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呀!”我说。
她打着一把伞,旗袍拂在膝下,都湿了,脚上穿双绣花鞋,是白缎上一朵红牡丹,这双鞋子是毁了。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脚,她的足踝是如此的纤细,我呆呆的看着,真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人了。
“等车子呀?”她温柔的问。
“是的。”我结结巴巴答道:“是的。”
她点点头,摸着伞,显然也在等车。
“我——你们店不是休息了吗?”我问,那国语是坏透了。
“我在后面结账。”
“啊。”
雨还是下着,我想起一本书,叫《你喜欢巴拉姆斯吗?》一个男孩子,也是这般在雨中等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女子出来。
我的脸很热。
“你很爱看书?”她问。那声音是出奇的平静温柔。
我忍不住急促的心跳,“是的。”我说。
“是外国回来的学生吧?”她微笑。
“是。”我如释重负。
表姨的车子来了,停在我面前,女佣人打着伞出来。一边笑,一边叫:“少爷!这里!”
我腼腆的看看她。
她说,“去吧,贾宝玉似的。”那笑意更浓了。
我说:“我送你一程。”冒着雨打开了车门。
她倒呆住了,“不用呢,嗳,真的不用。“
可是雨那么大,我扶她进车子里,然后我也进车。
女佣人关了车门,坐在司机旁边。
她只好把地址告诉司机,说的是台语,没听懂,可是我会问老黄,老黄是个好司机。
我把手帕给她擦手臂上的雨水,她接过了,只是在手腕上印一印,又还给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又笑了。她笑是非常洞悉的,非常了解的。怎么她有这么多种文呢?
光是一笑,就懂得她想些什么可是她到底想些什么?
车子到了她的家,是一座老式日本房子,大门照例是红的,女们人用伞遮着她出去,我记住了门牌。
“谢谢。”她说;”你别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站看看她用锁匙开了门,不用说,整个人自然淋得像落汤鸡。
到了家,洗了澡,在房里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愉快的。老黄告诉我,那条路叫新生南路,是一段一零三巷。
我很开心。
她是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
可是那下女也真多嘴,就把这事告诉表姨了。
表娘来让我听道理:“唉,家明,你有女朋友,就应该带回家来,原来天天出去,是为了这个啊?你住在我这里,就算是我的孩子了,有什么事,我替你作主。你看这,动不动就脸红,还是个孩子呢,就是长得又高又瘦,头发留那么长……。”
我真的是又高又瘦吗?六呎高,一二八磅,算是又高又瘦吗?
下了三天雨,我一直在想她那双白缎绣牡丹的鞋子,怎么这年头,还有人穿那种鞋子呢?雨晴了之后,我又跑到那家店去了。我隔着玻璃看她,她向我笑一笑,
示意我进去。
她跟我说:“我找到了三本新的机械工程书,已经替你包起来了。”
我点点头,拿钱付。
她笑说:“嗳,这是奖给好孩子的,是本店一点小小意思。”
我怔了一怔,她倒是顶调皮的。
孩子?谁是孩子?我笑了,她真把我当孩子了?我远在寄宿的时候!就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笑一笑,“怎么好意思?”
“嗳,国语倒是进步了。”她完全像哄小孩子一样。
我把书拿着,笑问:“国语有进步的小男孩,可不可以请你去喝一杯咖啡?”
她没料到我会来这套,顿时一呆,她犹疑了一刻,突问:“你不怕女朋友?”
我索性撒赖,一本正经的说:“小男孩子,怎么会有女朋友?妈妈不准的。”
她倒没生气,她大方的说:“这里收了工,你来一次吧。”
“好的。”我乐极了,“一会儿见,现在不妨碍你做生意。”我走了。
一直在西门町逛着,走过一个花店,台北一切店铺都挤得要死,只有花店,倒有一点阴凉,我进去看了看,没有什么好花,只有玫瑰。台北的玫瑰是漂亮的,我用手一指,买了两打。
我拎着花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又走回她的书店去,这个时候,才发觉她的书店叫做“中西书局”。招牌字例写得不俗气。
我推开玻璃门,她不在,那个小女职员说她一回就来的,端把椅子叫我坐,我坐下了,她又倒茶给我,一边偷偷的笑。
我也微笑了,把花搁在一边,拿茶来喝,倒是好茶,显然是上等的乌龙,泡得很浓,有点苦涩,也唯有这样的茶,才可以解暑。
书局里冷气幽幽的透出来。
我在这里做什么呢,等一个年纪比我大十年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穿旗袍绣花鞋的女子。为了跟她去喝一杯咖啡。
为了这是一个暑假?
在暑假,学生可以做一点荒唐的事,但是我知道,我是喜爱她的。我喜欢一切属中国的东西。自小泡在外国,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太多,我会的只是网球,不是打棱角,我从来没有与女孩子默默相对,我们只有热烈的拥吻,甚至是上床,我爱中国的一切,我爱她。
尽管这一切都是傻的,我也可以为她留下来。
她来了。
我站起来,茶杯没拿稳,泼了出来,溅在我的白裤子上。
她微笑着,“我把钱拿去银行呢,啊,这花——?”
我把花递过去,她温柔的接过了。
她即使是走一步路都是温柔的。这样温柔的女子,却答应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陪他去喝咖啡。
她微笑,“不是说去喝咖啡吗?喝完咖啡,这花必谢了。多么可惜,这样吧!回家插好了花我们才去,好不好?”
我点着头。
她把玫瑰花抱在胸前,忽然说:“你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我笑了,小孩子。
我们沿路叫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到了她家里。
推门进去,是一个小园子,种着清一色的玉簪,香气扑鼻。进了屋子,窗明几净,阴凉得不得了,四壁挂着字画,我跑去看一看,虽然不懂,也晓得是好货色。我连忙换了拖鞋。
转头向她笑说:“家里倒是高雅得很,怎么开个店,却卖翻版书呢?且是外国人的。”
她并没有生气,她微笑道:“你没听说过,奸商奸商吗?”
我们都笑了。
她就是这点好,有涵养,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讨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了,动不动失约,迟到,闹别扭,使小心眼儿,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大概最好嫁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会得忍受她们的矫情做作。
我比较喜欢大方潇洒的女子,像我对着的这一位,真正“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两句笑话,也可以放心的讲,不怕她动气。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只白底蓝花的古瓶。
我笑,“我虽然不懂,却也知道是个好瓶子,该插菊花之类的。”
“不,”她温和的说:“这就很好。这里难得有红色。”
“为什么你老穿素色?”我问。
“家父过世才三年半,还是素色好一点。”
“啊!对不起。”
“这孩子,尽学了这些洋礼节。”她笑说。
下女端来了茶,大家都没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红木茶几上放着一本字帖,我拿来看了,莫名其妙,她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仔仔细细的说给我听,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看着她的侧面,她的耳朵穿过孔,然而没有耳环,皮肤细腻得一个毛孔也看不见,鼻子是笔挺的。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也是这么温柔吗?不会,看她偶而露出来的狡黠,该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