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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没请他来,大不列颠合众国却不是我的!他来敲门,我怎么办,我有什么空见他?你就冒充我,打发了他吧,求求你,阿五。”

  我洗了脸,梳头,听到她这样的话,我放下梳子说:“你既然没空,就别去惹人家,通什么信,做什么笔友?真无聊!叶公好龙,龙真来了,又惊得这般模样。原子物理学生有什么不好?反正你俩都是杂种,不中不西,正应谈得拢,见见他,也许做了好朋友,岂非美事?我看他比你现在这几个男朋友都登样点!”

  她苦笑,“阿五,你想想,咱们什么年纪了?咱们现在还找人怕拖呀?咱们抓老公还来不及呢!”

  “也许他就是个有可能性的老公。”



  “对不起,”佩姬素在我床上躺下来,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现在要的老公条件跟十年前不一样了,现在我要的是钱钱钱!一个破学生,谁稀罕,你不肯帮这个忙,我索性避而不见就罢了。”

  “从没见过你这种人。”

  “阿五,我寂寞。我男朋友多,谁都晓得,可是你瞧瞧,那堆活鬼之中,有个像人的没有?都是想在女人身上捞油水的,我都怕了,迟早也学你,带发修行,哪里都不去。这个人我是决定不见了。”

  我白了她一眼。

  “好,你恨我吧,你骂我吧。”她摊摊手。

  “我又不是你老娘,我骂你干什么?可是人家这么巴巴从西德赶了来,老实说,飞机票又不便宜,又得从伦敦搭火车上来,又得住酒店,这开销不少呀!若是泛泛之交,我看他不致于此,你现在叫我冒充你,开什么玩笑!谁知道你们这笔友做到什么肉麻程度了?”



  佩姬素笑,“笔友就是笔友,我难道在信封里跟他上床?你放心!”

  我摇头,她是越来越不堪了。混血儿就是这样,集中外之混账于一身。

  “他见过你的照片了?”

  “没有,”她说:“真的,阿五,我骗天骗地也不骗你,我跟他不过是写了几封信,这人不晓得怎么,硬是心血来潮,要来瞧我──也许不过是参加什么会议,顺便而已,也许是闷慌了。反正你敷衍他几天,他回去了,就完了事了。”

  “你敷衍他几天,不也一样?”

  “我没空,我正跟一个小子泡。”她老实说:“这小子对我不错,你知道我跟别人耍花样,我就完了,划不来。”

  佩姬素的算盘打得真灵光。

  “幸亏你我都念美术,相貌也差不多,准没事,喂,你若想我早点走呢,你就答应下来,否则我就在这里磨你。”

  “他几时来?”

  “晚上。也许明天早上。”

  “神经病,晚上我十点要上床,明早要上学。”我说:“我哪有时间?”

  “放了学,我会留封信给他。”佩姬素说:“叫他五点钟来找你。”

  “你倒是安排得巧妙!”我说:“你就不替我想想!”

  “你不是一直喜欢原子物理学家吗?”她小姐还彷佛受了老大冤枉似的。

  我也叹口气。“原子物理,他妈的!能当饭吃呀!正像你说,咱们什么年纪了?不外想找张好点的饭票,住间花园洋房,开辆小跑车,喝下午茶,逛逛公司,然后去接丈夫下班,什么原子物理!”

  她一拍大腿,“正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我苦笑,“我还拍拖呢!跟小子们混呢!不如养养精神,打个中觉好一点,他们能帮什么忙?隔壁才有一个女生,因为男朋友在此留宿,被舍监轰了出去。开什么玩笑?这就是谈恋爱的结果了,我可受不了。”

  佩姬素说:“咱俩是一辈子嫁不出去的了。”

  我说:“也胜过嫁个畜牲!”

  “不过,这一位总算是原子物理学生。”

  我嘲笑说:“是好的,你还留给我吗?我希望嫁个原子物理学家,不错。但必须是中国人,高、瘦、漂亮,是个教授,开的车是费拉里勃纳琳泰保萨,戴的表是白金康斯丹顿,穿的鞋是瑞士巴利,住伦敦雪莱区洋房,闲时读红楼梦。这样的原子物理学家,你介绍给我,我向你磕头,现在这种普普通通,挤公共汽车的,算了。挤巴士是十五六岁小女孩子的事儿,顶浪漫,咱们不量量力,老骨头就得挤碎了!”

  我换上T恤牛仔裤,泡了茶,与她对喝。

  “你有你的理想,我很佩服,”佩姬素说:“阿五,可是你不敢面对现实。我活在现实里,可是理想全没了。”

  我说:“也有人嘲笑我们,说:瞧,这就是念美术的女学生了,一点儿艺术家味道也没有。去他妈的!现在画册都卅五镑一本,油彩画布什么价钱,我的画笔秃了头,两年前就该买新的了,叫我哪里变钱?周日大念美术理论,周末可要到中国餐馆去洗碟子,赚外快,我没精神崩溃,蛮好了。”

  佩姬素说;“唉,牢骚到此为止,总之此人你代我招呼招呼。”她作着揖。

  “我面色难者点,你可别怪我。”我说。

  “把他吓跑了更好。”她笑。

  我也笑了。

  她走了,大概又约了谁。也好,出去乐一下子,胜过耽在屋子里。我伸个懒腰,把功课拿出来,全堆在桌子上。反正这个人要晚上或明早才到,慢慢未迟。若明天到,对不起,我得留在图书馆里,非八点钟见不了面。正如佩姬素说,他觉得乏味,也就回去了。千里迢迢来见一个女孩子,也亏了他的,一个人到了这种年纪,还有这种兴趣,可真难得,难得之余,就使人觉得有点笨,大约念科学的人都很纯真,也可以维持着这种纯真。

  佩姬素是早没有感情了,她对待那些男朋友,不过是小狗小猫一般,用来解解闷,差他们干点活儿,这里那里跑跑,如此而已。

  托一终身,这年头还有这样的男人吗?只除了我的弟弟罢了,他可算是男人,然而我也只这么一个弟弟。

  至于我,我是没有看破红尘,只可惜红尘看破了我,早将我束之高阁,再也不要我了。

  我把佩姬素留下的卡片看了看,上面写着“汉斯.艾逊”,这人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中国人。嫁洋人的女人,大告不妙。我也说过佩姬素,“你妈是怎样嫁洋人的?不可思议,我看一本红楼梦,看到现在还没看通,不要说是洋人了。”佩姬素耸耸肩,给我的答案是:“人各有志。”

  佩姬素是个妙人。美丽,简直美得艳的,也难免俗一点,但是那种俗却是最受男人欢迎的俗,她身裁好,又不穿胸罩,三十五C的胸就在毛衣下,走起路来,不知道毛衣是活的,还是她是活的。

  而我,我是排骨。可怜的汉斯什么,他只能见到一个替身,一个半点儿也不接近的替身。

  我只写了半篇功课,传报员就叫“佩姬素史蔑夫小姐,有人外找。”

  叫了三次。

  我想是佩姬素已出了街了,我只好放下打字、笔,下楼去看。一看之下,我就知道是谁,是那个半中半德的原子物理学生。他站在那里,身边放着小小的一只皮夹。黑色的头发。佩姬素的头发也是黑的。眼珠是深咖啡,所以我想如果我努力一点,应该充得过。

  他来早了。

  于是我走过去说:“汉斯?”

  他转过头来,很漂亮的一个男孩子,脸有点圆圆的,孩子气很重,可是太甜了,有点糯糯的,薄薄的嘴唇彷佛像女孩子,身裁普通,不高不矮,穿着花衬衫,洗得很干净的牛仔裤,很平凡的一个混血儿,看上去也很像一个混血儿,唯一的特色是他的眼睛,是一种晴天的澄清的蓝色,很少见,令人惊异的美丽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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