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头发,她猛地抬头。我看着她,我微笑。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轻。”她说。
我听着她。
她也微笑。怎么我们两个人一见面就直笑呢?
她说:“见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轻的时候来了,真没法子,年纪一大,就会恋着过去。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可爱的男孩子,秀气得像个女孩儿,”她笑一笑,“简直不好意思引诱你。”
“你想引诱我吗?”我问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话来,“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脸红了,你不会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里念的书?”我问她。
“剑桥。”她说:“念英国文学。”
我又笑了,“差点被你的绣花鞋子唬了。”
“来,起来,我们喝咖啡去。”
我站起来,忽然说:“让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应当相信我。”
我没等她答复,就把她拥在怀里。也许那个时候年纪还轻,大概的确还只是个大孩子。也许因为实在是喜爱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着她,连嘴唇也没有碰到她。也许因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损坏这一段回忆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会儿,听到她的心跳,也听到自己的心跳。
后来放开了她。我们才去喝咖啡的。
以后我常常在她书店休息的时候去等她。我们常常约会。但是再也没有类似亲密的行为了。
她陆陆续续的问我:“真没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于结婚的地步。”
“蛮要好的啰?”
“她常常来陪我睡觉的。”我坦白的说。
她也不以为奇,“那么,一定会吃醋。”
“管她呢!”我笑。
“这样吧,若果她问你在暑假里做—些什么,你就说:“常跟一个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吗?”我笑问。
“你就说:那老太太寂寞,看一个人,实在却不过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几次,以后再到台北,也还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欢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问她:“你以后还想见我吗?”
她不晌,也没有微笑,只是看若我。这时候我们正走在公园里,我注视若她的一张脸,这么毒的阳光,并没有在她脸上晒起一颗雀斑,那种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脸,我心里先是一种狂喜,随即是一种悲哀。
下次来,是几时呢?
我应当吻她的,但是始终没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没有拥抱过她,那么可以留一个十全十美的回忆。大年轻的人并不懂得生活,只想制造回忆。
我们继续走看。
后来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门,她也没有请我进去。
我们并没有说:假如我年轻十年……之类的话。
我看着她进屋子,关上了门,开亮了电灯,我才走的。
我是一个很懒的人。反正在外国,那些女孩子会自动送上门来,犯不着劳心劳气,只有为了她,我像小说里一个不懂事、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这样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进送出,买了花与糖果,连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静静的欣赏着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还不明白为了什么,恐怕年纪轻就是这样,恐怕她也就是喜欢我这样子。
后来母亲就自香港来了。
“写了那么多信,一封不回。”妈妈说:“又打长途电话,也不接,什么意思?”脸上还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讪讪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现人叫么年头呢!还叫儿子站着听教训,未来!坐下再说。”
妈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礼拜五十大寿,我来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么样子?做儿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吓一跳。五十岁?爸爸五十岁了?
我紧张起来,“妈妈,那我买什么给他呢?妈,你说呀。”
“买什么?只要你孝顺点也就是了,买礼物,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赚钱,”妈妈说:“我们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里,给爸爸磕个头,也罢了。”
表姨捂着嘴笑,“留洋十年,回来照样是中国规矩。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掌心。”
我也不响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后,还是可以来的吧,一小时的飞机罢了,的确是随时可以来的。
当夜我去她家,她没有在。我并没有进去等,即使要进去,下女也会放我进去,不知为什么,我只站在门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传出来,是一个月夜。
然后她回来了。
身边有一个中年人,她与他有说有笑的,一副情侣模样。我并不十分伤感,廿岁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惊奇,她总该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么打发呢?只是这男人长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装是最老式不过的,她没有用锁匙开门,她按了铃。
我看了那男人的脸很久,是一张忠厚的脸,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像,跟这样的男人结了婚,再跟我这样的黄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没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记得是一个月夜,我把她家门口的一块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妈妈说:“咦,怎么好好的一双‘巴利’,鞋头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别,想去跟她说,我是会回来的,也许她可以等我几年,我们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进一步的谈更现实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看小说太多之后的影吶。
三天后,我跟妈妈回了香港,热热闹闹地,爸爸过了他的五十大寿。
我过完了暑假,就从香港回到英国去了。
又过一年,爸妈也移民到英国,后来我们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罗马之类,亲戚——爸妈多数鼓励他们来英国见面,他们也很乐意接受这种怂恿,爸妈的日子实在过得不寂寞。
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现在想想,真是一点风度也没有,说失踪就失踪,她会怎么样想呢?我们在一起不过是几个礼拜,倒是很高兴,那天晚上到底没有前去说什么话,是为了那个中年男人吗?还是为了什么?
我并没有多想。
她想必也没有多想。
不过后来我老是叫妈妈穿旗袍,又买了绣花拖鞋给她。
妈妈说:“这孩子,简直疯了。”她笑。
妈妈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厉害的,像表姨,像她。
后来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见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黄跟下女盯梢着看,看出那女的总比我大好几岁,又非常的亲热,就把妈妈从香港叫了来,说几句好听的话,把我带了回去。
她们都能笑,笑得人糊里胡涂的,即使被摆布了,心头也还甘愿。
现在在她那家书店买的翻版书,倒是全搁在那里,常常翻着做参考的。
小陈自然还在那里夸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话出来,是不是才貌双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陈太太自然会瞄他一眼,说:“死相!”不过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实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过台北,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台北有那么好的一个女子,比他陈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岁。
婚姻生活
过年的时候,公司裁员,毛毛被开除了。当然,薪水对她来说,不过是买花戴的钱,但是戴惯了花的女孩子一下子没花戴,她的怨言是可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