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懒得多想,将奶昔一口吸尽。这时她身边有个男生的声音响起:
“嗨!一个人吗?”
她身边其他位置并没有人,那么那家伙就是在跟她搭讪了。千千一瞥那个男的,比她大概大几岁,一脸假扮酷哥的拙样,连胡渣渣都剃不干净!
逊透了!真是一坨XX!千千心里冒出严重轻视。
小毛头一只!凭这副德性也想泡妞?撒泡尿自己照照吧!
“嘿!我在跟你讲话……”那男生自以为是大情圣,很不知耻地靠近过来。
“去跟薯条讲话吧!”千千冷不防将整包大薯条倒在他头上,赶快一溜烟跑掉,不见踪影。
离开了速食店,千千晃呀晃,逛到一个冷清的小公园,她买了棉花糖、风筝和气球,走得累了.就坐在公园的银色铁凳上看夹着尾巴跑来跑去的流浪猫狗。在距她不远处,只有一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小女生,蹲在地上不知看什么东西看得津津有味,发现千千在看她,女孩主动献宝,原来是台湾四小天王的写真相片册。
“我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千千不无失望。
叫安琪的女孩对她很有好感。“你不喜欢啊?我还有四大天王跟L.A.boys的精选,统统是帅哥!”
“你真有钱。”千千对棉花糖的兴趣还大些。
安琪不明就里。“买这些当然要有钱!我所有的零用钱都投资在我的偶像搜集上。我天天作梦梦到黎明在对我笑。”
“我不知道连垃圾都能值钱。”千千耸耸肩。
安琪好像当她是外星怪物、顽冥不灵的人种;只要是提到天王级人物和超级偶像黎明不尖叫疯狂的人都不正常,没有生存价值!“你真的不喜欢?怎么可能!没有人不迷他们!你好奇怪,我不要跟你讲话了。”她悻悻然地抱着那一大叠宝贝走开。
“喂!你的刘德华不小心掉了。”千千捡起一张烫金的照片还她。“赶快抱回家,不然他会哭。”
安琪忙不迭接回她的天王帅哥,头也不回地走了。
千千不以为意地咬她的粉红棉花糖。其实她才真搞不懂那些偶像的魅力所在;当同龄的男孩女孩还在为男女天王呐喊失眠时,她早就过了那种迷恋期。事实上,从小到大,也没什么偶像让她为之神魂颠倒过,她还欣赏爹地多些。这也说不上是早熟,艺人会唱歌跳舞本来就天经地义,算是专长罢了,为什么就没有人崇拜修水管拼装冷气或补红砖道的本事呢?偶像充其量也只是长得出色一点,那么应该去崇拜偶像的爸妈生得好才对。她尤其怕看女生群看见男明星稍露个肚脐或根本没肌肉也没骨架的胸脯,便像发情小狗一样口哨尖叫不停的场面,很难为情。她们好像在荒岛禁闭很久,从来没见过男人。
千千不是对男生不感兴趣,她只是不想把梦想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幻境,或把既定人物套框;她相信有朝一日她生命中的男主角出现时,她马上就知道了。
一点灵犀,十分衷情。
不用尖叫呐喊,不靠身材脸蛋。杜千千要爱情就是爱情。
百分之百不掺杂质的爱情。
就像她手中的彩色气球,完全飘升的感觉。
草地上,和煦风中,千千独自拉扯风筝玩得陶然忘我,一成串缤纷气球如同热闹的虎头风筝,将天空和草地妆点得美丽至极!千千快乐的笑声飞散如银铃,一身粉红圆短裙旋开优美弧度,她跟自己玩得开心,顽皮起舞,将天大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压根儿忘了此时可能有人为了搜寻她,焦急得翻过了半边天——
“风筝!风筝——飞呀!我飞!……”千千喊道。接着又是一阵清脆笑声。
完全不知道另一边草地上已经有一对眼光追随了她许久。
直到她玩累了。意犹未尽地瘫在铁条椅脚下,也终于发现了那个倚在大榕树下、戴鸭舌帽的老男生。
他真的是一个老男生了,起码比她大上长长一大截,不过看来并不讨人厌,对她也没有恶意。千千一向凭直觉看人,她相信自己的判断。那人有双深沉的眼睛,很艺术,很正派。
“喂!你看我干嘛?”千千边说边走向他,在他面前停住。
他笑了,笑容有些羞涩。
老男生也会害羞?可见得真坏不到哪里去。千千暗暗打量。
“哦。”
“你这样看人是很不礼貌的,你不知道吗?”千千老气横秋地教训他。
“对不起,小朋友。”
千千快要跌倒!她最讨厌别人叫她这三个字,像在欺负地个子小!她目前虽然只有一百二十八公分高,可是这一年来她已经窜高五公分,并已有不断爬升的趋势和潜能,再加上她努力打听过她死去的妈咪超过一米六九,爹地也是巨人族首领,所以尽管人人都拿她当十岁不到的小孩子看,她对自己的将来发展可是十分乐观。千千都是这样给自己打气;她只是青春期来得晚一点罢了,有什么关系!她先发展脑部,将来再发育胸部,等她将来“一瞑大一寸”的时机到了,就是她扬眉吐气的时候!
“我不是小朋友!”千千十分不屑。“我最痛恨人家叫我小朋友!你不懂称呼女性同胞一律通称小姐绝对不会出错吗?”
都达笑了。“对不起,小小姐。我以为七八岁的小女孩不会在意这种事情。”
千千双手叉腰。“什么?!七、八岁?我已经十三岁了!你对我的藐视是很大的错误,损伤我的自尊心!我真的不要跟你讲话了!”
都达喊住她:“喂!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不知道女生会这么在意这种……只是你让我想到我女儿,如果她在我身边,应该也有你这么大了。”
千千并没有真的生气,听到他用惆怅的语气提起他的女儿,勾起她心中淡淡的疑问。压根儿忘了刚才的计较。“你女儿?她也跟我一样大吗?”
“不,她小一点,比她妈的整整小了两轮,她们同属兔,是最可爱的生肖。”
“你看起来不像有那么大小孩的人。”
都达忧郁的脸庞连笑容都染着一抹阴影。不知为何,千千直觉得他是个不快乐的人,老男生心底像打了千千结,那股黯淡怎么也化不开。
“不,我已经很老了,所以看到你才让我更惊讶,你年轻得让我惊讶。”当都达无意间看见在草地上玩耍的她,心情激动得无以复加。他已经在这里画了一上午的画,画纸上寥寥落落;嬉闹的美丽女孩宛若一幅最天然、最引人的画。都达已许久没有这样的感动。
他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孩子!她纤细的小小身子里却有着无比的青春气息与活力;看她自由自在地奔跑笑闹,粉色裙子、粉色笑靥,追逐着半空的缤纷气球,有如亮丽天使。
慧黠的、闪耀的精灵天使!
尽管还小,她已轻易攫取人们的注目眼光。
完全地美丽。
美丽的小孩;她美丽,不只美丽,她令人向往。
都达感到眩惑。
“你一定很爱你的孩子,既然爱她,为什么不跟她在一起?”
“你还小,”他摇摇头。“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世界上的事并非都能如人所愿,人永远一直在犯错,就算弥补,也挽回不了遗憾,只是离当初的出发点越来越远。”
“你犯了很多错吗?严重到连道歉也无济于事?”
“是。我犯了很多的、很大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