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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水把头发打湿,衬衫一半拉出皮带一半塞在里头,还涂了我从来不用,但是他很喜欢的、那种摸起来滑滑的润肤霜。性感一点、感性一点、肉麻一点、花痴一点,准备给他个惊喜,然后讹诈礼物。

  墙上的指标挪到六点了,南怎么还不回来?我有点无奈,肚子好饿,只好先啃两块牛奶饼干充充饥……

  八点零一分——南啊,你要是现在回来,我送你一个中式古典热吻。

  八点零三分——南啊,你要是现在回来,我给你一个法式贴面拥抱。



  八点零五分——死南、臭南、呆瓜南,你要是现在回来,我撒你一头暴雨梨花针。

  我不行了,不要说是暴雨梨花针,就算是饼干屑我也没力气撒。眼皮好重,感觉迟钝。太期待今晚的来临,害我兴奋地早上五点就对着天花板偷笑。好想睡,睡吧……那是一阵前仆后继、春雷滚滚的热吻攻势。就算有人在练龟息神功,恐怕也要被折腾地醒来。

  「天啊,你怎么现在才回来。」窗外一片明亮,已是早上。

  「对不起对不起,被唐纳拉去参加拍卖会,然后又搅进一场赌局,很疯狂的一群人。」

  「可是你明明答应昨晚陪我吃饭的。」

  「昨晚?我们不是说好星期四吗?」



  「昨天就是星期四——」我,欲哭无泪。

  「嗯?」南犹自不信地扭头转向台历,「啊,是我搞错了。天,我还以为我们约定的是今晚。」不要完全相信大人物,因为他们也会犯错。

  「你错过了一次投怀送抱、暖玉温香。」

  「现在你也可以投怀送抱嘛。」长手一探,我的下巴抵上他的肩。

  算了,他也累了一个晚上,就罚他保证明年生日要和我一起到非洲去看雄狮斗野牛。体贴如我啊!

  在他怀里蹭蹭头,这就是爱一个人的心情吗?陶醉……突然而然地,一股暗夜迷离的味道误闯入我的鼻子。暗香浮动,氤氲其中——

  中枢神经一下子跳了起来,我双眼看定一根金色的波浪形长发,有点痴傻:「你昨晚参与了一场赌局?」

  「对啊。」

  「有金玉满堂兼美女相伴——到、黎、明!」我一下子推开他,大叫。

  南楞,然后笑:「这是一场小游戏而已。」

  日月无光、山崩地裂、乌雀齐飞——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

  「我是千思万想盼归人,你却灯红酒绿乐逍遥。我讨厌你!」

  「有那么严重吗?那只是一个贴上来的女人、一个赌桌上的战利品。」

  「当然严重了!」一把甩开他欲搭上来的手,我不喜欢那种纸醉金迷的味道。

  「撇开以前那可以成书立册的风流史,我要你答应我,在和我交往的时候,不要碰别人。」

  「溢,我承认我很喜欢你,所以我不想欺骗你。」南也变得正色起来。「我的生活一向如此,需要点缀、需要插曲,可是不管这条线绕得有多远,我都会回到这个家。就像现在,我一大早赶回来就是想陪你吃顿早饭,因为我心里有你。溢,不要把问题想得太糟糕,这不该影响我们。」

  我最亲密的人第一次用正式的口气说他喜欢我,我想那是真心话。可是,他还不了解我有多生气。二十一岁,我不是青涩少年。「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来段人生的小插曲?是不是也可以带着别人的味道、别人的头发对你说我有多爱你?」

  「不行,绝对不行。」斩钉截铁的声音响起。

  「为什么?同样的道理到我这怎么就行不通了?」

  「因为我是男人。」

  「难道我不是男人!」屋子暂时安静下来,再开口的人还是我。「南,我知道,你的地位注定你的人生一直是最洒脱最无所羁绊的,所以你今天可以这么的理直气壮。可是,这些日子来你真的对我很好,好得让我以为,你会为我改变。」我吸口气,缓缓道来。「这个家自有一方天地,它不是愚人码头,我也不愿做固守码头的愚人。南,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可以是水,就算有时候被你吃得死死的,也不会觉得委曲;正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可以是火,沸点就控制在你手中,现在……现在我就要爆炸了——」

  没错,就算我如此爱你,就算我是个小受,也要爱得有尊严、受得有格调!爆炸、爆炸,怎么个爆法?我转身来到窗前,毫无疑问、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下。放心,这不是自杀,以我的程度,五、六米高还能将就,只是压坏了拉姆斯刚修完的绿色植物,也吓呆了正巧站在窗下的他,大剪刀落地,光啷有声。

  「溢——」

  不理会南的惊呼,我疾步狂奔,闪过错愕万分的佣人,在门卫搞清状况前,窜上跳下。那一道铁门怎能锁住狂怒的心。

  阳光明媚,多好的一个早晨。我那颗伤了的心,决定败金。各种小吃摊我都光顾,冰淇淋、烤肉串……再好的美味也去不掉我的乌云罩顶。

  吃醋啊吃醋,我不是第一次,只是这回特别的酸,酸得我心好痛。明明我们已经那么好了,只差没有海誓山盟,可是为什么还会有这场突如其来的争吵?虽然我也有点小花心,但堪称「美男裸于前而面不改色」,最多只是流流口水,纯属欣赏罢了。哪像他,居然、居然……不行,我又要抓狂了!看来以他西方类人狼的风流基因,是很难了解我这个东方美少年的纯真心态的。

  看了场黑色电影,不知所谓。找个非洲婆婆帮我算命,小小的掌心有如此玄机,我将信将疑。混入街头的高中生队伍打一场篮球,总算,酣畅淋漓。

  一直磨到下午两点多,我坐在百货商店的橱窗前,决定改变一下心境,数一数平均每三分钟内能走过几个帅哥。可叹唷!绿肥红瘦,都不及那远在天边一抹蓝。哼,一定是得手时太容易,让他不知道珍惜,像我这种纯情、可爱、超级美形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出第二个!就算最近像幽灵一样的神出鬼没,他也是逮得机会就死缠着我,想不到还有那么多精力拈花惹草,一定是偷偷喝了不少鹿鞭、马鞭、鲸鱼鞭。我踹!

  我们还在热恋就已经进入倦怠期了,头上绿云一朵朵。我呕!不如晚上回家偷袭他,让他知道知道野花哪有家花香!我窃笑!千绕百转,心坎上忽喜忽悲、忽冷忽热。

  接下去应该到哪去蹭时间?现在去PUB似乎太早,好男人忙着赚钱、坏男人还在补眠。晃来荡去,我踱到公园。看吧,春色无边风光好,何必单恋一棵草。

  哇,快乐果然还是要自己寻找——长椅上的男子让我的目光锁定。他的脸半埋在手臂里看不真切,可是略作弯曲的双腿,就算是裹着长裤也可以看出线条完美、比例均匀,像青瓷白玉瓶上舒展开的一枝淡绿——慵懒。

  走近,居然是一张亚洲面孔!决定了,等他醒来做朋友。我坐到长椅另一侧,肆无忌惮地享受这安详的气息。

  「嗯……」睡美男翻了一下身。

  听不清他喉间的低语,大概是在做梦。我凑近些,情不自禁想抚开他眉间的纠结。睫毛闪动,似乎要醒了。我欲缩手,但他的动作也不慢,「别走。」他眨眼,迷惑的样子,惊觉握着我的手——

  「对不起!」同时响起,而且都是中文。他乡遇故知,亲切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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