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是。”
我真后悔告诉Jonny真正的原因。他听完后笑得更开心了。
“还好你没有今天跟她求婚,不然的话,那每年庆祝结婚纪念日时,同时也是那个人的忌日,恐怖不用说,等于是你每年提醒她怀念前男友一次。”
Jonny边说边笑,最后干脆抱著肚子大笑。
“有这么好笑吗?”
“女朋友的前男友的忌日,哈哈哈,你日子也算的太准了吧!”
第二次求婚,怎么也失败!
我懊恼极了,怎么求个婚也这么困难。
没关系,事不过三,第三次肯定会成功的。
我心里甚至在想:不要什么浪漫的求婚仪式了,干脆把婚戒放在公事包里,哪天心情好、气氛佳,就哪天求婚,选日不如撞日。
只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好像也没找到合适的日子。
3
“好久不见,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你?现在在哪高就啊?”说这话的是Jeff,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他了,他穿了件Fendi今年新款的皮衣,和一件Lagerfeld的丝质淡紫色衬衫,样子是阴柔了的些,不过到也不俗,听Jonny说他最近混的不错。
“我在安培总公司。”我老实回答。
“安培,喔,是很不错的公司。”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眨,口气听起来有些敷衍:“不过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应该可以更有成就,你可是我们系上的才子,你真的打算作一辈子的白领阶级吗?”
他拍拍我的肩膀:“公司再好也没有自己出来做的好?我正在找人合伙开工作室。自己接Case,自己当老板,赚的钱都是自己的,也不用看别人脸色,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我们交换了名片。
临走前他还一直嘱咐我:“一定要打电话给我,老同学了,多联络联络,等你好消息。”
我认真的考虑起工作室这件事,求婚的这件事到也就先搁在一旁了。
以前和Jeff没有深交,但他做事的态度我倒是挺欣赏的。
相约见了几次面,工作室是采联合的形式,个人负担各自成败,倒是既自由又可互相扶持。
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却还是有些犹豫。还是有很多风险是需要评估的,就算要离开安培,也得过完年后。 今年公司大赚,尾牙盛大举行,最大奖是喜美轿车一台,还请了偶像明星来表演,大家的心里全在想著那辆轿车。
请艺人来表演无非是对外炫耀公司有多赚钱,我对艺人的表演没什么特别兴趣,我宁可公司把钱替换成现金给我。
接下来的一位女歌手穿了件纯白的礼服,仿十九世纪的大蓬裙,我忽然高兴了起来,这个歌手我知道,我见过她的表演。
我心里怦怦地跳,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计划。
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我还犹豫什么呢?
想到这里,心脏更是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我很怕错过时机,我心里盘算著时间,然后摸摸公事包,安了心,把它拿出来放进口袋。
清清坐在舞台下的正中间左边的第一桌,她正看著舞台上的表演,不时地侧过头去,和身旁的同事聊天。
我走了过去,桌子和桌子间的通道像隧道一样的又深又长,好像永远走不到尽头似的。
我眼睛盯著清清,听见自己的心脏用力地打著快速的节拍。
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清清的面前,心里想著攉出去了,反正吃完尾牙,领完年终,我就要离开了。
我在清清的面前站定,然后单脚跪了下来,握住她的手。
“你…你干麻?”她的眼睛又是震惊又是高兴,我也无法形容。
我感觉她的手在发抖。
总之我确定她已经知道我将要做什么了。
台上的歌手还尽责地继续唱著她的歌,台下已经闹哄哄地一团。
清清的座位太明显,想不被注意到也很难,有人在旁边笑著,有人吹起了口哨,我隐约还听见有人喊著“加油”的声音。
越来越多人挤了过来,我的喉咙干渴的不得了。
“亲爱的小白文鸟,我们已经相爱这么久了,我每天最想做的事就是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有多爱你。今天我…”
四周的人实在太吵了,几乎把我的声音淹没,我的声音一停,大家竟也安静下来,只剩歌手袅袅的声音环绕,成为美丽的这一刻的背景音乐。
或许是我敏感,我感觉所有的人比我还期待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我清了清喉咙:“今天我想请你嫁给我,从此我就可以想全世界的人说,我有多爱你。”
我拿出了钻戒,晚会的灯光师,大概也是个浪漫之人,他把舞台上的灯光,打到了我手上,钻戒在灯光下慑慑发亮,闪耀出光芒。
“这是我为你设计的婚戒,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戒子,就像你是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一样。清清,你愿意嫁给我吗?”
清清的手在颤抖,我的手也是。
“答应嫁给他吧!”有人在旁边喊著,紧接著就有人跟著鼓噪:“嫁给他,嫁给他。”
我看见她的眼睛中有泪光。
她点了点头:“我愿意。”
我把戒子套在她手上。
台上的女歌手唱完了歌,将裙子一掀,瞬时数十只的白文鸟从白色的蓬裙中飞出。
我抱起了清清,她灿烂地笑著。
恍惚间,我感觉从舞台上飞舞而下的白文鸟只为了我们的这一刻而祝福。
◎结婚真的很好,我是设计部的王子,她是业务部的公主,童话故事里都说:“王子和公主结婚后都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是故事就结束了,不知道“幸福快乐的日子”长什么样子?
【第五个男人】太早,太晚?
爱情需要时机,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不行。
而我遇见爱情在不该遇见时候。
1
如果那天中午,我不去那间面店吃饭,我就不会遇见她。如果我同往常一样去同一间自助餐吃饭,我就不会遇见她,可是那天我却在巷子里绕来绕去,举棋不定,然后走进了那间面店。所以我遇见了她。
我实在不应该把任何事情都归咎于命运,那毕竟是我的选择。
我走进去之后,才发现餐馆里已经没有位置,正要离开,老板娘却过来招呼。
“一个人?先生。”
“是啊!好像没位置,改天再过来。”
“有,有,这边刚好还有一个位置。”我顺著老板娘手指的方向望去,一个双人的桌子,坐著一位年轻的女人,正低著头,另一张椅子上搁著她的外套。
老板娘没等我的回答已经走了过去:“小姐,挤一挤,再坐一个人,好不好?”
那女人点一点头,也没转过头来看我,就将位置上的外套从椅子上拿起来放在大腿上,神情百般无聊的继续低著头。
中午用餐时间的小吃店,陌生人并桌吃饭,也是极自然的事,我走过去,那女人甚至没抬头看我,我就坐了下来。她正用手按著手机上的键盘,大概是在发简讯给朋友吧!
我点了一碗素鱿鱼羹面,然后打量起对面的这女人,她留著一头齐肩的直发,穿著一件灰色格子的开领毛衣,脸上画著淡妆,标准上班族的打扮。唯一不同的是她的指甲擦著浅粉红色的指甲油,右手的小指指甲还作了彩绘,一朵白色花蕊和紫色花瓣的小花。
她发完简讯,把手机搁在桌上,抬起头来。
我赶紧把视线移到旁边,避免两个陌生人面对面坐著,不小心目光相接的尴尬。况且那样盯著对方看也很不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