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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但是我竟这样的愉快。

  星期三,我出去买作料做占姆士喜欢的烟三文鱼加炒蛋,预备等他回来吃。

  一出门就觉得有人盯我的梢。

  我省觉,头一个感觉是记者。



  但这人不象,伊开一辆小跑车,盯了我几条街,我到肉店,他也到肉店,我买花,他车子停在花档,我朝他看去,他也不避忌,向着我笑。

  我捧着食物与其他的东西向他那边走去, 他居然连忙下车, 礼貌地对我说:“小姐,允许我帮你忙。”他替我捧过大包小包,但是稍欠风度,目不转睛的看牢我。

  我心头灵光一闪,微笑问:“你是亨利?”

  “不,”他笑,“我是爱德华。”

  “啊,你是那个有罗拔烈福面孔的弟弟。”我说。

  他面孔忽然红了。



  “你盯着我作甚?”我问。

  “我想看看占姆士的女友。”他坦白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儿?”

  “妈妈大发脾气,与占姆士起冲突时我在旁听见的。”爱德华说。

  “你母亲雷霆大作?”我心头一震。

  “是。”他仍然笑嘻嘻地。

  我不禁有点担心起来,“占姆士应付得来吗?”

  “你请我吃茶,我就告诉你。”

  “你这个人,贼秃兮兮,不是好货色。”我骂他道。

  “你果然是个美丽的女郎。”他欠欠身,“我非常谅解占姆士。”

  “谢谢你,”我非常喜悦:“你太夸奖了,很会说话。”

  “茶呢?”

  “我又不是开茶店的。”我说。

  “至少让我替你送货。”他说。

  我笑了,上了车。

  他在一旁说:“占姆士说得对,你的确与一般女子大有不同。”

  “少说废话哩,跟着来吧。”我说。

  他嘻嘻的笑,车子跟在我后面。

  我招呼他进屋子,问他要喝什么。我说:“你哥哥最喜欢牛奶与沙滤水,否则来一个马天尼也好,最不喜欢咖啡或茶——你呢?”

  爱德华好奇地打量着公寓,他并不回答我。

  “喂,”我既好气又好笑,“瞧够了没有?”

  他向我挤挤眼睛,“你清楚我大哥,倒是比我大嫂更透剔。”

  “告诉我,你未来大嫂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好奇。

  “一个稍遇刺激,便咯咯乱叫拍起翅膀的小母鸡。”

  我一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实在太年轻无知,而大哥实在太老成持重,站在一起,非常可笑,上星期合家去参加表弟的婚礼,在教堂门外,大哥站得似一尊石像,而她却不停东张西望,按帽子拨裙子,母亲立刻皱起了眉头……”爱德华说得活龙活现。

  我笑说:“瞧,堂堂一个女勋爵,在你们嘴里尚被诋毁得这样,啧啧啧,将来说起我,还不知道不堪如何呢?”

  “谁敢说你坏话?”爱德华讲得诚心诚意,“女勋爵不过是世袭的,又不需要品德学问,就象我,说不定时个坏小子。”

  我看住他,只好笑。

  “大哥年薪才二十九万美金,据说在香港,做小生意也不止赚这个钱,你既不是为他的财,那一定是喜欢他的人,是不是?”

  我不答。

  “但是他这个人是出名的讨厌,没有人喜欢他,你为什么是例外?”

  我笑吟吟说:“你打听这些,不是想得了消息出卖给小报吧?”

  “毫无疑问,你是个漂亮的女郎,连母亲都说,你的美貌使她不忍太过责怪占姆士……”

  “你的话真多。”但不讨厌,“而且夸张。”

  “我则喜欢你的肤色。”他凝视我。

  “皇室婚礼进行得如火如荼了吧。”我问他。

  他装一个鬼脸,“真象做一场戏,我发誓当我结婚时,要娶个我所爱的女子。”

  我不响。过一会儿我说:“那个被你所爱的女子,不一定是幸运者。”

  “告诉我,你如何会喜欢占姆士,他是那种每朝七时三十分起床,夜夜不过十二点便上床的人。”这小子不肯放过我。

  我拒绝回答。

  “他的嗜好是阅读、看电视、作水彩画与烹饪,你听见过没有?多么乏味。”爱德华作一个晕厥状,“他的车子是爱斯顿马田与福特,多么老土——你真的想清楚了?”

  就在这时候,占姆士推开大门进来,我惊喜,而爱德华却没有发觉,犹自滔滔说下去。

  我强忍着笑,知道立刻有好戏看。

  “他最喜欢的作者不过是亚历山大苏森尼律,他最心爱的玩具是一具电视录映机,他说话前先举起食指,上唇不动,笑得象气喘,时常挂住虚伪的微笑,神经质地握紧双手,又松开双手,右手常伸入左手袖口,象是在摸索一条不存在的魔术师手帕。”爱德华说得眉飞色舞。

  冷不防占姆士暴喝一声,从他身后扑向前,捏住他脖子死命摇晃。

  “扼死你,扼死你。”占姆士大叫。

  爱德华呛咳,死命挣扎,两人滚在地下。

  我笑嚷:“宫庭大惨案,喂,谋朝篡位,不得了,救命,来人,救命。”

  他俩站起来,占姆士犹自不放过他老弟。

  “你想怎地?在我女人面前说我的坏话。”

  “这些全是事实。”爱德华不服帖。

  我说:“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

  占姆士犹自问:“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爱德华辩。

  “爱德华,我有重要的事跟宝琳商量,你快回去,当心母亲剥你的皮。”

  爱德华反唇相稽,“不知道是谁的皮就快要挂在大厅墙上做装饰呢。”

  我说:“爱德华,你别尽打岔,占姆士真有话跟我说,我们改天再见。”

  爱德华默默站起,他对我说:“宝琳,我知道大哥喜欢你的原因:只有你把我们当人看待。”

  他转身走开。

  隔了许久,占姆士说:“爱德华这话骤然听来好笑,实则上无限辛酸。”

  我斟给他一杯占酒加苏打水。“可是要叫我走了?”

  “宝琳。”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你母亲震怒了?”我轻问。

  “我连保护一个女人的力量都没有。”

  “不是没有,”我说:“代价太大了,何必呢。”

  “我会送你走。”他低头。

  “很好,你随时通知我,我只需要十五分钟收拾杂物。”

  “宝琳——”他抬起头来。

  “什么?”我说:“我们还是好友,你有话尽说无妨。”

  “宝琳——你竟没有怨言?”

  “生活中充满了失望,我已经成习惯,我从来不是一个任性的人,好胜与倔强或许,但从不任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占姆士,从头到尾,我们的关系建立在友谊上,是不是?”我的手按在他肩上,不知怎地,心中非常心酸。

  “后来我向父亲求情——”

  这是意外,我抬起头。

  “父亲出乎意料的同情我,我们尚有两个星期时间。”

  “占姆士,我想我还是早两个星期走的好,”我温和的说:“不见得你尚会邀请我参加你的婚礼。”

  “再施舍一点点快乐给我,”我忽然恳求,“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彷徨。”

  我连忙说:“但是占姆士,我也一直很喜欢你这个伴,清别说到‘施舍’这两个字,若你只是普通一个富家子,说不定我就嫁予你,乖乖地在家享福,但现在这种情况,为了保护我自己,我不得不替自己留有余地。”

  “我只是一个懦夫。”

  “大勇若怯,”我说:“大智若愚。你的情意我心领了,难怪你母亲要生气,我并没有守诺言,她大概也猜到我是故作大方,根本没有可能实行这个诺言,你立即送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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