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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上头那只黄鼠狼老板虽让他四处去敛财,却成天觊觎他的财产,哪里水涝旱灾,非得逼他出点血,真把他的家库通国库了?所以啊,有好东西还是放在侯大将军名下比较安全,因为黄鼠狼会刨他的地,可不会去刨大将军的。

  这是第几座藏宝庄了?侯一钧越拿越头痛,直觉想把地契塞回弟弟怀里。

  侯一灿笑眼眯眯地望着大哥,其实他有个小秘密,不确定是直觉还是错觉,他老觉得大哥是前辈子的贺钧棠。

  上辈子贺钧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贺钧棠对他有严重的罪恶感,老认为他会和小霸王打架、染上艾滋病,是为了替他打抱不平。



  自从得知他染病,贺钧棠就一路陪伴,把他从低潮中拉出来。

  贺钧棠开化妆品公司,日以继夜工作,赚的辛苦钱却拿来让他坐享其成,让他当个名不符实的总经理,在平均薪资2、30K的时代里,他坐领高薪,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贺钧棠对他的好,好到让他惭愧。

  总之,贺钧棠是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所以前世他才会把亮亮托付给他。

  既然前辈子是贺钧棠养他,这辈子就换他来养侯一钧。

  “你什么时候进宫?皇上想见你。”



  又不能表彰,见面有啥屁用?侯一灿翻了个白眼,回答“我不是受重伤吗?”

  “受重伤的人能够成天往外跑?”要装病也装得像一点,成天蹦跶,当皇上是个傻的啊?

  侯一灿叹道:“好啦好啦,明儿个找时间去见见,知不知道皇上找我干么?”

  “许是要问堂姊的事。”

  唉,这两位还真看对眼了,他不反对当国舅爷,可皇上那个后宫实在太令人发指,“好事”多到罄竹难书,把堂姊往宫里送,不就等于把鸡腿晾在雪球眼前吗?“不能再拖拖吗?”

  “皇上需要皇子。”侯一钧直指重点。

  “就算堂姊真的怀上龙胎,皇上有把握保得住?”侯一灿反问,他可不相信镇国公的威力够大,能镇得住宫里那两位。

  “你有办法吗?”兵行诡道,偶一为之,可他家的弟弟从不走正道,他喜欢东弯西拐绕小巷,可绕着绕着,每回都让他第一个找到目标。

  侯一灿垂下眼睫,片刻,抬起眼,笑得让人冷汗直流。“外室。”

  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小姐当人外室?这象话吗?“不成,祖父绝不会同意的。”

  “那就让皇上熬着呗,是他缺儿子,堂姊又不缺。”在这个小三名正言顺的时代,养在家里和外头有什么差?

  这话就只有弟弟敢说!侯一钧没好气地道:“你就不怕把皇上逼急了,直接下令,让祖父把堂姊往宫里送?”

  桃花眼转两圈,桃花眉勾三下,侯一灿拍拍大哥的背说:“放心,交给我。”

  “你好好处理,别让皇上跳脚。”

  “嗯嗯,安啦!”

  “阿灿。”侯一钧欲言又止。

  “怎样?”

  “别和二皇子走得太近,父亲手握兵权,我又在军中,若是被认为选边站了,很危险。”最近谣言四起,他担心皇上多想。

  “放心,这件事皇上知道。”意思是,此事是老板点的头。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1)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

  关宥慈被拉着进了自己的房间,侯一灿从怀里掏出从大哥那里抢来的匕首,绑在床头,一面说道:“这匕首见过不少血,能避邪。”三两下绑好后,他转过身,笑出一张桃花脸。

  “以后,你就不怕作恶梦了。”

  她突然觉得心头暖暖的,是孙婶告诉他的吧,没想到他竟放在心上了。

  “我昨天没作恶梦了。”

  她也大吃一惊,天天都重复的事,昨天竟然会破例?

  她试着寻找原因,可是这几天,她的生活作息照旧,只除了……除了失踪的他回来了。

  “不管有没有都挂着吧,反正不占位儿。”他凑上前,在她耳边又道:“作恶梦不丢脸,我床头也挂一把,和你这把是一对的。”

  他怕她觉得作恶梦丢脸,在安慰她?这么体贴,难怪所有人都喜欢他。

  “好。”她点点头。

  “来,我们说说正事。”侯一灿拉着她走到桌前坐下。

  “什么正事?”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

  “咦?”才刚回京,事情多如牛毛,他这么快就看过了?

  “是杨掌柜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觉得可以试试。”

  “喜欢写吗?”

  “嗯,挺有意思的。”

  “知不知道你的小说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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