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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世上是有一种叫做豌豆公主的生物吧,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她相信等她长大了就可以变成了,卫当时肯定是耻笑她的,他什么都不懂--她是多么希望变成那样真正的公主,十床天鹅绒的羽垫,二十床金色雀的羽垫,三十床最精巧妇人最细致编织的锦缎,层层厚实地铺垫,真正的公主还是能因为一棵小小的豌豆荚难受地整夜睡不着,难受得起了满身的红疹。

  那样的公主才配得上王子。

  他进来的时候,浑身都被雨淋湿了,衣服乱了,头发也乱了,好狼狈。

  好狼狈……好奇怪的人,眼睛这么明亮,亮地反而能照出别人的狼狈,神情这么自若,好象还是待在自己的宫殿里,就算听到了赞助者要重金培养他重金赴法留学,还可以负担一个亲属的费用,听到了这种别人要苦熬十数载才能等到的好事,年轻的穷人反而沉默而不作答--是在惺惺作态吧?没有人会拒绝得了这种成名的捷径。



  她暗暗地把他和卫烈比较,一样骨子里的狂傲,一样可以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反而让别人觉出狼狈的魅力,不一样的……最不一样的,就是他貌似无情的眼睛比卫要温和得多,那个独裁者看着你时,会让你慢慢地从心里发抖,就算跟他认识这么多年,还是会被他的眼神洞穿一样惊惧;而他,这个叫高志的陌生青年冷淡看着你的时候,竟然还是希望能被他注视着,哪怕是冷淡也好!

  他说话了,声音低沉,非常好听,非常适合诵读古文的沉着:

  “有一个人比我更适合,他叫郑恒,是我的同学,他很努力,只是没有机会。”他的眼睛穿越过校董,停在赞助商代表的她身上,他看着她,于是心跳,开始漏拍。

  “请你们给他这个机会,他一定会成为杰出的画家。”

  “那你呢?”她问得飘忽,觉得自己真的碰到一个外星球的怪物。

  他微微地对她笑,好象她一定会答应他一样:



  “只要我的手还拿得住画笔,我的画就是杰出。”

  真狂!真是狂得可恶的人--高志。

  但她已经回应他的笑了,在不自觉的时候,就对他笑出自己最美丽的颜色。

  离他的下课时间还有一会,半年来,她已经习惯早早地把车停在美院对面,等待那个瘦高的身影。

  又看了下反光镜,还是把口红抹掉了,他不喜欢亲吻时沾到唇膏,可惜这款巴黎新款,买了快两个月,还派不上用场,总是先抹上,再犹豫着,为他擦掉。

  恋爱中的女人,就是不可理喻;不过朋友们都说她近来了漂亮许多,因为现在她才明白过来,爱的滋味是这么玄妙而幸福的独特。

  一辆熟悉的BMW停到她前面,一个熟悉的人走了出来,互相都望见了对方,而都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因为处理美国分公司的事务,而半年没见的卫烈更见精悍,这个完美如罗马雕刻的男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彰显出越来越夺人心魄的冷酷魅力和邪恶味道。

  但,比不上他的独特,能够为他把口红涂上,又擦了,却能够在擦去的时候,也觉得幸福。

  卫走过来,脸上竟然有清晰的怒意,好象她来打扰他美丽爱人的哥哥是多么十恶不赦的

  罪行。

  “跟我走。”他命令,因为是天生的王者,而让人太有压力了,志从不会命令她,就算

  她是多么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他也绝不会强迫。

  “卫,我爱上一个人。“

  他猛然就看她,是停在阴森天色下,深幽山峦前的缘故吗?他的眼神和表情全是阴黯森冷。

  她却一派轻松,今天,她想做个了结。

  “你告诉我你爱上那个女模特的时候,我不甘心;我去找了她的哥哥,用方氏的名义让他带他妹妹出国留学。”半年前的事情,宛如噩梦的开始,和命运的邂逅,她对卫烈也涌出了感激的心情,如果不是他爱上了他的妹妹,她也不会跟他认识,相爱。

  “结果--他竟然把这个好机会让给了别人!就算一见钟情吧,是我先追的他,不过现在是我们彼此相爱。卫,我们竟然分别爱上了这对兄妹,老天真像开玩笑,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各自的面前。”

  她笑,或多或少,因为甜蜜的回忆,只属于他和她。

  看在他眼里,简直不能忍受,但他竭力控制自己不动声色--敢在他面前玩手段,敢和那个男人相爱,就算是惠,也没有翻身的本钱。

  “伯父伯母知道这件事了?”他勉强收回自己极度嫉妒的视线,翻出烟盒,点上一支烟,虽然忘记了先下手为强的游戏规则,但现在,这场争夺,只能有一个胜者。

  惠优雅地叹气,低头玩弄手上的车钥:

  “他还不知道我的背景,只以为我是方氏的职员,开始我就没有跟他解释,现在--他跟别人这么不一样,我真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烈,帮我想想办法吧。”

  原来是这样!他手一抖,烟掉在地上,很快被山风吹灭,他狰狞地踩上,强行破碎。

  “我来跟他们谈谈,那个人……”在惠期盼的眼神下,他想了想,“也交给我吧。”

  “堂哥!”惠喊出多年前她还是小姑娘时候,亲密唤他的称呼:“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请你做男傧相。”

  他笑笑,心里的忌妒和愤怒犹如毒蛇缠绕。

  如同被背叛和欺骗。

  照片,和别的女人一起,很幸福;笑容,对别的女人在笑,很幸福;他,这么幸福!他只是慢了一步,只是想等手上的事都处理好,再认真的追求,只是连他,也会因为担心这个古怪者的拒绝而延长了等待的时间,所以现在就得忍受这种笑容和幸福。所有的担心,所有的认真,所有的步步为营都作废,他已经被背叛。

  信徵社连他们俩进宾馆的照片都拍了。

  这个人的身体,笔直的腰,清淡的眉目,这个人,从身体到灵魂都是他的。

  为了得到他,可以不择手段。

  车开到半路上,手机响了。

  他认出号码。

  “卫烈。”

  冰冷的吐息,是预料到也想象到的冰冷,他也曾体会。

  “你对我父母说的话,给他们看的照片……还有你撤资的威胁。”直到这个时候,她还是坚强地克制住声音里面的风度,直到这个时候了,这个堂妹看来还没有打算放弃。

  “我真应该谢谢你的帮忙。”

  他不说话。这时候,说什么都没有意义。

  电话那端,轻声地,她笑,轻蔑地敌意;起雾的天色,一切模糊不清。

  “但这样还不够,堂哥。我虽然不如你,但我决心要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输过。你知道我等会就去接他到哪里吗?”

  他不答,也不想猜测失败者的孤注一掷。

  “教堂,是教堂啊……我一直很想像公主一样风光地出嫁,我要让所有人都羡慕着我。”停顿,她继续:“烈,我爱过你--”

  缄默,他有意外。

  “我在国外这么多年,就是想变成配得上你的人。但你太高傲,你对爱情的标准太高,优雅又要尊贵,好象公主一样。这么多年,我已经忘记自己本来是什么样子了--”

  “他让你想起来原来的样子了?”他冷漠,扣紧了手机。

  “他难道没有让你想起来你原来想要的样子?!”

  一击即中,敏锐,直接,简单。

  直击要害。

  女人的声音有无奈的飘荡,还有怜悯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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