过是普通的衬衫长裤,料子是很好的,她胖了,又胖了,脸上还差不多。

  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着两个外国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头,见到了她。

  她笑着走过来,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来,仿佛很有力气的样干。”

  她一直笑着走过来,她戴着一副金耳环,非常俗气的一种黄金圈圈,可是她戴起来有一种奇异的对比。我心中诅咒着她,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人,廿岁有廿岁的美丽,三十岁有三十岁的美丽!如今都中年了,还如此吸引!

  她问:“我可以坐下嘛?”

  那两个同事,如苍蝇见血似的为她拉了位子过来。

  她把孩子放在膝上坐。

  我向她点点头。

  她笑着:“叫伯伯,怏,叫伯伯。”她哄着孩子。

  我愕然的看看兰花。

  “这是我儿子。”她细声的说:“我结婚了。”

  孩子是惊人的秀气与美,一双眼睛完全像她。

  “啊。”我说。

  她又笑了一笑。

  她说:“我现住香港。我丈夫在新加坡还有一个家,我妈妈也搬回来了。”

  “啊。”我说。

  她不响了。

  隔了一会儿我说:“你们母女俩,非要做一样的事不可吗?”其实是很无礼,且与我无关的。

  她说:“是,很巧合。”她芳无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乐,大哥,今天见到你真快乐。”

  我还以为她说生活快乐,谁晓得后来又加了一句。

  我硬绑绑的说:“见到我有什么快乐?”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脸上油光水滑的,一点皱纹也看不出来,手臂结结实实,晒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柠檬水,给她儿子吸着,那孩子倒有说不出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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