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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可能已届退休年龄,可能有两个前妻,她们又各有三个孩子,还有,这三名孩子当然早已成上,也许已各为他们的父母添了三名孙子,白头翁子孙满堂,做梦都想不到艳福齐天,会被条件过人相貌娟秀的东方女郎看中。

  吴阿姨吴阿姨,你真打算带着满箱的华伦天奴套装与成百双查尔佐丹皮鞋去投靠这位老伯伯?

  之之要掩住嘴角才强制着不叫出来。

  她呆立街角。



  时代悲剧最悲哀的地方是荒谬得使人笑,这样一对合衬的恋人竟为一纸护照而各奔前程,各自在匆忙间找到如此可笑的新对象。

  是什么令他们怕得这样厉害,之之想破头不明白

  要过很久,之之才回过神来。

  她发觉自己站在中区一间名贵的时装店门口,想熟的售货员隔着玻璃橱窗向她招手。

  也许是因为实在太愤怒了,她推齐门进去打算好好花一笔。

  店员迎上来,“陈小姐看看我们的鞋,六五折。”



  之之摆摆手。

  店员忽然说:“陈小姐,干革命也得穿皮鞋,不能打赤脚上阵,你说是不是。”

  之之一呆,没想到她会用这么新鲜的推销术,只得答:“是,是。”

  “爱国也不用赤膊,学运分子打扮得不晓得多时髦,袜头都有花边,可知两者没有抵触,陈小姐,这几套衣服我是特地留给你的。”

  之之吞一口诞沫,茫然格起头。

  “我替你包起来,不喜欢尽管拿回来换,改天付帐不迟。”

  已经过了上班时候,之之匆匆回写字楼,坐下来。用手托住下巴,痴痴沉思。

  跟张学人到悉尼去?

  人家也许根本不会答应带她去,即使小张有诚意,到了那边,又怎么佯?

  陈之虽然不嫖不赌,但是吃喝玩乐少一件都不高兴,留学四年,像是没有离开过一样,动辄回香港渡假,未曾识过干戈。

  更从没想会在那个阴沉沉的国度留下来。

  之之见过家贫的护士学生在恒久的冷天气下瑟缩,也见过同学为着省几角电费在室内穿得比室外更多。

  看够了,是以一毕业连文凭都不拿便赶回家来。

  那张证书还是校方稍后空邮寄给她的。

  悉尼又会好多少?

  枯燥小市民生活,辛劳的主妇,才廿三岁半,就得一天做三餐,用脚去摇婴儿车?

  陈之还未到反朴归真的高级境界,陈之还没有开始哪,陈之先要扬万立名,做遍杂志封面,成为一行的翘楚,也许才会在最高峰期归隐田园。

  不是现在,绝对不是在廿三岁。

  之之像是被谁用斧头确断了廿年的荣华富贵,不甘心,但是反抗无门,有怨无路诉。

  她用手捧着头,害怕起来,之之打了一个冷颤。

  她像是看到自己已蹲在厨房里,窗外单调的一幅草地与两棵树,春去秋来,四季不变,天天打理家务,渐渐喝土制白酒解闷,然后在有空的时候写信给亲友,也许不为欺人,也许只为自欺,便开始拼一幅幸福家庭图:春光多么明媚,丈夫多么体贴,孩子多么听话,希望你们都来,祝罪恶而快乐无耻的香港沉沦。

  张学人千儿八百的薪水只能供应她过那样的生活。

  他们没有能力住到黄金海岸天天驾帆船出海作乐。

  在陌生的异乡,无遮荫的地方,只得胼手胝足。

  想到这里,之之自己吓自己,已经脸色苍白,一额冷汗。

  她太爱香港,之之愿意被她榨干精力时间,同时也利用她名成利就。

  鞠躬尽瘁也心甘情愿,之之不愿离开。

  四点半,大堂已经静下来,同事们走得七七八八。

  她们曾经有过赶通宵的时候,没有人觉得累,七手八脚同心合意地赶工夫,吆喝着,挥着汗,互相取笑,分工合作,一下子把计划赶出来交给客户,连营影印机的小伙子都精神奕奕,敬业乐业。

  世上没有第二个这样的城市了,绝对不是因为人家不够好,只因为他乡不是我乡。

  之之终于站起来,取过公事包,打算离去。

  女同事张玉珍唤住她:“陈之,有事想听你的忠告。”

  之之转过头来,见她双目红肿,当然是件非同小可的大事,之之最大循化点是爽直,立刻摊摊手,“李太太,我并没有过人智慧,也不懂推算未来,我哪里有什么资格给任何人忠告?我连自己的问题都无法解决。”

  张玉珍不禁苦笑起来。

  之之细细观察地,忽然低声问:“你可是妊娠了?”

  对方点点头。

  愁眉百结的之之居然欢喜得笑出来,“哎呀恭喜恭喜,我们这班人当中只有你结婚生子,了不起了不起。”

  “这种时势生还是不生?”

  之之怔住,“他已经生存,怎么可以不生?”之之惊惶地按住她手,“你焉可轻举妄动。”

  张玉珍的面色渐渐松弛缓和,感激之之帮她想通大道理。

  “岂有此理,”之之指指同事的太怕穴,“有任何不良动机都是罪过,什么时势,”之之给她看手中的大包小包,强颜欢笑,“就是这个时势,你慌什么,先天下之忧而忧?还轮不到你。”

  张玉珍忙不迭点头,紧握陈之的手。

  之之还是给了忠告。

  第三章

  任何意见均属偏见,之之最爱小孩,才十岁八岁大的时候就强抱邻居幼婴到处跑,一跤摔在地,自已跌得眉青目肿,犹自紧紧护住婴儿,丝毫不伤,以后邻居妈妈看到之之便怕,不让她碰到小孩。

  之之爱婴儿的脾气始终不改。

  女同事似找对了人。

  之之拎着新衣服回家,进房,着见床头放着她要的新鞋,打开一看,正是她要的样子。

  之之心头一暖,出房找母亲。

  母亲在哥哥房中,正把墙上一张大照片剥下来。

  之之忙道:“妈妈,这是陈知的偶像,你不要动它。”

  做母亲的冷静地说:“从来没听过你们供奉王安贝聿铭钱学森做偶像,为什么?”她下边把大头照片把好放桌子上。

  之之一怔,答不上来。

  “因为他们先得寒窗十载,再另外苦干二十年。才能扬名国际,等你们听到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已是老头子,不值得羡慕,而且你们也没有能力效仿,年轻人最崇拜的是平地一声雷就抖起来的英雄,所以歌星明月有那么多拥趸。”

  之之问自己,会吗,妈妈的分析有道理吗。

  “尤其是反叛的,敢把前人拉下马的英雄,因为在现实世界里,年轻的一辈总得按规矩排队轮候,等得焦急浮躁,巴不得有人带头在最快时间内实践理想,可是这样?”

  之之欲语还休。

  “值得尊敬崇拜的中国人不知有多少,说远一点,加拿大太平洋铁路那些无名华工何尝不值得崇拜,近在眼前的有你的祖父,含辛茹苦养大儿子还要照顾孙子,这个房间的墙壁够贴照片吗?”

  之之不敢反驳,“妈妈,哥哥不是这意思。”

  “你看他,天天早出晚归,回来眠一眠,半夜又赶出去,弄得又黑又瘦,形容憔悴,谁知道他在外头干些什么。”

  “妈妈,对哥哥要有信心。”

  季庄讪笑,“有,一直靠信心支持、再苦也是值得的,有美好的将来作支柱嘛,终于熬到你们长大,才发觉一家四口四条心。”

  之之低下头,她了解母亲的失望。

  “强风讯号已经挂起,别再上街了。”还是把之之当小孩。

  母亲的手伸过来,有点烫手,之之说:“妈妈你可是发烧?”

  “仿佛一度半度。”她并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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