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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似乎很满意了,又低头沉思其它的问题。

  虽然这话题是宋丹云起的,但她不想再继续这无聊的对话了,免得面对这人俊帅的脸,她又非不得已要口是心非。

  唉!活了这大把岁数,还是对帅哥没辙!

  “你是从哪里来的啊?”宋丹云问道。



  “办公室。”

  木头! 

  “不是啦!我问你家住哪里?”

  “噢,我是本地人。”

  “桃园哦?桃园治安好像很差耶!电视常常报导,不是什么绑票、枪枝走私、毒品,就是灭门惨案。” 

  “还好吧。”



  这男人似乎太无趣了,宋丹云暗想道,回答问题都很简短。他难道没有注意到有一个大美女——她,宋丹云。正在跟他搭讪吗?

  “你住本地,那来这里就方便了。我一大早从台北下来,人生地不熟,又受人欺骗,我觉得公司应该在火车站设一辆巴土,因为有许多人都是从外地来的啊!”

  “这的确是一项疏忽,公司的确应该安排接泊车。”这次他不只点头,居然还开始做起笔记。

  宋丹云猜他大概是某国立大学的工学院硕士或博士,因为报纸广告栏中有一项工程师职位,就有这种要求。

  这也可以说明他看来不年轻的原因了。宋丹云不是说他看来很老迈,而是他成熟稳重、从容不迫的气度;不像学长一样,理着平头,还有二十多岁男孩子的跳脱,和不安定的性格。

  如果算算他的求学年龄,加上服兵役的年岁,应该也有三十好几了。 

  对于这种成天窝在研究室,不惯与人接触的人,还是要小心评分为妙,他似乎一点也不懂得跟女孩子相处嘛!

  难道他过去三十多年的岁月里,从没交过女朋友吗?

  “而且啊,我觉得应该要在台北考试,尤其是我们应徵行政单位的人。你们是工学院的,可能要在厂房工作,可是我们若是录取了,就要在台北工作不是吗?”宋丹云看他听得有兴趣,索性继续做些良心建议。

  其实她是在挑毛病的成分比较多,如果他是主考官,一定会二话不说把她剔除的。有新人姿态这么高,东挑西拣的吗?又不是炙手可热的产业名人。

  不过宋丹云的目的是和他拉近距离,只要打开话题,她会不择手段的。

  “嗯,我也有想过,可是今天来应徵的人实在太多了,台北那里没有这么大的教室。”

  “那真的是教室啊?我以为是临时装璜的,怪不得设备齐全。”宋丹云有点惊讶,一个厂房,需要教室吗?还有冷气哩!

  “那是提供员工教育训练用的,公司会有定期的演讲,还有新机器的操作说明,专门提供新进员工的职前训练。我们是希望员工能和公司一同成长,而不是停滞不前,那对企业是不健康的。”他似乎读出她脸上的疑惑。

  “我们?”谁跟公司是“我们”啊?

  “嗯!你也知道,企业是要成长的。翔龙正在计划年底转投资的事情,这对我们影响很大,老实说,董事会虽然已经决定了,但我还是存有质疑……”

  “董事会都决定了,你还有什么质疑?”宋丹云插嘴道。“反正这决策是错的也好,对的也好,赔钱赚钱的不都是公司?我们这种小员工,只有仰人鼻息的份儿。” 

  “话不是这么说,这是责任问题。”

  “放心啦!放心啦!就算资方要恶意遣散我们,我们年资浅,根本也没什么影响。”宋丹云觉得跟他聊天,好像在上课。

  “可是工厂里有七百多名员工,他们的一辈子都准备和这公司共存亡,若公司好,他们可安心退休,若资方不负责,他们的人生就埋葬在此。里面还有很多人都超过四十岁的,普通的公司行号对于一般作业员的要求,大多都在三十五岁以下,若公司经营不善而恶意遣散,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再去找别的工作,生活也许就会陷入困境。”

  宋丹云听着他的长篇大论,虽然觉得有点太严肃,但却没有余力反驳。

  也许他的声音中有一种特殊的磁性,令宋丹云深深为之吸引,一向“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她,居然也对劳工阶级油然生出一股同情。

  “看来企业的经营者不但要有永续经营的理念,还要对员工有对待家人一般的责任心。台湾有许多企业缺乏长远的眼光,只顾眼前的利益,饱藏私囊后恶意倒闭,卷款潜逃到国外享福者层出不穷。最可怜的还是普通老百姓了。”

  这男的似乎对宋丹云说出这番话致以敬意,微笑表示同意。

  宋丹云暗自窃喜,经营理念是她大学时的重头课,以上是多年前的口头报告,如今正用来博君一笑。

  而那笑容,是那么的温文,使得仲夏的艳阳也更显和煦。宋丹云突然觉得从前熬夜准备功课,是一件值得的付出。

  “我是从台北来的,老家在花莲。我叫宋丹云。”

  “噢。”

  噢?笨木头!你不会接下去讲啊?难道要我放下女性的矜持,问你姓名电话吗?

  宋丹云虽然在心里暗自不爽,但瞄到他一对诚恳的眼睛,心中的气就消了。既然他被动,那她何不主动一点呢?

  于是她笑着问:“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阎浚宽。”

  “ιζ?”

  “门……里头一个这个——”他手指比着道。

  宋丹云又发现:他有一双很有才华的手。

  这个人,怎么能集诸多优点于一身呢?

  和他靠近时,他身上干净的气息混合着仲夏的骄阳,和鲜嫩的青草香,使宋丹云又不自觉地更靠近了。

  “噢,这姓很少见的。”

  “是呀,不过习惯了就好。小学时我还以为自己写错了,因为班上同学都没有跟我一样的姓,放学后还特地去书局查百家姓。”阎浚宽说道,有点奇怪自己怎么开始聊远久时代的往事。

  “真的?那找到了吗?”

  “嗯……我查的那本书编辑得很差,百家姓只是它的附录罢了,统统挤在一页之内,字很小,我找得很吃力,看了好几遍都没有,我有点急,正想放弃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指着它,然后我大叫:找到你了!”阎浚宽说着说着,就指着宋丹云。

  宋丹云突地满脸通红,虽然她知道这并不代表什么,但她的笨脑袋还是会飞快地想歪。

  她没好气地拨开阎浚宽呆在她鼻头前迟迟未放下的手指,说道:“店员们一定被你吓死了。”

  “他们把那本书送给我了。”

  “啥?你小时候都这样骗吃骗喝的啊!”

  “应该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吧?”阎浚宽露出他迷人的笑,看得她心荡神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常常想,自己真是个幸运的人,从小想要什么,几乎没有得不到的,一路走来很顺遂,什么事情都有人替我安排。但最近,我才觉得我好像缺少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有一种空洞的感觉。”

  宋丹云笑问:“是爱情吗?你从没谈过恋爱,我答对了?”

  虽然她也知道,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问这话实在太过元礼,但宋丹云还是口无遮拦地问道,为的似乎是阎浚宽脸上的温雅气质,和他眼神中过多的包容。

  阎浚宽笑着摇头:“不,我谈过恋爱。”

  “是吗?”果然,像他这么优秀的人,就算再怎么石头,也是会有一堆女生缠着他的。

  这是宋丹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主动去接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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