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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外是一次露营,或是一个讲座,甚或亲友介绍的都可。”

  “他们两人说了些什么?”我又问。

  “你既想知道,当时又何必避席假作大方?”妹妹笑。

  我就是这么幼稚。



  妹妹又说:“我想没有什么话说,不外是拒绝他。”

  “你怎么知道?”

  “不是说刘某的双眼都红了吗?”

  “他们已经论到婚嫁了?”我问。

  “不知道,我想不会吧,出家做修女,不是立时三刻可以下决定的。”

  “真神秘。”



  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事神秘起来,根本没错,永远得不到答案。我所以喜欢看侦探小说,因为是非黑白有朝会得水落石出。”

  我问妹妹:“她到底为什么出家?”

  “上帝的恩召。”

  “我不相信。”

  “蓉蓉从不说谎,你不该这么说。”

  “她的确没有说谎,但也有许多事瞒着我们。”

  “她没有必要什么都对人说。”

  “她现在见到我,一直淡淡的。”

  “格于身份,她不能再同你疯。不要说她是修女,就算出了嫁,在长辈面前,也得端庄一点。教师当着学生,职员当着老板,都不可太过放肆。”

  妹妹就是这样玲珑剔透。

  我仍然气,觉得被欺骗,我的事,她都知道,她的事,我一无所知。

  刘靖基回澳洲之前,又来看我,向我道谢。

  看得出他很不开心。

  我安慰他:“你还年轻,前面有很多路等着要走,路上有许多风景。”

  “蓉蓉呢?”他反问:“她怎么甘于过这种生活?她此刻的路是透明的,从这里一直看到终点,清晰无比,多么闷。才廿二岁,怎么熬?”

  我说:“对她来说,并不是煎熬。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古佛青灯的日子……”

  “现在做修士也得参予社会,不愁寂寞,所差的只是结婚生子,但很多人决定抱独身主义,不做修士也没有婚姻生活。”

  刘靖基无话可说。

  我也没有再问什么。

  最后刘说:“蓉蓉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我为她庆幸。”

  我说:“她已是德肋撒修女,现在不需要我了。”目前她当然有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

  刘与我道别。

  我同妹妹说:“将来不知还有多少人要来找她。”

  “不会了。”妹妹预言。

  还有些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我无意刺探友人过去的秘密,渐渐也同意“人各有志”这四个字。

  我开始新生活,结识新朋友,接触新阶层的事物。

  与蓉蓉疏远后,时间较多,与新朋友来往,也觉松动。

  有时无意中,会与他们谈起蓉蓉。

  “──我那时候有个朋友,她说……”

  “是,我朋友蓉蓉也这么说。”

  “我朋友蓉蓉告诉我的。”

  新朋友都说:“有那么一个朋友,当今也算难得。”

  “是,我们不是吃吃喝喝的朋友。”我答。

  如果她不是做了修女,我们的子女会成为好朋友。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的子女会得进一步恋爱结婚。

  现在一切在她身上终止,出家成为修女,一切常人的习俗便与她无关。也许我太消极才会有这种看法。

  日子过去,我也渐渐忘却我的忧伤。

  有时想去看蓉蓉。

  “为什么不去?”妈妈问。

  “她不像很欢迎我。”我说。

  “你老这样多心。”妈妈笑。

  “她为什么不主动与我接触?”

  “她那间教会比较严格,有许多规矩,也许她不方便。”

  “既然不方便,也就算了。”

  妈妈说:“你不发觉是你疏远她,不是她疏远你?”

  “俗云: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会有一条界限,到底有异常人。”

  妈妈说:“那当然,不然她父母也不必反对得那么厉害。”

  我耸耸肩,仍然想念蓉蓉。

  没想到她会自动来找我。

  我们约在小公园里见面。

  真尴尬,我与她不能约在咖啡室,戏院门口,茶楼、或是在街角等。

  真的,谁几时见过修女站在饭店,或是酒店大堂?

  她们活动的范围,真是窄之又窄。

  除了公园,也许只可以去图书馆。

  我见到她坐在长凳上等,一身洁白的制服。她守时的习惯仍然不变。

  我问:“好吗?这身衣服真有型,听说你们要自己打理洗熨?”

  她含笑,“你那脾气──”

  “一辈子都不会改?”我也笑,坐她身边。

  “你这身打扮很时髦。”她说。

  “没想到你还注意这些。”我说:“好吗?习惯吗?”

  “自然有许多困难要克服,新环境中必然会遭遇到此类事。我求主帮助我。”

  “从前你掉了一枝铅笔都会告诉我。”我说。

  “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

  “是的,我将永远记得。”

  “有没有男朋友?”她很关心。

  “还没有固定的。”

  “我为你祷告。”

  “蓉蓉,真的是上帝呼召你?”

  “是,很奇妙,渐渐这个主意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觉得要将终身奉献给上帝,现在我心中很喜乐,很平静,我会向我的目标一步一步迈进。”

  我不明白,但我不再出声。

  “最近将来,我会随教会到北美洲去。”她说。

  “呀,你与我道别来的。”

  “我们可以通信,”她说:“我知道你一向很冲动。”

  我苦笑,“现在已经好多了。”

  “你记得吗,”她说:“曾经一度,有人说我们两人同性恋。”

  我猛地一怔,不回答,别转面孔。

  “我要走了,”她站起来,“再见。”

  “再见,德肋撒修女。”

  我们没有握手,只是低头道别,各走各的路。

  东道

  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记得我看过一篇访问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说:“做人无论怎样做都不快活。”又一次获得证明。

  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着臭味,死缠着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着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

  我刚要撒下这外国老头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转头,是一个年纪非常轻的男人,高大英俊,穿着时髦。

  我朝他点点头,暗示他有话请讲,有屁请放。

  “徐太太,你不记得我?”

  “不记得。”原来是吊膀子的。

  我转身走。走了长廊走到电梯口,才发觉他追了上来。

  “徐太太,你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他稚气而伤感的说。

  是他的模样感动了我,我笑出来。

  “我为什么一定要记得你?”

  “来,我们喝一杯东西,”他恳求说。

  我说:“我的脚被鞋子夹得痛得慌,我想早早回家。”

  “我送你。”

  “我们家有司机。”

  “你真的忘了我?”他的失望百分百是真的。

  “你给我一点提示好不好?”我仍然好脾气,因为他那么年轻,那么漂亮。

  谁说只有女人要重视青春?换了是个老头子,才没有那么好心思对他。

  他嚅嚅说:“天鹅酒吧?”

  我一怔,连脚尖上的痛都不觉得了。

  我停停神,“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进电梯,“我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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