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到欧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个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总该告个段落了吧。
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薪水也许没有那么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辞职的时候,老板大为震惊,骂我没良知之类,吵了很久,终于不了了之,扬言不肯为我写推荐信。
后来有一日在街上看见甄自强的跑车,飞快的经过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见我,连忙停下来。
他开了车门跳下来与我打招呼,身边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说。
我也问候他。
“找你出来,会不会赴约?”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摇摇头,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见面吧。”他苦笑。
“我们通电话吧。”我作一个手势。
他的车停在马路中央,无法久留,只好无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岁。或许到他七十岁的时候,我会约会他,现在不,太危险了。
修女蓉蓉
蓉蓉说要去做修女的时候,我像五雷轰顶似,三魂去了七魄,灵魂像是游游荡荡,走到一个极的地方。
耳畔只听得她说:“对不起,品高,我决定了。”
任凭她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万难,在九月份进入修道院。
“为什么?”我问她:“为什么?”
“主的恩召。”她说。
一张小巧精致的面孔,包在白帽里,份外娇俏。
我说:“你没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静含笑的说:“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为想做修女,很多人认为非要失意失恋才会来到上帝面前找解脱,他们错了。”
我问她,“那么我们以后呢?”
“以后,你会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来探访我,我并没有与世界隔绝。”
“你不会后悔吗,蓉蓉?”
“品高,我现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于门外,我再也无法与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说我不明白。
妹妹说也许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对得什么似的,但既然她已经超过廿岁,就有自主权。
她家人哭诉,“一个女儿养这么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毕业,去做修女,等于没生过她。”
我也有一种朋友骤然逝世的感觉,就算不是死别,也是生离。
我说:“她甚至未恋爱过。”
妹妹问:“你怎么知道?”
“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周末又泡在一起,怎么不知道?”
“你不见得廿四小时同她在一起。”妹妹说:“要了解另一个人,迹近不可能,许多夫妇结俪廿载,还不是离婚告终。”
“但她不是一个悲观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积极。刚刚相反,她们要比常人更聪明、智慧、忍耐、坚决。”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修女,但总觉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与事。”
妈妈插阻说:“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异,有些女孩子认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时髦,不但够劲,而且可消磨时间,但同一件事对你们两姐妹来说,可能是一种折磨。”
我说:“依你说来,对蓉蓉来讲,最美好的事,应是追随上帝?”
妹妹说:“那自然,她已作出选择。”
不可思议。
社会有一套定律与标准,符合这套规格的才算合俗眼,咱们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异于多数人的行为,另具一格者,我们都不能接受。
谁教人是群居动物呢。
修女也是少数民族。
从未听过谁家女儿要当修女,而谁家还普天同庆的。
自小,蓉蓉异于常见,她特别文静,特别温柔,同学们大吵大闹,玩得天塌下来,她总是在一旁微笑,不动心不动火。
所以蓉蓉是每个人的朋友。
我常说她是滥好人,对朋友没有选择,她只含笑不语。
在大考期间,还是帮大家温功课,预测题目。
不过她一向不参予我们的课外活动。
我也对唱歌戏剧组均不感兴趣,因为它们幼稚,我只挑运动项目参加。
我泳术不错。是我在大学的池内教会蓉蓉游泳。
她时常念念不忘这件事。
我也记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游泳,任凭他是三岁的孩子,保证三小时内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跃。但蓉蓉却花掉我半个月的时间。
我们两人泡在水中,晒得双肩发疼,她仍然没有学会。
我想尽一句办法,她还是像一块石头般沉下去,直喝水。
这个过程真考我们的毅力耐力。
当她终于成功地游过塘对面的时候,我欢呼起来,鼓掌。
原来起码有一打以上的人教过她游泳而失败,说她是天生的旱鸭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却成功了。
“谢谢你无比的容忍。”她谢完又谢。
“别谢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说实话。
她绝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咬紧牙关克服困难。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强的一面。
之后我们时常结伴在泳池嬉水,成为出名的双妹唛。
她本来略为瘦削的身体结实起来。
她时常说:“若没有品高,我可没有这种乐趣。”
真料不到她会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间乐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动的时刻。
像遇交通意外,车子肇事后不顾而去,留下受伤小童,她会有所表示。
那次我记得很清楚。
我们刚放学自冰室出来,一部跑车撞倒过路小童,并没停车,飞驰而去。
目击者都呆了,小童折断腿,血如泉涌,大家围观,有人去打九九九。
蓉蓉用书包枕住那小童的头。
那孩子并没有昏迷,大哭大叫,扭动身体,把我们吓得什么似的。
更坏的是,他母亲不知自什么地方赶来,跪在他身边呼天抢地。
不少同学见事不关己,看看就开溜。
而蓉蓉却没有走,我要陪她等她捡回书包才能走。
警察与救护车终于到达,问在途人那辆逃车车牌,只有蓉蓉记得。
她非常镇定地形容出车子的颜色款式及号码。
警车与救护车离去,我才赞她勇敢。
“很多人怕事。”
“是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各人都做旁观者,万一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怎么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帮忙的时候,定要伸出手来。”
我觉得她说话像那种志愿为社会服务的女青年,忍不住笑出来,蓉蓉想了一想,也笑了,她解嘲说:“略做一点好事,就自视为秋瑾,人的通病。”
蓉蓉就是这点真可爱。
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一直认为修女必需冷冰冰,阴恻恻才是。
但蓉蓉毫无迹象。
我同妹妹说:“我们还约好的,她结婚时我做伴娘,我结婚时她做伴娘。”我为这个而唏嘘。
“也没有一辈子的朋友,”妹妹说:“像晓拂,谁知道她会移民呢,我们何尝不是最好的朋友。还有清朗,无端端患血癌,现在躺医院等死,你说,难道我不难过。”
我说:“我最希望身边的人永生永世不要离开我。”
“自私。”
“是。”
失去蓉蓉,犹如失去一条臂膀一般,什么事都没有人商量。不是说妈妈她们不帮忙,而是不那么了解。
正因为我同蓉蓉熟,所以她父母派我做说客。
我见到她面便说:“全世界人都不赞成你做修女。”
“胡说,”她含着笑,“才不是全世界人。”
“至少你的亲友都不同意。”
“他们以世俗眼光来看这件事,”她说:“你也是教徒,我希望你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