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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囡囡,过来见表姑丈。”

  “姑丈。”她向我点点头。

  我干笑两声,“一表三千里,”我说:“这里面到底隔了多少层的关系?”

  她笑,不出声。



  妻说:“是立虹表妹的女儿。”

  “立虹?我不记得。”

  “三表姨妈堂兄那边的人。”

  “恐怕没有什么血统关系吧?”

  妻说:“是姻亲。”

  “我们的孩子可以与囡囡的孩子成亲吗?”我笑问。



  妻白我一眼,跟囡囡说:“别介怀!你的表姑丈是有点毛病。”

  那个女孩子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冷冷看我一眼,不出声。

  在她面前,我有一丝惭愧,被逼正经起来。

  “在美国念书?”我讪讪问。

  她答:“纽约,已经做了一年事。”

  我连忙作其专家状:“纽约又还好些,美国有些地方,比不毛之地好不了多少。”

  “不至于这样啦。”妻说。

  “不相信?你到达柯他洲去看看。”

  “咄。”

  我又问:“回香港来,有什么打算?”

  她闲闲的说:“没什么打算,先休息一下再说。”

  我心想,希僻作风,如果一整年都做事,他们是要死的,非得做半年休半年再说。

  但她长得那么美,粗眉大眼带着拉丁味,我有点迷惑。

  我说:“天气很坏。”

  她忽然微笑,露出编贝似的牙齿,她说:“坏得令人难忘。”

  我怵然而惊。

  接着我发觉自己对着一个年轻女孩子说得太多太多,马上闭上嘴,不再言语。

  妻跟她絮絮说到香港的风土人情……

  我打个阿欠,终于回到房间去睡。

  如今的孩子们一代比一代美貌……困着了,如着魔似的不断梦见那美丽的女郎。

  第二天醒得迟,因开窗睡觉,老觉得整条被子都湿喀喀,一醒就嚷,叫妻的名字。

  一张俏脸探进来,“你醒了?”

  是囡囡。

  “你?怎么是你?”我讶异。

  “表姑出去买案,她要治一桌家常小菜请我,我特来代她看孩子。”

  “孩子不是有佣人照顾吗?”

  “一个慵人告假,另一个照顾不暇,你要什么?”

  “我自己来。”我嚅儒的说。

  “算了,别客气了,表姑说过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老爷,什么都要人服侍。”

  “没这种事。”我涨红脸。

  她笑笑,“我做了早餐,出来吃吧。”

  我发觉她穿着短裤与白棉T恤。

  她那身裁,真叫人想入非非。

  华籍女子的致命伤是曲线不好,即使维持苗条,拚命减肥的结果是变成木板般身材,人家不是这样,人家应凸时凸,应凹时凹。

  这个小女孩便是榜样,于是我心头一紧。

  早餮是西式的,两个孩子将麦片撒了一地。

  我也不理,参加他们行列。

  天气其实并没有那么热,很多人还搭着毛衣,不知怎地,囡囡先披上夏衣。

  她脚上是一只高统白色球鞋,我很佩服她这一身打扮,华丽的青春便是最佳装饰,只有年华老去的人才会买完名牌衣饰再买名牌。

  我的双眼太贪心了,我垂下头。

  妻回来,看见孩子们的放肆大吃一惊。

  我问她,“你的表侄没有自己的家?她不能回自己的家去?为什么老在我们此地留恋?”

  妻看我一眼,“你怕?”

  知夫莫若妻,“我怕,我怕得要命,”我说:“谁不怕那么美丽的孩子?”

  “七年之痒?”

  “十四年之痒。”

  “我信任你。”

  “我也信我自己,我只是怕。”我说:“囡囡一举一动,莫不提醒我,我已经老了,你看近年来我身上开始长出颜色不同的痔,面孔的皮忽然之间松下来,我不行了,太太,我老了。”

  “男人也怕老?”

  “许多女人更怕,你们尚可以去美容。”我说:“总而言之,囡囡的青春威胁我。”

  “我答应她父母要照顾她。”

  “她几岁?”

  “廿二。”

  “迟早要出事的。”我预言。

  “会吗?”妻笑,“不过是吓退我娘家亲戚的一项籍口而已。一

  “走看瞧。”

  妻大笑。

  当然我不会开始追求囡囡。

  她所有的也不过是美丽与青春。

  不过!

  唉,我何必昧着更心说话,青春与美丽难道不是最最大的诱惑?

  谁还在乎那么美丽的肉体下是否藏着剔透玲珑的灵魂?

  在这种潮热的天气,自我控制份外困难。

  不过我是一个苛求的人。

  我爱我妻我儿!我不轻易做对他们不忠的事。

  我是怎么了?我的思想怎么一下子飞得这么远,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个刚成年女孩子,何必为了她想得太多?

  囡囡仿佛与孩子们有说不完的话,我则故意避开她。

  可恼的是妻,无端引了这样的一个女郎入室。

  如今廿二岁的女孩子比十六岁更为可怖,廿二岁已很懂事,且又成年,一切自主豁出去谁

  挡得住?我又想歪了,谁为谁豁出去?

  我的头痛。

  天气一变就头痛。

  我初恋的情人亦有一双大眼睛,漆黑的头发,也爱穿白裙子,家住半山的旧房子,要走五分钟石级才到她大门,每次约会,在石阶下的铁闸等,她会像只白色的蝴蝶般扑下,我以陶醉的神情看住她,当时在我心目中,爱情价至高。

  后来我并没有娶她,大家十七八岁,中学毕业后都分道扬镳往英美留学。

  后来又认识了大学里同学,亦是中国女,法科高材生,一件孤傲相,美丽兼书卷气,也爱穿白,我爱她若狂,她苦叫我剜出心来示众我也肯,但终于她跟人跑掉。

  我心如刀割,不停的叫自己“活下去、活下去。”

  后来想穿了,就在父亲的安排下结婚。

  但以后看到白裙子,心中就触动。

  一次失恋,足以致命。

  有人问我.!“失恋是怎样的?”

  开头当然是头晕、身热、寝食不安,心如汤煮,了无生念,随后……随后创伤随时间而平复,但永远带看瘀痕,再也不比以前,再也不能够做一个快乐的人。

  囡囡的白裙子使我想起更多。

  幸而妻从不穿白,伊的服饰永远是得体的,女性化的,优雅的细花。

  最难堪的时刻终于来临,周末,妻不在,国回来探我们,下大雨,空气里拧得上水来,我觉得义务上应当送她回去,于是拖了小儿子一起。

  谁知半途中塞车,小孩在后座睡熟了,车厢内一片死寂,车窗上雾气腾腾,囡囡无聊地开始在窗上划字,开头是1234,后来便是她自己的名字,然后是我的名字……

  我又紧张起来,车上没有一丝声音,只听到水拨划动,不应如此。

  我与妻并没有经过热恋的阶段。

  我们一起看过戏观过剧,到派对逛过两宵就结婚了,我俩未曾试过花前月下。

  一次也是被困车子,原本可以乘机拥吻她,但不知后地,她端庄秀丽的脸使我下不了手。

  但囡囡的面孔不一样,她的唇有点厚,线条分明,浓眉微扬,一副不羁的眼神永远带着挑战的意味,我不知她要粉碎哪些男人。

  她的美是危险兼侵略性的,而妻的美令我们一家都安心。

  但妻像一口清茶,她像烈酒。

  我已老大,我受不了酒后的痛楚。

  我的心跳得几乎没跃出口腔,谢天谢地,终于到她的家。

  雨下得似面条般粗。

  我替她开门,撑着伞,但飞溅的雨一下子淋湿她白色的衬衫,薄薄的布料贴在她蜜糖色的皮肤上。

  我打着伞,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将双手插口袋内,亦无动作。

  过很久,我说:“再见。”

  她咬咬嘴唇,转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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