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怎么有空来?”蔡智杰一直很有风度地保持笑容,像见到老朋友般地开怀。
“我常来,只是我们无缘相见罢了。”
Eric的一语双关,让蔡智杰笑了出来。
“‘我们’,是指你和月熠吧!”他嘲笑这个痴情的男人,两人以英雄式的眼神对望而释怀;毕竟事过境迁了,所谓的心结,随着另一个幸福的来到,也早就得以化解。
“对了!圣诞节那一天晚上,可否保留两个位置给我?”Eric慎重地对未来这家店的继承人提出预约的要求。
“可以啊!你……交了新女朋友?”蔡智杰的眼光像刀锋般尖锐,仿佛他若说了肯定的答案,就要一刀捅过去一样。
“你认为有可能吗?”他笑得有些哀怨,仿佛也在嘲笑自己的痴心。
“那是……月熠,你们真的在一起啦?恭喜……”
“先谢谢你了。不是这样的,我和她约定在那一天为未来作决定,如果两个人都来了,是好结局;如果其中一个人没出席,缘分就尽了,成败全赌在那一天。”
“好浪漫。”
看着蔡智杰一副崇拜至极的羡慕眼光,Eric才觉察到自己的严肃简直就像个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我一定帮你!”他拍胸脯保证,让Eric增加了无比的信心。
其实Eric担心的绝非自己的问题,而是经过两年,那女子的心上人是否有了异动呢?不过,他还是礼貌的向蔡智杰的热情赞助道了谢。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我就帮你帮得彻底一点吧!”
蔡智杰要Eric附耳过来,在嘈杂的雷鬼音乐中,叽叽喳喳地不知讲了些什么;只是最后,两个人勾肩搭背地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在这黑色的空间里。
不知不觉中,月熠与母亲来到加拿大也有三个多月了,温哥华是个不会让人失望的城市,繁荣中不失温馨和清新,让人流连忘返。
在这里,几乎每天清晨,林伯伯就会与李妈妈相约至公园运动,顺便与同年纪的长辈们聊天叙旧,但看在月熠眼底是忧喜掺半,喜的是母亲终于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与生活方式,忧的是终于要离开这个地方,而且约定的期限也已经很接近了。
“铃……铃……”
门铃响起,不用猜就知道是林家父子其中之一,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两家熟稔的程度是不由分说的,就有如上辈子就已相识的亲戚一般。
“谁啊?”
“李妈妈,是我,任华。”
李妈妈心里有底,故在问的同时就已边走向大门,没等他报上姓名,门就已经开了一半。
“李妈妈,月熠姐在吗?我想进她房间放东西,不晓得方不方便?”
“都中午了,她应该醒了,没关系,你上去吧!”
李妈妈笑笑地看着这个大男孩怀里抱着几罐饮料,想他可能有心事要找自己女儿商谈,也不多问就准了他的请求。唉!年轻人的世界他们是愈来愈不懂了,就像林父讲的一样,就让年代相近的他们去沟通吧!李妈妈如此想着,摇摇头,笑着走回厨房准备午餐。
“月熠姐,是我,任华。”
由于抱着满怀的饮料,他没有多余的手可以敲门,只好站在寝室外大声喊。这间位于三楼的主卧室,是他哥哥林任中与现任妻子的房间,目前暂借月熠使用。
“喔!等一下。”
月熠最怕这种情形,刚睡醒时见人的情况很是尴尬,因为她觉得人在刚睡醒时最丑,怎么偏偏蔡智杰他们那个年纪的大男孩,总会在这时闯进女孩子的闺房?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住在人家家里,就算不行也得行。月熠满腹牢骚地用手整整一头乱发,迅速地开了们。
一开门,林任华就把塞满怀抱的瓶瓶罐罐摊撒在床上,然后再一瓶瓶地摆进双门小冰箱里。
“喂!你该不会是一大早专程替我补充饮料来的吧?”月熠看着他连续而专注的动作,满腹狐疑。
“你有两个语病喔!第一,现在不是二大早,是快中午了,难不成你大小姐每天都睡这么晚哪?难怪找不到虫吃。第二,这里不是饭店,我也不是饭店服务生,自然不是送饮料给你喝的啦!”林任华把全部饮料全摆进冰箱,然后坐到床沿。
“不然你怎么会特地送这么多饮料上来呢?”他的回答更激起月熠的好奇心,边走向浴室准备漱洗,边探头追问原因。
“啤酒是给我哥的,柳橙汁是给我大嫂喝的,樱桃汁是最重要的,给我哥的前妻喝的。我们三个多月前喝掉了那罐樱桃汁,现在你快要走了,当然要赶快补充,免得我哥回来大发雷霆。”
才喝他一罐樱桃汁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把我们说得跟作贼一样。没想到林任中那么小气,早知道就不向他借房子了。月熠边刷牙,边在心里头叨念。
林任华语毕,环顾四周,又像发现什么大错误一样,故作神秘地对月熠说:“喔!你把床头柜的照片移到梳妆台了喔!”
那又如何?怎么林家兄弟都不太正常似的,月熠心里又蒙上一层怪异的阴影。
她原本就习惯把日记本摆在床头柜上,而这个床头柜除了摆了个略大的音响,还有CD及卡带架,她只好暂时移走那帧相片至梳妆台,难道她这样做又犯了什么大忌?
初进这房间时,她也对这帧照片怀疑过,因为凭藉以往的印象,那照片中的清秀佳人并不是林任中的妻子,而他们房里摆的除了墙上大幅的结婚照是现在的正常组合,屋里上下再找不到一张有他现任妻子面容的相片。刚开始她不好意思提出疑问,但仔细想想这真是有点悬疑。
她打算洗完脸后,向他问个仔细。
“任华,你刚刚的意思是这帧照片不能随便移动吗?”
月熠从浴室走出来,坐在梳妆台前拿起相框端详着照片里的清丽脸孔,照片中的佳人大约十八九岁,脂粉未施,却青春光彩。
林任华知道她的好奇心,故意卖关子,只点头不说明。
“她是谁?”月熠简直像在诱拐小孩,语气邪恶,表情却极度讨好。
林任华回给她一个得意至极的笑容,那好像奸计得逞、吊足胃口的痞子般,没气质的笑脸,简直令她想甩这男孩一巴掌。
“算了!不说拉倒,下楼吧!哎呀,肚子饿死了。”月熠对他施以迂回政策,起身就要往楼下走。“喂!你就这么放弃了啊?真没有科学家追根究底的研究精神。”
姜是老的辣,她早料到林任华一肚子的话再不泄洪,就要憋死了,这次反将了这个大男孩一军。
“有话快说,女人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给你三分钟,计时开始。”月熠假装看了表,没想到他真的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且让人愈听愈动容,忘了时间早已过了三分钟。
由他的叙述,她知道了那个女孩是林任中的青梅竹马,从小就等他圆了星梦回来娶她。而演艺界里龙蛇混杂,搞好人际关系往往是新人最急于学习的一门课题;但十七岁的林任中却在误判的情况下加入了帮派,迷上了赌博和逞凶斗狠。
林任中爱她,但更不想在好不容易闯出点知名度时,为了自保而抽身,故不听她的劝告,坚持留在帮派里。渐渐地,他只得在帮派老大出资拍摄的片子里露脸,演一些跑龙套之类的小角色,星途一直走得不顺遂,坏事却干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