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可以?!」何彩云着急地反对,几乎要哭出来了,「我是说那不是很可惜吗?你书读得这么好!」
「想读书也不一定要进研究所啊。倒是妳,现在虽然才一年级,还是要早点做打算,最好多去修几门实用的课程。文科可不大容易找工作,毕业后最好继续读研究所,妳长得这么天真可爱,我真担心妳太早出去做事,会让人欺负哩!」小何这几个月来似乎又长高了点,个子仍是小巧玲珑,留着清汤挂面的短发,看起来仍是十来岁的少女模样,一点也不像大学生。
如果他继续留下来读研究所,而且一直读到博士班,她当然也就会努力考上研究所;可他都要走了,毕业以后她还留下来做什么?虽然现在两人见面的次数少之又少,知道他在同一座校园中、距离不远的教室,想起来她就会觉得很安慰,以后……只剩一年多的时间……
她又能见得了他几次?
心中愈想愈难过,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半晌,才勉强吐出一句:「我要回家了。」话声一落,她转身就走。
「小何……」他喊着,带着一丝急切,声音被强风吹散了,她听不清楚。
何彩云回头看了他一眼,急风吹下满天花雨落在他身上,他彷佛沐浴在紫色的雾霭中,虚幻得像一个梦境。
无法实现的美梦。
第五章
凤凰花缤纷盛开,点亮了半个夏日。
校园里到处是三三两两的人群,十分热闹,骊歌唱得没有一点凄凉意。
何彩云两手吃力地提着一只结实的帆布袋,一边在人群中搜寻着,很轻易地便发现他被一群人包围着,有男有女。其中两三个是她认得的,其余全是陌生人。女孩子手中捧着巨大的花束,向日葵、非洲菊、天堂鸟。
倒是没见到楚落雁,何彩云心中微觉奇怪。沈阅明的毕业典礼,沈落雁怎么会缺席?
何彩云找到一个隐密的角落,在一处花台边坐下。看样子她今天连要把礼物送出手都有点困难。她打开放在脚边的帆布袋,里面是一盆小树,和那美丽娇艳的鲜花相较之下,真是黯淡得可以。他会喜欢吗?马拉巴栗其实是一种十分普通又常见的树,花店老爱用一种元宝型的花盆来种它,上面还常常要刻上招财进宝四个大字。他会不会觉得送他这种盆栽太俗气?她用的花盆当然不是金元宝,是她在一家陶艺工作室混了三个月的成绩。简单朴拙的造型,烧得并不十分对称,也许他会觉得不够精美……忐忑不安地胡思乱想着,一会儿想突破重围把礼物交给他,一会儿又想还是把它带回去的好。这盆栽很有一点重量,就算他收下了,恐怕也会很困扰吧?
「嘿,小不点,妳在这儿等谁呀?」一个颀长的身影走到她面前,挡住了她头顶一半的阳光。
「学长……」何彩云惊讶地喊。
「我居然没收到妳送的花,好让人伤心啊。」
「我永远不会送你花,」她冲口而出,「尤其不会送你白玫瑰。」
「老师又给妳出了什么课题了?正在研究一位陌生女子的来信?妳可不要中这本小说的毒太深啊,它一点也不算什么优良读物。女的疯狂痴傻,男的无知无觉。」
她不算太疯狂痴傻,他也不是完全无知无觉。《一位陌生女子的来信》是一个恐怖的爱情故事。至少沈阅明叫得出名字,她是小不点,是小何学妹。多年以后就算在路上偶遇,他也会认得出她是一位校友。
「学长,你说到哪里去了。我是说每次一到毕业季,花店都会借机哄抬花价,送花很划不来,所以我送你盆栽,种子是在路边捡的,盆子是自己烧的,不花一毛钱。」
「不花一毛钱,那真是无价之宝了。来,我看看。」他把帆布袋打开,小心翼翼地把盆栽搬到短墙上,仔细地欣赏。
「你喜欢吗?不喜欢不要紧,我再去买花来送你。如果真的很贵,塑胶花可不可以?」
「小器学妹。」沈阅明又习惯性地敲着她的头顶,「我最喜欢的学妹送给我的礼物,我怎么可能会不喜欢?」
「那就好。可你是真的喜欢吗?不是客气话?」她有点不放心,「也不是因为怕收到塑胶花?」
「我从不欺骗弱小动物,妳放心。」他打趣回道,「这三棵树的造型还真是别致,我敢说别的地方一定找不到。」他后退了两尺,像欣赏艺术品一样端详着。初生的新叶呈金绿色,泛着亮润的光泽,其中两棵枝桠交错,缠绵有致,另一棵站得直挺挺地冷眼旁观,像极了一段三角恋情。
何彩云也有同样的联想。「这一点都不是我的错。」她连忙撇清关系。「它们要长成这个样子,我也没办法。」好无辜呢。
「真是浑然天成啊。」沈阅明又赞美了一句。「而且很重。妳就这样一路把它从妳的住处提到学校来?妳这么娇小,怎么搬得动?」
娇小?刚才还说她是弱小动物?唉,从她学会走路之后,就和娇小这两个字绝缘了。通常会用的词是矮壮,班上有什么粗重的活,同班那些男生从来也不会忘掉她。
跟弱小动物更是沾不上边……等等!除了这一句,他刚刚还说过什么?
他最喜欢的学妹?
哦,他的意思一定是最喜欢的学妹之一。
「就算是一头娇小的大象,也是很孔武有力的。」
「那妳一定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大象了。我记得以前不是有一群明星叫小象队吗?每一个都长得很可爱。」
这--也算是安慰吗?唉!
「妳别老是对自己没信心,」他轻声责备道,「我最喜欢的学妹怎么可能比人差?」
这一回何彩云肯定自己没听错。他真的说她是他最喜欢的学妹。可是说不定他对每一个学妹都这么说……他肯这么对她说,她应该要很感激了。何况沈阅明并不是到处留情的人,虽说他早有了一个美丽的女朋友,可是大部分的男生是来者不拒的。
沈阅明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她从来没有看错他。
「对了,学姐今天怎么没来?」她忽然又想到之前的疑问。半是期盼半是担忧地等着他的答案。
「哦,她一考完期末考就飞到纽约去了,要去游学三个月,开学之前才会回来。」
她怎么舍得离开这么久?何彩云百思不得其解。特别是在这个时候,男朋友就快去当兵了。「学长怎么没跟她去?」
「我要留在学校帮教授整理一本书。」这是实情,也是借口。纽约当然值得一游,可是他没兴趣陪楚落雁去吃喝玩乐三个月。仔细想想,他和楚落雁之间,似乎找不到什么共同的兴趣。也许就像王大胖所说的,楚落雁是视觉系的美人,像一幅画,适合在一个距离之外静静欣赏。
「原来如此。」她不做任何评论地说了一句,心中却觉得热恋中的情侣不当如此。不当如此,又当如何?她哪来的经验去做这种结论?从来也没在情人节收到过一朵花,倒是四月一日愚人节时,有人送过她一把路边摘来的千日红,俗名叫圆仔花的。她默默地收下,因为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后来那束花还很长寿地在她花瓶里活了两个星期。她当然不会没有风度到去迁怒那束无辜的花。只是,那花若是有知觉,不知会不会认为被拿来和她相提并论是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