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泳池边“接见”我的时候,天气相当热了。
、r穿着比基尼泳衣,鲜辣辣的玫瑰红闪光料子,镶捆绿色的边,她喜日光浴,但又不会晒得很里,身裁是无懈可击的,因年纪的关系,略为松弛,但更具诱惑性。
我心中惋惜─这样出色的女性,爱她的人高攀不起,与她在一起的人不爱她,多么可惜,除了紧张的工作外,她得不到其他的慰藉。
我想到那些丈夫赚数千元的小家庭主妇,喜滋滋买了菜回家做三菜一汤,周日麻将搓起来了,多么充实而快乐的人生。
我坐在她身边。
丁香身边那具残旧的小型无线电仍在播放洛史超域美丽的歌:
“说这不是真的
我们经历如此良多
怎可以说咱俩已告结束
在你将我扫在一边之前
再想想清楚
呵说这不是真的……”
我轻轻说:“我来了。”
“谢谢你来。”她温和说。
“工作如何?”
“维持生活而已,老板都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巴不得伙计舔他的脚,我怕脏,又要面子,所以一直不算是得宠的人物,尽管这些吃力不讨好的功夫来做──咦,怎么吐起苦水来了?像这次,预算不够,又要一流的摄影师,不找你找谁呢?只好以交情搭够,急起来,也不理人家是否当我朋友,先苦苦哀求了再说。”她仰起头哈哈的笑。
我心酸,转过头去不睬她。
“我离婚了。”
我淡然说:“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你的摄影师,你再离十次婚也不轮到我。”
她阴阴的笑:“我还以为你是我朋友。”
“别天真了,”我赌气,“谁做你的朋友?我又没说过自己是骑士,我没有这种风度。”
游泳池里的水荡漾,我的心荡漾。
我终于问:“为什么离的婚?”
“每个人的忍耐力都有个限度。”她淡然,“我放弃他。”
“终于看穿她的真面目?”
她不语,嘴角带一个非常苍凉的微笑。
“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我问她。
“我也不过是碰碰运气,可是事实比眼见更差。”
“你不像是个赌徒。”
“不赌穷定,逢赌输定。”她还是微笑,“女人到了三十,不结婚是不行的,也只好赌这一记。”
“你不会在我身上下赌注?”
“在你身上下功夫,不叫赌,叫投资,我已经老了,只好急功近利一些,我几时才收得回利息呢?我输不起。”
“我不怪你,丁香,我永远是你的朋友,只要你叫一声,我马上到。”
她凝视我,一双眼睛还是那么闪亮。
我苦笑,“我将永远怀念你的缩水毛衣。”
她不响,过了很久,公事管公事,她说:“下星期天,你到这个地址来,我给你看展品,我想出一本特刊。”
“知道。”我站起来,“我先走一步。”
她领首表示“知道了”,我转头走,但忍不住再说一句:“你多多保重。”
她微笑。
我还没开始追求,她就拒绝了我,我在她身边打个转,便被逼知情识趣,离得远远的。
我不知她将来打算怎样过。
当夜我与何甲共谋一醉,何甲说:“你还替她担心呢,吃惯鱼翅,哪肯吃泡饭,嫁不去,没关系,嫁个差一点的,半死不活,那才糟糕。”
我不语。
说到追女人,真是伤感情。
回南天
濡湿,潮热。
香港的回南天气来临。
南中国着名的低气压,风吹上来只觉得黏喀喀的,只想解开领带松口气,这就是传说中的薰风吧,像一个引起你无限遐思之后不顾离去的女郎。
傍晚却又转凉,会得嫌之服不够,整个人被天气骚扰得精神恍惚,寝食不安。
妻在屋子里开了抽湿机,伊与女佣同时埋怨衣裳不易干。然而不到很久,炎夏便会正式来到,所以我留恋回南天。我留恋一切不长久的事。
开会后我用铅笔敲着桌子,问自己:回南天英文叫什么?十月小阳春形容近冬日时不正常的温暖天气,外国人叫印地安夏季,上海人称桂花蒸,但回南天英文叫什么?
桌子上推着大叠文件,都需要做妥,我且把它们推在一旁。
女秘书们不会懂得这些。
我怅惘了。
妻曾经说过:“以你这样的性格,应该是做诗人的,奈何偏偏做了生意人。”
然而我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亲一盘小生意注定由我承继,也幸亏如此,不然凭我这样的性格,无论到哪处办事,还未动工,就立刻被排挤出局。
对于我自己的幸运,我简直抱看内疚,工作起来,份外卖力,将勤补拙,十几年来也没见大错。
但是一到回南天,我就迷糊。
多年前的初恋、失意、顶漫的经历,一股脑儿在这个时刻转上心头。
晚上睡不着,跑到露台去站着,白茫茫一片浓雾,衬着妻种植的海棠花,我更加不想回到床上。
早上妻与孩子们起床,见我干坐着抽烟,也会打趣我几句:“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
妻是十全十美的妻,我尊重伊,并且敬爱有加。
她也是大学毕业生,父亲老拍档的女儿,与我可算青梅竹马,为了孩子们,她放弃高薪的工作,在家做褓姆,但又永不落伍,永不噜嗦,十多年来,维持一般体重,相貌端庄秀丽。
我还有什么抱怨?
一般人口中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人土,不就是我?
倒底少了什么?
我每天提起公事包去上班时,就问自己,是少了什么,令我晚上睡不着觉,早上不愿起床,白天不肯好好工作,下班觉得无所字事?
抑或是多了什么?是这种潮湿的风?
大声对女秘书抗议:“谁把非洲紫罗兰斓我窗台上?最恨这种花,贱得要死,要不别摆花,否则替我订上得台盘的花。”
女秘书只好一阵风取走盘栽。
她们是不会明白的。
有些人的心思,像非洲紫罗兰。
妻说:“我有表侄女自加拿大回来,如何?去吃顿饭?”
我咕哝:“又住我们家客房?”
“人家早已租了房子。”
“少不免天天到咱们这里来搭顿晚饭。”
“别小家子气。”妻笑。
“加拿大与美国回来的孩子,感情粗糙,黄皮白心,有啥学啥,最没有味道。”我伸懒腰。
“男人的牢骚,没人比你多。”妻还是好脾气地笑。
我说:“没法度,四十了,四十更年期。”
“听听这是什么话。”
妻是广东人─亲戚─多,表妹表弟一大堆,这些表什么又生下一大堆孩子,都是咱们小一辈的亲戚,都要自我们处得到照顾,我不是嫌烦,而是提不起这许多精神与他们攀交情,一个个咬着口香糖,烂布裤,动不动一扭手指,发生响亮的一声“啪”,拉我滑水及吃中菜去,我吃不消。
尤其是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潮湿天,我走不动亦不想走─
那餐晚饭我藉故公事忙而缺席,躲在家中看武侠小说,孩子们坐在我身边看电视,其乐融融。
妻回来时我元龙高卧,正在享受,问她:“这么快就应酬完了?”
“小声,人家在外边。”
“谁在外边?”
“我的表侄女。”
“不是说自己找到地方住了吗?”
“少废话,起来招呼招呼客人。”
我懒洋洋的坐起来,换上件比较光鲜的衣服,甫跟妻来到客厅,就呆住了。
那个女孩子!
她早已穿着夏季的衣裳,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裙子,那黑而浓的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子,大眼睛炯炯有神,她朝我看来,我被她那青春气息逼得透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