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翻山越岭,有点儿夸张。只消从那半山腰的斜面往上绕几圈,就可以看到山顶处的一方幽静树林。感觉像是某个森林公园的秘密天地。
水杉树上有两只松鼠上窜下跳地玩追逐游戏,领悟到有陌生而强大的物种闯入,一阵风似地闪入「叶深不知处」,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必定有两对琉璃眼珠细细审视非法入侵者。
南捡起地上的一块小碎石,抛向半空,又稳稳地接住,「看我效仿古人。」易容、点穴,还有暗器,这男人究竟师从何处?找个时间,我非要好好讨教讨教他。
一只灰色野兔不识时务地跳将出来,竟然不逃,抿着三瓣嘴打量我们,真乃好奇宝宝也。好奇会让人丧命,这句话同样也适合用在动物身上。如果现在有一头猎犬,它一定会甩开主人的步伐,抖着一身淡褐色的长毛,作风骠悍地用它的天赋异禀爪到兔来。
南的旧石器狩猎法比猎狗还要快狠稳准。这一点,我毋庸置疑。在他扬手的那一瞬间,我轻轻地撞了一下他的肘部——石头在空气中嘶嘶飞过,几个翻滚,终于静止。
「你干嘛捣乱?」南泄气地看着暗器飞过目标。
「我觉得你这么好的身手,应该去对付马达拉斯加狼。」
「马达拉斯加狼已经绝种了。」
「……是吗?」我嗫嚅,可是我身边好象就有一匹。
那只傻兔子还在原地看着我们,饶有兴趣。
「你不觉得它很可爱吗?」
「我只知道有人的肚子饿了!」
「唔……可是我还是觉得它很可爱。」怎么办,色欲和食欲究竟哪个更重要?我些许困扰。那个差点成仙的小灰兔凑到那一度要「吻」上它的凶器前,闻了闻。可能觉得跟它以前撒过尿的黑色物体没什么区别,有点无聊地消失了。死没良心的小东西,不懂得献个飞吻权当谢礼,起码也该一跳三回首抛个媚眼儿如丝吧!
「你听,什么声音?」南侧头作专注状。
我听——叽哩咕噜、叽哩咕噜……「还能有什么声音啊,是我的肚子在叫啦!」
「不是不是,你再听!」
那兴奋劲儿,连我也变得认真起来——淙淙的、叮叮咚咚的……「是水声,前面一定有小河。」我跳得比小树还高,向前冲、冲、冲!一泓溪水弯弯绕,鱼儿鱼儿水中游。
脱鞋、挽裤腿、互相泼水。这回我可学乖了,肥肥美美的滋味难逃南的魔爪,淹没在我的口水中。火堆在林间闪耀、鱼儿在火中升华,没有盐、没有葱、没有任何调味料,可是很香,真的很香。
第六章
「现在还缺一瓶白朗姆酒。」
「如果再有一杯冰淇淋咖啡的话……」冰淇淋咖啡?我突然想到了汀汀。
「那个……你对斯汀了解吗?」
「怎么突然想到他了?」
「汀汀平时总是淡淡倦倦的笑,可我觉得他心里藏着什么事。」
「他的心事,就是他的情事。」
南了然的语气成功地勾起我的好奇心,追问:「你知不知道他喜欢谁?」
「这个人你也认识、经常见面,虽然你们好象不怎么投缘。」故弄玄虚,南含笑的目光等待我的答案。
见常见面、不怎么投缘……拉姆斯?我差点被鱼刺鲠到喉咙,这个设想也太夸张了,横看竖看、左看右看汀汀都不像是有恋父情节……啊,我怎么忘了!方圆几百里之内,还有一株野草闲花——
「不会是唐纳吧?」我的超级美型脸就这么皱成一团。真是一朵鲜花插在那个什么东东上——吃饭的时候,还是文明一点的好。
「不用太惊讶,他们两以前就是一对恋人。」
「以前?为什么现在不是了?我知道,一定是唐纳他太、太、太花心了。」
「这你可就冤枉他了,他原来很专情的,在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同级生的斯汀了。可是……」
「你存心吊我胃口是不是?不要一波三折,敬请长话短说。」
「半年前,斯汀突然留下一封分手信,不辞而别。那个时候,唐纳简直发了疯,动用所有的人脉去寻找蛛丝马迹,连隐居的爷爷都惊动了。一个月后,唐纳找到了斯汀。」
「然后呢?」
「斯汀告诉他第二天自己就要结婚了。」
「这个婚礼一定没有成功吧。」突然有点同情唐纳,这样不明不白的分手任谁也无法安心接受,更何况是血液里有黑色因子的唐二少。
「没错,他先炸掉了教堂,然后用一系列入流或者不入流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逼得斯汀父亲的公司濒临破产。这是用滥了的方式,但很有效。」
「所以,汀汀回到唐纳身边,当他的仆人?」
「大致就是这样了。」
「不明白,相爱的人怎么会突然就说分手呢?汀汀一定是有苦衷的。」记得那一次唐纳挽着个香艳女郎进屋,汀汀原来的高谈阔论立刻变得心不在焉。当时,我还以为他身体不舒服,所以就善解人意地结束了话题。
原来我还一直不明白——唐纳对我这个有点梁子的小仇人也只不过是寻常日子里互相抬抬扛,却偏偏对汀汀那样春风和煦的人儿恶声恶气的,想来是爱得深伤得也重吧。
「唐纳把汀汀锁在身边,又不好好珍惜。」两个人都不幸福,为什么不能退一步,一片海阔天空。
「他以为自己恨他,但又不想放开他。」南叹了口气,似乎深有感触。「我那个开朗爱笑的堂弟,依然在笑,只是镶了一层花花公子的外衣,看就蝴蝶就要追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他原来的样子。」
没想到唐纳平日里嘻皮笑脸、百折不挠、神经大条,背后却有这么一段辛酸血泪史。为他,我落泪半滴。「你有没有试过帮他们填平隔在中间的那条河?」
「我只是局外人,不管是惊涛骇浪,还是暗潮汹涌,都是他们自己的人生啊!」
火堆渐渐熄灭,一轮红色天体适时升起。不是第一次看日出,只是初次觉得靠在别人的肩上看出去,角度特别好——那种安宁的美。
汀汀啊,好想把这种幸福的心情传递给你。
接着的一个星期就像在赶场子,每次气氛酝酿、闲人勿扰之时,总有那该死的魔音穿脑。现代通讯科技真是发达到让人可怕,在十万八千里之外都躲不掉唐纳的短信息骚扰。
我白日做梦,设想若是空降到了香格里拉的无人地区——漠漠黄土、灿灿星光,管你是纯真年代,还是激情岁月,都无人打扰。妙啊!祖国啊祖国,海外游子想念你。现实就那么残酷,吃喝玩笑的日子彻底当掉,不管我怎样地意犹未尽、心有不甘,还是得打包回意大利。我恨!
地球上90%的男人都以事业为重,南也未能免俗地成为其中之一。如果他只是个普通的街头小贩,我是不是会更幸福一点?他忙着卖热狗,我可以帮他吆喝;他忙着找零,我可以帮他炸薯条,顺便偷吃一两根。我还可以帮他推着小餐车满街乱跑躲警察,凭我们两人的灵敏身手,定是有惊无险、相拥一笑。
南已经连续四个晚上没有和我一起吃饭了。他明明是混黑道的,却还要去管那些个已经漂白或正在漂白的家族企业,累不累啊!虽然这是新时代边缘社会的发展趋势,但我——向往纯粹。
今天不一样,值得期待。前一天就和他说好,一定会按时回来过两人世界。情人间吃个饭还要预约!抱怨归抱怨,对着镜子我还是忍不住搔首弄姿,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过南还不知道,因为我要保持神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