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很多人最后都选择逐渐地遗忘。
不管怎么在乎、不管多么地爱,不遗忘,便没办法展开新的人生。一直惦念着不在身边的人也不是办法。
来到这边,凌日了解了很多事,一些不曾亲身体验便不会明白的事。
好比,为什么阿夜和母亲打回台湾的电话,一年比一年少?为什么诉苦的话语逐渐从电话中消失,只剩些无关痛痒的寒暄?为什么当自己问阿夜,在这边有没有被人欺负、过得好不好,到最后得到的都是阿夜千篇一律的回答:「我很好、没事」?
〔毕竟,说了又能如何?〕
多一个人陪你哭、多一个人陪你伤心,听起来好像能减轻什么,可事实上那不过是让对方多了分难过与无助感吧?
留在台湾,环境没有任何改变,只除了生活方式与习惯。被迫改变了的自己,其实也曾暗自埋怨过母亲的偏心。他认为凌夜跟着母亲幸福多了!不像自己,得要学着独立自强,不再能撒娇。因为跟着凡事看上去都不可靠的父亲,所以从上小学起,凌日就学会精明干练地使用计算器盘算着一斤鸡蛋几块钱,三斤一起买会不会更便宜。
他从没想过,假设有一株原先被栽种在土壤中的花儿,无端端、硬生生地被人移植到水中去,试问那株花儿会有什么心情?想当然耳,它不会好过。而那朵花儿,便是被强迫移植到英国来的凌夜了。
〔我所吃的苦,与阿夜相比,恐怕是小巫见大巫。以前的我,还有脸在那边自怨自艾,认为自己是被母亲抛下来吃苦的。我实在太可耻了!〕
十七岁的自己,想要适应这全新的国度,都已经非常勉强了,无须想象当年个性原本胆小又爱哭的阿夜,是历经了什么样的艰辛,才能在这儿落地生根。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能为阿夜做什么,但现在的我不一样了。〕
凌日拔起地上的青草,无聊地放在嘴巴中咀嚼。他所能为弟弟做的,便是在这异乡,为阿夜保留住他的生活空间,等哪天阿夜想开了,想要重回这块土地时,可以笑着重返家园。
当然啦,这种替身的日子总不可能过一辈子。再过个三年,他和阿夜也就二十岁了。届时他们双双成年后,想选择哪一边的故乡过生活,也不会有谁反对才对。
无论他或阿夜,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自己想去的国度,做自己想做的事。
闭上眼睛,凌日偷得片刻小憩之际,耳边却传来阵阵达达达的震动声响,好奇地翻过身,睁眼一瞧,远远的一人一骑以稳定的步伐向这边靠近。
迪肯轻松驾驭着那匹高大白驹,老练地操纵着马儿沿着湖边散步。
唔……极端不愿意承认,但迪肯优雅的骑姿,还颇具那么点绅士的样子,与平日嚣张粗鲁的行径判若两人。
想不到他还有这种特技喔?在台北别说要骑马了,就算想亲眼见到牵牛逛大街的农夫都没有。但是迪肯骑马的英姿,和背景的城堡与这片草原真是再契合不过了。好好喔,能骑在那匹骏马的背上,感觉一定格外意气风发吧?
呃,眼睛和他对上了!凌日一抿嘴,连忙再次转过身,坐直身体,拿起放在膝盖上的书埋首苦读,假装身后的骑士并不存在。
自从第一天晚上,听到迪肯对自己的「看法」之后,凌日是能避开他多远就多远。
理智上他对自己说:「我又没做亏心事,没必要怕他」,可是情感上他就是不想再和迪肯有不必要的接触。俗话说:「距离也是一种美」,凌日举双手双脚赞成这句话。继续和迪肯那家伙交手下去,万一自己被他惹毛,或是反过来迪肯对自己的敌意更深,最感到困扰的会是夹在中间的母亲和布兰叔叔。
既然知道彼此不对盘,那又何需勉强彼此,摆出什么友好姿态呢?纵使是同居一个屋檐下,也没人规定他们两个非得「相亲相爱」,像对亲兄弟吧?
「喂!」
岂料,迪肯却故意破坏这种「默契」,慢慢地骑着马儿靠过来。
「喂,姓凌的!你耳朵聋啦?我在叫你!」
迪肯一个高声放炮,胯下的马儿紧张得直跺脚,凌日也愤怒地扬起头说:「你想让那匹马踩死我不成?去,离我远一点!」
「喂,你那是什么态度?」
「在质问别人之前,要先质问你自己。」反瞪他一眼,凌日可不记得自己有个别名叫做「喂」!
「喔?你的意思是,要老子我跟你说话之前,还得先练练怎么低声下气是吗?」马背上的黑发暴君,一双茵亮的眼火怒得如两炬青焰。
不甘心一直被他由上往下的睥睨着,凌日愤而从地上爬起身,缩短两人之间的差距,说:「我看你是根本不懂得何谓礼貌的野生原始人吧!」
「……」
迪肯的眼睛像要在凌日脸上烧穿两个大洞,可是凌日最痛恨别人用「恫吓」的手段来对自己施压,所以加倍地瞪回去。
两人你瞪我、我瞪你,火花四射的眼神角力进行好一阵子之后,迪肯咋舌地说:「真不懂,那么温柔的瑷玲阿姨,怎么会生出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恐怖份子?」
「我也非常好奇,那么亲切绅士的布兰叔叔,怎么会教养出你这个显然连正确地使用地球通用语言都不懂得的外星人?」
不知情的路过人看到他们这副斗气的模样,一定会忍俊不禁地笑出来。这副情景像极了两头小公牛互相用角抵制对方,谁也不让谁,企图把对方戳个半死的模样。
「你先为你的态度道歉!」迪肯咬牙。
凌日挑眉。「这算什么?做贼的喊捉贼就可以免罪啦?」
「我不是说现在的事!这一个多礼拜以来,你都故意漠视我的存在,看到我就像见到鬼一样,躲得不见人影。你敢说没这种事,我就马上把你揪到湖里,清洗你的记忆!」迪肯咆哮着,火冒三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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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心头所累积的压力,可不是开玩笑的。迪肯犯着嘀咕,俯瞰着凌日那张「清爽」、「飒爽」、「干干爽爽」的三爽面孔,反观自己则是「三不爽」的臭脸,一肚子火气更旺。
什么嘛,这家伙!
迪肯第一不爽:话说那天晚上,自己冲口而出的咒骂被凌日听到之后,他那副被人打了一拳般的苍白脸孔,始终在自己脑海中徘徊不去。该死的!过往不管自己曾说出怎样狂妄伤人的话,他都觉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从来也没后悔过自己的言行。
可是这家伙居然能让他破例,让他心生「愧疚」了?!愧疚耶!他迪肯?莫迅从学会两脚走路后,从不曾有过的感受!而那种感觉,只有他格老子的不痛快、不爽快、不愉快!
第二不爽:好吧,讲都讲了,覆水难收,事后想想,顶多跟这家伙说声「抱歉」,一切也该结束才对。结果呢?早上到晚上,明明城堡里能出入的地方也就那么多,这天杀的家伙却有办法躲得不见人影!凡是有他在的地方,一定不见那家伙,这若不是凌日刻意在闪躲他,那么迪肯愿意把头剁下来!
至于三不爽的最后不爽是:当迪肯为了私下堵到他而费尽心思的时候,这家伙在做什么?闲闲没事、轻轻松松地躺在草地上悠哉地看书,彷佛那天晚上的事在他凌某人的眼中早已经事过境迁,如过往云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