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你这孩子,以后不许再给我搞这种忽然消失的把戏了。」放下盘子,她敲了敲他的额头,说。
母亲……十年不见的母亲,仍像记忆中那样美丽动人。岁月无法在她脸蛋刻划下痕迹,唯一能看得出她现在已经不是水漾少妇的地方,就是那双增添更多智慧的双眸。凌日不自觉地掉下泪来,把众人吓了一大跳。
「傻孩子,我只是说说而已,没给你惩罚就不错了,你哭什么哭啊?」做母亲的无法理解儿子这怪异举止,一手扶着脸颊摇头说道。
「瑷玲,凌都平安回到家了,你就别再骂他了。来,我们用餐吧!」
这三人里头,唯有迪肯能明白凌日喜极而泣的理由。他不落痕迹地把面纸盒由桌下递给他,然后把父亲和瑷玲的注意力移开说:「既然现在凌都回来了,你们的婚事可以继续进行筹备了。日期定好了没?」
布兰微笑地说:「说得也是,我们应该快点进行,不然凌和迪肯的学校就要开课,恐怕只剩假日才能看到他们俩了。」
「挑选假日也无所谓啊,因为是学校规定住宿,我们才没有通勤上学的,不然学校到家里也才不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而已。回来参加婚礼,时间上也绰绰有余了。」迪肯一边切开半熟的荷包蛋,一边说:「剩两周就开学,要筹办婚礼太赶了,你是要让瑷玲阿姨累死啊?爸。」
「你说呢,瑷玲?」
「迪肯说得也有道理,我现在工作颇多,起码也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范瑷玲拍拍凌日的脸颊说:「这些都是你害的,宝贝,看你多任性,给布兰和大家增添了多少麻烦。」
凌日红了红脸,现在他知道不只是凌夜来到英国后变得开放了,连母亲也是。
以前在台湾,他可从没听母亲说过什么「宝贝」的字眼。都十七岁了,还被当成「宝贝」,实在让人很害羞。
「对不起,妈、布兰先生,害你们困扰了。」
范瑷玲忽然挑挑眉,转头对莫迅父子说:「我忘记厨房还有水果没切。」然后看着凌日。「凌,你跟我过来,帮忙我。」
母亲的眼神中有着「不容拒绝」的涵义,凌日知道,母亲发现了。毕竟母子连心,他本来也没期待能骗过母亲的眼多久。况且……
妈妈并没忘记我,她还记得我这个儿子,这就够让人高兴了。
所以,当凌日认命地跟着母亲来到厨房,接受母亲严厉目光审视的时候,他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觉悟了。
范瑷玲盯着他长达三分钟,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你爸爸,他还好吧?」
「还是老样子,迷迷糊糊、丢三忘四。」凌日苦笑说。「可是身体很健康,工作也是照样忙碌。」
「是吗?那他还继续在那间小饭店做经理?」
「最近那间饭店被另一间更大的饭店收购,他一直在抱怨新来的总经理很讨人厌,说不定会换工作。」
「喔?那可真是教人难以想象,我以为他会陪着那间饭店到老死呢!想当初,他爱那间饭店到愿意以饭店为家。」讽刺地说完后,范瑷玲摇摇头。「不,我不该在你面前这么说的,阿日,原谅我。」
听到母亲说出自己的名字,凌日心一恸。「我、我……」
她朝他伸出了双臂。「十年下见,你长得这么大了,让我抱一下吧!」
「妈……」
扑到母亲的怀抱中,凌日哽咽地掉泪。这些泪水被压抑了十年,从母亲搭上飞机离开的那一刻起,直到今日。在这双臂的温暖中,他多年来所抱持的疑问,对于自己是否不受母亲所爱的疑问,终于可释怀了。
他好高兴、好高兴,自己这趟到英国来是对的。
母子两人相拥一阵后,范瑷玲放开了他,用手指替他轻柔地擦着眼角。
「辛苦你了,宝贝。」
凌日摇摇头。「对不起,我和凌夜擅自作下这种决定。阿夜他,现在还在台湾。」
「是吗?」瑷玲点头。「我也想过,他可能反对我和布兰结婚,所以离家出走。当他回台湾的时候,我告诉布兰,要是我儿子不在我身边,那么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他的。可是我没想过,阿夜居然会叫你来代替他。」
「……您要再婚的事,他没跟我提,但是我想他绝对不是因此而离家的。」瑷玲摇头。「我是个自私的母亲,一心只顾着追求自己的幸福。当初因为不愿离开孩子而强迫你们其中之一跟我来到英国,并把你丢在台湾,害你们兄弟分离。现在,又为了想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而考虑再婚,又一次地让儿子对我这个母亲失望了。我实在太对不起你们了。」
「请你不要跟我们道歉,妈。」凌日紧握住母亲的手说:「阿夜或我,都不要你因为我们而不幸。我们想要的是幸福而满足的母亲,您过得不幸福,我们也没办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请你一定要幸福。」
红着双眼,瑷玲颤抖着唇说:「我……有这个资格吗?」
「您就安心地嫁给您想嫁的人吧!我和阿夜都会为您高兴的。」
凌日是真心这么想的。阿夜之所以离开,绝对不是想破坏母亲和布兰的婚事,而是希望他们能幸福。自己来到这儿,更不是为了阻止母亲幸福,实际上,能看到一个健康、快快乐乐的母亲,便是他最大的幸福了。
「我会参加您的结婚典礼,也许我不能取代阿夜,至少也让我这个儿子给您祝福吧!」
范瑷玲高兴地倒在儿子怀中哭泣着,喜悦的泪止也止不住。
第五章
转眼,在这座小镇已经住了一个多礼拜。每天、每天都接受许多的文化刺激,感觉日子正逐渐步上当轨,但是再过两天学校即将开课,到时又得开始适应另一种步调的生活了。
凌日伸了个懒腰,接着放下膝盖上的书籍,仰头把双手枕在脑后,顺势躺在青葱遍野的草地上。
头顶上是鸟儿吱喳、灰色松鼠活泼乱窜的大树枝头,眼前是一片碧波荡漾的镜湖清岚,脚底下则有着泥土与绿叶、野花扑鼻香的大地……真不可思议,自己竟然会身在这么一处犹如艾丽斯梦游仙境的地方。
没有喧嚣的车水马龙,没有酷热盛暑逼得人无处可逃的烈日,更不见拥挤的房子、凌乱的街道,或是无所不在的摊贩。
虽然那些都是自己身在台湾时,巴不得能全部消失的东西,可是真的失去了、告别了之后,凌日说「不想念」,便是在说谎了。就连过往那总是带点灰尘、汽油味与蒙蒙色彩,绝对算不上干净的故乡空气,都教人分外思念。
〔……现在这时候,老爸应该已经去上班了吧?凌夜不知道有没有帮他准备好早餐?嗯,不可能的,阿夜那小子肯定还在床上睡觉。〕
无论自己再怎么替父亲操心,怕父亲又空着肚皮,迷糊得早餐、中餐都忘记吃,傻傻地工作一整天,最后回到家像个废物一样地瘫在地上不能动弹……现在的凌日也不可能飞越数百万公里的距离,为父亲做点什么,尽点儿子的孝心。
所谓的「分开」,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无论心中有多么挂念,哪怕现在拥有方便的电话、四通八达的网络,甚至可以面对面地透过卫星看着彼此说话,然而,「不在身边的人」就是「不在身边」,要怎么靠一颗「心」将这么遥远的物理距离给抹煞掉呢?这绝对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