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分钟,老板娘便喊“三桌,素鱿鱼羹面。”一个欧吉桑便走了过来,把面放在我面前。
我心里还在想这家店的速度真是快,立刻就听到对面的女人说著:“老板,我的素鱿鱼羹面还没来。”
“好,马上就来。”
这下心里明白,原来我们一样点了素鱿鱼羹面,而那句话大约是说给我听的,我识趣地说:“这面应该是你点的,先给你。”
我正要将面推了过去,她伸手作了一个阻止的手势。
“没关系,我不急,既然先端给你,就先给你吧!”
“这样不好意思,凡事总有先来后到。”我将面推到她面前。
她倒是笑了:“哪来那么多先来后到?”
她将面推了回来。
我一面将面推回去给她,一面说:“我们这样让来让去,中午就算休息两个小时也吃不完这一碗面。”
她笑了笑,没再将素鱿鱼羹面推回来。
后来她先吃完面就走了,却忘了带走手机,把它遗留在桌上,一直到我吃完面,她都没有回来拿。
当然我可以将手机交给老板娘,但是我犹疑了一下,还是将它收了起来。 如果她没有把手机遗忘在那里,而我也没有替她收起来,我们应该就不会再见面。
一开始的一个小小的不重要的决定,却成了我一生中无法忘怀的陷溺。
我才一踏尽公司的大门,她的手机就在我的口袋里响了。
“喂,你捡到我的手机。”
“对,我要怎么还给你。”
“你知道仁爱路上有间诚品书店?”
“我知道。”她应该也在附近上班吧?
“我们约在那里,可以吗?”
“好。”
“你几点下班?”
“五点半。”
“那就这样说定了。”
下班时间被耽误了,我匆匆走进诚品,已经快七点了。
左右张望,她正在坐在地板上,读著一本书。
“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开会耽误了时间,也没办法提前走。真是抱歉!”
“没关系,你有来就好。”
“怕我不来,把你的手机据为己有?”
“是有一点担心,不过更怕你把它拿去打国际电话。我看你不像坏人,所以也没打电话到中华电信去停止发话。如果刚才你狂打电话的话,那我就惨了。”
我笑了:“啊!我怎么没想到,现在想打也来不及了。”
“嗯,本来看你蛮老实的,现在却不怎么放心,不如你留电话给我,到时候,如果发现你不小心把我的电话当成你的电话打的话,我可以联络你,然后把寄帐单给你。”
这大概是我听过最狡诈的要电话方式,我犹疑了一下,把左手插进裤子的口袋。我后来想:或许在我作那个不经意的动作时,我自己已经动了心而不自知。
“现在我更怀疑你了。”接著她笑著说:“跟你开玩笑的。”
我将手机还给她,然后又闲聊了几句,我一直不很专心,心里想著要不要留电话号码给她。
临走前她说:“我每天下班,都会先到这间书店来,下班时间塞车塞得很厉害。这样可以耗点时间,看点书,吃完饭再回家,正好可以避开尖峰时间。”
我觉得这是聪明而委婉的邀约,所以第二天我又到了诚品,我把无名指上的戒子拔下来放进口袋。这次我是真的故意的,原来我不是一个好人,在遇到机会的时候,我并没有提醒自己离开。
她依然坐在同一个位置上,是怕我找不到她吗?
“是你,这么巧?”她抬起头来看见了我。
明明是她昨天告诉我,她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这里,我说:“是啊!因为刚好想买本书。”
“你要买什么书?”
“思,”我楞了一下,原本也没真的要买什么书,就胡乱说了,二乐都之旅。”
她把手中的书翻过来让我看封面,书名是《京都之旅八十三景》。
“真巧。”我尴尬地笑了笑,这下子倒像我是故意的似的。
她笑了,这次我看得仔细,她笑起来左边的脸颊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浅浅的酒窝。
“下过这是画册,如果你要去京都旅行的话,我介绍你另一本书,书里面介绍的地方都很特别,地图也很详细,连7—ELEVEN和邮筒都有标示 出来。”
说完,她热心的带我走去另一边的书柜,从架上把那本书拿下来,她对书店的熟稔程度,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样,我开始相信她是真的每天都来 这里的人。
连续两个星期,一星期五天,我们每天在这里相见,所以短短的两个星期,我们一共见了十次面。我每天都想著要下要开口约她?然后还是每 天说完“再见”就定了。
两个星期后的星期一,我下班后一样惯性地走到诚品。
在书店晃了两圈,始终没见到她。心想或许是加班吧!但是我一直待到了快十点,都不见她的踪影。
她可能故意在吊我胃口,女人家总是这样的。
星期二,她依然没出现。或者她已经失去耐心?
星期三我等到八点,她终于出现了。
我关心地问:“两天没见到你?”
“我还以为你不会问呢?”
“如果我不问,你就不说吗?”
“思,如果你不问,我就不说,表示我们见面,只是刚好因为我们两个是爱逛书店的人,并没有期待另一个人出现。我们是这样子的吗?”
她说的话常常让我招架不住,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我说:“我们一起吃顿饭,边吃边聊。我知道有一问不错的义大利餐馆。”
在犹豫了两个星期后,我终于开口约了她吃饭。
这是我们见面两个星期后的第一次约会。
吃饭时,她告诉我:这两天没来,是因为她和朋友到花莲去玩,请了一天假,所以星期一没到公司,星期二,则是因为“旅行后症候群”觉得 很累,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
“化莲好玩吗?”
“好玩啊!台湾我全玩遍了,包括本岛,和四个小岛,最喜欢花莲和兰屿。”
“化莲我去了好多次,我觉得风景真的很美,兰屿倒是没去过。”我其实不太常旅行。
“你二疋要去兰屿,它是全台湾最美、保持最多原始风貌的地方。”
“听你这么说,我变得非常想去了。”后来我才知道:她说话时,很喜欢用“最”这个字,她心中“最好”、“最美”“最棒”的东西有好 多。
“我是大学时候去的,我也很想再去一次兰屿。”接著她说:“既然我想去,你也想去,不如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
“啊!”
“你不敢?”
“我……”
吃完饭后,我送她回家,她只让我送到巷口,离开前她挑衅地说:“我觉得你满胆小的。”
“怎么可以说男人胆小。” “那……你敢不敢跟我去兰屿?”
非不敢也,是不为也。我还没回答,她趋上前快速地吻了我,她的吻有调皮的味道。
“你吻完我,却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她眯著眼睛笑。
明明是她吻我的。
“我叫贺清清。”
然后她像猫一样轻快的跑开。
我一直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态?
回到家前,我把口袋中的婚戒拿出来,重新戴回无名指。
其实戴不戴回去,妻也不会发现。
回到家时,已经十点多,妻在小孩房陪琴珊和擎文睡了。
我疟回主卧室,衣服也没脱就倒在床上,我和妻很久没有睡在一起了,大约从琴珊出生以后开始。琴珊爱哭,我又下容易入睡,被吵醒后就 很难睡著,第二天又要上班,无精打采的。妻为了体谅我,就搬到小孩房 和琴珊睡,哄琴珊睡著了,再回到卧房,后来等擎文出生,她干脆就睡在 小孩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