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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侯一钧如此,那位大老板更是如此,明面上少一分利,暗地里多两分好处,他亏吗?不,半点不亏!

  “为什么?主子爷,虽然镇国公府的势力能让咱们的生意顺风顺水,但主子爷若能找个肥差,里头有多少好处啊!”杨掌柜兴奋极了。

  “没错,主子爷应该同皇上讨价还价……”岳锋跟着附和。

  一屋子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赏赐,但关宥慈不一样,她放下筷子,转头问道:“六个多月,只有里应外合四个字?”



  很轻的一句话,却给了侯一灿重重一击,震得他心悸。

  她……她在乎他的际遇?在乎他受苦?

  侯一灿和侯一钧同时亮了眼睛,齐齐地注视着她的眼眸。

  侯一钧在乎,是因为双生子心有感应,弟弟受刑时,他也痛着;弟弟被逼供时,他慌张不已,但没想到有个人也是这般在乎着弟弟……

  桃花眼上开桃花,侯一灿说不出满肚子的快活。

  因为穿越,因为占足先机,因为事事过人,不管是爹娘长辈或同侪兄弟,所有人都以为他很厉害,当他是不败的无敌铁金钢,却没有人想过,就算穿越人也有吃瘪的时候,也会受苦、受伤、受磨难。



  他从来没有撒娇过,但这次他想要撒娇,对一个小丫头。

  很奇怪吗?或许是,不过他就是想这么做。

  侯一灿用力点头,满脸委屈,嘴唇还微微噘起,低声道:“当然不只这四个字,你知不知道那群人有多可恶?侯大将军在北疆立威立名,那些马背上的将士都以为他是神佛转世,不可轻易待之,所以把我抓住后,不敢乱砍乱杀,却又舍不得放掉,他们怕绳子捆不了我,居然用铁丝,你看……”他拉开衣袖。

  关宥慈看见了,心瞬间被狠狠

  甩上两鞭,痛得说不出话。

  “铁丝捆得很紧,从手腕到手肘,割出一道道伤口,捆的时间太久,铁丝嵌进皮肉里,后来伤口长了肉,把铁丝包进肉中,军医花了大把功夫才把铁丝弄出来,这还不打紧,捆成这样怎么睡?整整五个月,我没有躺下来睡过一天。”

  她轻轻抚摸着他的疤痕,想象着非人的折磨,这些北夷人真可恶!

  侯一灿看见她的心疼,形容得更仔细了,“我一面和他们讨价还价,一面探听他们部落兵力分布情形,后来隐卫找到我,我让他们把讯息带给大哥,北夷还以为侯大将军身陷敌营,无法发动战争,却没想到大军突然压境,杀得他们片甲不留。”

  “那你呢?你还在敌营里?”关宥慈问道。

  又一次,她不在乎胜利失败,只在乎他的安危,侯一灿笑得快要看不见眼了,突然间觉得,被人宠爱的感觉超美妙。

  “我低估侯大将军的战力,原本打算多等两天才逃命的,没想到大军来得这么快,这下子我的冒牌身分被揭穿,北夷人暴怒,把我绵在柱子上,打算把我从活人鞭成死尸。

  “幸好我和大哥有心电感应,他猜出我在哪里,带领数千兵马,来得及时,北夷人听到侯一钧这个名字,吓得屁滚尿流,才打几下就弃鞭而逃,然后我就被丢在那里,前后左右到处都是沙,太阳又毒又辣,我都快被烤成人干了,背后那根柱子像烙铁似的,烧得我的背快要冒火,我很渴,整个人都快要烧焦,我很生气,想要指天骂地,可是全身上下榨不出半点力气……”

  故事的后面,随便都能猜出结局,大可略过不提,但关宥慈认真而同情的表情让他想要加深故事张力。

  “我开始出现幻觉,张开眼睛,放眼望去,竟发现自己在大海里面游泳,你见过大海吗?那是会让人溺毙的地方,可是那一刻,我觉得能溺死是幸福的……”

  侯一灿是说故事的好手,说得关宥慈动容,一张小脸因为紧张而苍白,两个拳头死命攥着。

  补这段做什么,想哄小丫头同情?侯一钧听不下去了,冷冷的插话,“没那么可怜,我很快就找到他,军医给他灌下一大囊水,他就活过来了。”

  侯一灿很不满,怒瞪大哥一眼,他痛恨打架,痛恨见血,前辈子和一个老外小霸王打架,打到染上艾滋病,因此他打死不承父志,打死不进行武打这类粗鲁活动,可是今年犯太岁,他被误认成是大哥,被搞得伤痕累累,他已经够亏了,大哥不但不自我反省,还来拆他的台?

  难得他撒一次娇,难得有这么合作的听众,难得……

  这个时候,侯一灿还不晓得,这份难得对他而言有多重要。

  关宥慈叹气起身,垂着头离开,所有人盯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生气了吗?不喜欢男人吹牛皮吗?侯一灿忧郁的问道:“杨掌柜,我又惹毛她了?”

  “应该……没有吧。”杨掌柜也弄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实话说,她今天有点怪,平常很好打交道的,再难搞的客人都能让她梳顺毛,怎么今天主子爷怎么做怎么错?

  关宥慈没多久又踅了回来,她坐回侯一灿身边,把药盒轻轻放到他面前。

  玉肌霜?侯一灿恍然大悟,瞬间心花大开,他橹起袖子,把手伸到她面前,再度撒娇道:“帮我擦,我怕痛。”

  侯一钧额头浮出三条黑线,岳锋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杨掌柜吸气呼气又吸气,因为他有种到口肥肉要飞走的感觉,内定媳妇好像要踏进别人家的大门了……

  侯一灿第一次觉得刘太医的玉肌霜卖得超便宜,尤其在关宥慈帮他上药的时候,她那软软的指头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划过,半点都不痛,唉……原来小丫头最适合的职业是南丁格尔。

  那时候他突然希望时光暂留,永远停在那一秒。

  只要时不时的想起,他就会忍不住偷乐,想要往丫头身边蹭。

  这会儿,他比雪球更像雪球。

  “你在干什么?”侯一钧双手环胸站在门边,看着小偷灿光明正大地在翻他的战利品。

  “找好东西啊!”侯一灿回答得理直气壮。

  往外丢出两块上好皮子,他在箱子底部找到一把匕首,轻薄小巧,柄上镶着一排闪闪发亮的宝石,款式很时尚。

  “就它喽!”他拿着匕首在大哥眼前晃两下,“我要了。”

  “你不问问主人的意思,说要就要,你改行当土匪啦?”

  “喂,从四品将军升到正三品,我有没有跟你争功劳?这点小东西你居然跟我计较?”

  几句话,便把侯大将军打进地狱。

  侯一钧二话不说,走进屋里,从箱子里翻出另一柄匕首给他。“这是一对的,都给你!”

  “有来历吗?”侯一灿把匕首拔出来比划两下。

  “北夷的镇国之宝,喝过不少血,一直收藏在王廷里。”

  “能不能镇邪祟?”

  侯一钧眉一挑,“天底下还有比你更邪祟的脏东西?”

  侯一灿嘻嘻两声,在实质上占了便宜,口头上让几分不打紧,他是商人咩,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的早中晚餐。

  他眉开眼笑地将两把匕首塞进怀里,顺手从袖口抽出一张地契塞到大哥手中。“别说我小气,我在这座庄子里埋了一万两黄金。”

  “你、你、你……”又是一万两?所以岳锋说皇上的国库恐怕没有主子爷的大,不是开玩笑?

  “东西收好,闭嘴,别让人知道。”

  侯一灿满足地叹口气,他肯定是属松鼠的,喜欢到处挖地藏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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