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趁他没有回来,把所有的音乐盒子上足发条,躺在床上,让它们各自为政,奏出不同的曲于,开头十分噜杂,然后逐只停下来,直至静止。
他不过出去跳舞罢了,这只音乐叫圆舞。
至终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因为这是舞的定律。
不过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个好过他百倍的男友。他会对他说:“走走走,承钰现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护她,由我爱惜她。”
这样想时,得到很大的满足。
真是幼稚,当然我会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来,也不会跟他走,卡斯蒂何尝不想照顾我。
很小便发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谁稀罕,同他扮个鬼脸还来不及。
老房子拆掉后,盖了大厦,我们没有搬回去,一直住外头。新居在海滩边,每早要开三十分钟车才到学校。陈妈走了以后,老司机也退休,一切不停地变,可以感觉到都市的节奏越来越紧,傅于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里,总有抹不净的灰,陈妈并没有督促帮佣日日勤拂拭,转弯抹角的地方有时可在灰上写下电话号码,隔三个月半年数目字还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样,一点尘都没有,两个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东抹西抹,永远在抹。
清洁溜溜,令人惆怅,太整齐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时见不到傅于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学来游泳,有点心茶水招待。她们都已有异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时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红色底子,苹果绿大圆点,为求刺眼,在所不计,头发梳得蓬蓬松松,缀一只小蝴蝶结。
但我已开始穿黑色。
傅于琛买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头以下的宽裙,料于软熟,有风会贴在腿上,我同时代百分之百脱节,同学的裙都仅仅遮住臀位。
无论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头发,不准熨,必须长过肩膀,不给穿高跟鞋,双双鞋都是小圆头浅浅的,像舞蹈鞋。
游泳时,通常穿一件头黑泳衣,梳马尾巴。
像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来追我。
女同学见义勇为,替我化起妆来,但每次回家,总要擦得干干净净,太像个贼,我厌倦。
也有给傅于琛抓住的时候。
他并不骂。
但三日后带回来一本画册,叫我看。
画家是毕加索,画叫马尾女郎,模特儿是碧姬芭铎,傅于琛说:“这是你学习品味的时候了。”
后来都没有画过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样的口红,一整个抽屉都是,密密麻麻,几百管。
喜欢搜集东西,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是后来心理医生说的。
下午,同学散去,回家吃晚饭,趁泳池换水前,独个儿游了十多趟。
已经很疲倦,天又近黄昏,拉住池边想爬上去,竟没成功,滑下,再试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溅湿他灰色麻布西装。
“你是谁?”我问。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着大毛巾,坐下来。
时间近黄昏,无论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网与一道金边,看上去特别有气质,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来。
这时傅于琛缓缓走出来,闲闲地说:“哦,你们已经认识了。”
陌生人笑说:“让我介绍自己,我叫邓路加,是傅先生的助手。”
忽然之间,我一言不发走回屋内,像是被得罪那样。
更衣下楼时,邓路加已经离去。
“怎么样?”傅于琛问我。
“你指那人怎么样?”
“是。”
“是你故意安排的?”
“是。”
“为什么?”
“你需要朋友。”
“自己会找。”
“不见你动手。”
“谁要你安排,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棋子?”
“承钰,不准用这种口气说话。”
“我不喜欢他。”
“你还未认识他。”
经过安排认识的男朋友,多么反浪漫!
太令我气馁,为什么没有人追呢,如果男孩子排队在门外侍候,傅于琛就不敢做这种杀风景的事。
向往偶遇,在极端不可能的情形下,他见到我,我看见了他,心碰碰地跳,手底出汗,知道大限已至……多么好,将来就算痛苦也是值得的。
忽然想起来,“我母亲第二次婚礼记得吗?”
“当然,我认识你的那一天。”他微笑。
“你为什么在场?”
“我是她的老同学。”
“如果你没收到帖,或是收到帖子没空去,或是到了那里只与新娘握手就走,我们就见不到了。”
傅于琛接下去,“当日我的确另有约会。”
“女方爽约?”
“是。”
“谁那么大胆?”我觉得不可思议。
傅于琛眼神温柔,看着我微笑。是,在我心目中,他是最好的,没有人应该拒绝他。
他说下去,“当时遗产问题并未明朗,我不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谁会对我忠心耿耿?”
“我。”
“你只有七岁。”
我也笑。
“但必须承认那已是极大的鼓励,”傅于琛回忆,“足令我恢复信心。”
“那女生是谁?”
“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一个酒店的经理。”
“她一定后悔终生。”我夸张地说,“直至永远,她都会对旁人说:大名鼎鼎的傅于琛,他曾经约会我,但我没有去,呜呜呜呜。”
傅于琛笑意便浓,他说:“真的,这简直是一定的。”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傍晚,只要他有空,便开一瓶酒,用乳酪送,谈至深夜。
“可曾对我母亲有意思?”
他摇摇头,“学生时期,她是个可爱的女生,可惜我们不接近,也许我较为孤僻,且又不是高材生或体育健将,谁会对我另眼相看。”
“接到帖子,只想:第二次结婚了,倩志永远要出风头,什么都要抢闸做。到那日,闷闷不乐,无处可去,只得到婚礼去呆着。”
我默默地听。
“那真是一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隔一会他说,“承钰,你是我的小火焰。”
我笑。
永远不会告诉他,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寄来的明信片上有美丽的邮票,就那么简单。
“晚了,睡吧。”
“我不要再见到那个邓路加。”
傅于琛摇摇头。
我仍保留那张甫士卡。
我有一只年龄比我也许还大的洋铁饼干盒子,那张明信片在它里面保存着。
因为生活太无常,故此努力保留琐碎的东西,抓住它们,也似抓住了根。
将来老了,将会是那种买十个号码收租的老太婆。
邓路加时常来。
有时一个人坐在偏厅看书,老厚的一本英语小说,一下子看完。
没有人睬他,傅于琛少回来,我则做功课,只有佣人隔一会替他换杯热茶。
肯定邓路加视这为工作的一部分,一边坐一边收薪水,何乐而不为,多没出息。
他并没有缠上来,可见对我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兴趣,这太过令人懊恼,过了几个星期,反而与他攀谈。
听见我同他说话,邓合上他的《鼠阱》。
“好看吗?”
“精彩绝伦。”
“能借给我吗?”
“请便,我再去买。”
“每次你只来这里读小说?”
他微笑。
“你不觉得浪费时间?”
可恶,他仍不回答。
“告诉我,傅于琛的女朋友长得怎么样?”
邓路加诧异我直呼父名,扬起一条眉。
过一会儿他说:“不知你指哪一位?”
非在他嘴里得到消息不可,一定要把他的嘴唇撬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