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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夜里,唐浩群熟睡中。

  窗外黑夜静谧。

  唐家的人都睡了。阿瞳捡回的猫咪“乐乐”也睡在浩群的肘弯处。

  他们睡得好沉、好沉——



  猛地一声清脆的响声惊醒浩群。

  唐浩群迅速睁眼坐起,连猫咪也被吓得逃走。

  然而,在瞬间一切又恢复了宁静。

  仿佛那声响从未发生过。

  但他的的确确听见了那声音,像是从落地窗户的阳台传来。

  他下床走去,推开落地窗,一道冷空气迎面扑来,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然后——

  他惊愕地发现,瓷白地板上一串摔碎的风铃。

  “假如我死了,来你身边保护你,就让阳台挂的风铃摔落,告诉你我来了。这是我们之间的暗号。”

  他曾同她这样约定。

  “假如我先死,我也来当你的守护灵。”她说。

  唐浩群身子一阵颤抖,扶住了门框。不祥的预感淹没他的心房。

  阿瞳出事了吗?

  他强迫自个不要这么猜测。

  那只风铃、那只碎了的风铃,准是个意外。

  是的,是风开的玩笑。

  和他们的约定无关——

  是巧合,纯粹是巧合。

  第六章

  葛雪贞深夜同章书桐外出吃完消夜,一齐返家。

  雪贞开了信箱,看到学校寄来了毕业考的成绩。

  她迅速拆了信封,满意地笑了。

  “又拿第一?”章书桐牵着她的手上楼。

  她意气风发,双眸亮着。“一毕了业,我即到唐家企业上班,唐浩群帮我安排了一个组长的缺。等着瞧!我要一路做到总经理——”她野心勃勃。

  回到房里,章书桐迳自倒了水喝。

  “看来一切都按你的理想进行嘛!”

  雪贞踢掉鞋,倒在床上。

  “当然。唐浩群就要去当兵了,而袁芯瞳待在美国不回来了,一切再好也没有。我只要在浩群当兵寂寞时多加把劲,很快地,他就会当我是他的女朋友。他那人很正直,一定不会负我。”葛雪贞盘算着。“我预计再四年,他会娶我,整个唐家的企业到时都归我掌握了。”

  她说得正得意,却发现书桐沉默了。

  雪贞关心地问:“你呢?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他冷静地喝口水,“我会考律师执照!”

  “很难?不是吗?”

  “对!但我非考上不可。”他很执着,非争口气不可。

  雪贞喜欢他这么认真的表情。

  她下床去揽住他。“等你考上那天,我们一定要好好庆祝!”

  阿瞳闭着眼,两行清泪不争气地冲出眼眶。

  这里为什么这么冷?为什么盖多少被子都暖不了她的身。她知道,其实是她的心冷、是她的骨子冷。

  她虚弱地、孤独地躺在病床上。

  现在的阿瞳不再朗声大笑了。

  大多的时刻,她一个人蜷卧在病床上哀哀哭泣。

  她没有了食欲,瘦可见骨。

  原本她以为,她真的以为,只要睁开双眼,就可以看见她朝思暮想的人,在她自己的房间,睡在那张柔软的床上。

  一切回复原状。她还是那个备受宠爱的千金大小姐——袁芯瞳。

  大伙围绕在她身旁,逗她发笑。

  她真这么以为。

  然而前日当她醒来——

  仍是在这讨厌的地方;仍是在离台湾很远的美国。而且没有一个她认识的人出现在病床旁。只有热心送她至医院的唐人街一家粤菜馆的老板娘,偶尔同情地来医院看看她。

  多么冷清而孤寂。

  而更令她沮丧的是,当她昨夜瞒着护士溜下床,跑去拨电话回台湾时,唐母那冷淡的态度。

  当时,她满心欢喜地惊呼一声。“妈妈——”

  谁料唐母不耐地回她。“别叫我妈了,你现在的妈妈是廉夫人呀——”唐母酸酸地回答。只因看不过去阿瞳对他们的忽略冷落。

  人在失意时,是禁不起任何试探的。

  阿瞳只觉得她不再受唐母欢迎,感觉到唐母的冷淡、疏远。

  难道这一切只因为她袁芯瞳不再是个千金大小姐吗?只因她今天一文不值?

  老天爷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握紧电话,她只是倔强地掉泪。

  唐母不知她的处境,只是为她自己和浩群的被冷落,而打抱不平。

  “喂!干么不说话呀?才说两句就不高兴了吗?现在连说说你都不成了?”

  “不是——”阿瞳按捺不住哽咽的突音。“浩群哥哥在吗?”她只想同他说话,她相信他绝对不会弃她不顾。

  “浩群呀——他今天毕业,同雪贞去庆祝了。”

  回到病房后,她伤心地躲进被子里,一个人独吞满腹委屈。

  没人想念她、惦挂她吗?

  原来,这世界不是为她一个人而打造的。在最哀伤的时刻突遭一连串打击,更觉受伤,眼前于是只有黑的天、黑的路,看不到光明和希望。

  她只看到失望。

  曾有人向她保证。“我会一辈子保护你。”

  阿瞳不忍去记起,偏又痴痴惦着。

  原来,没人真能保护谁;不过是骗人的誓言。

  连康夫人亦欺骗了她,让她蠢到签下文件。这世界怎会这样可怕?人心怎么这般阴险?聚散怎会这般无常?

  是她运气差?或是,这世界本就一直这样。只不过,是她过去太天真了!

  她好怕。

  她在这无助的时刻,在生死关头走上一遭,勉强活了下来。却也自这刻起,合上她向来开朗的心房,失去信任人的能力。

  她依然爱恋唐浩群,却也埋怨他的辜负。

  难道——再也看不见唐浩群吗?

  就这么连再见也没来得及说,硬生生地分开吗?

  阿瞳用被子紧紧包住她自己,怕失去更多的温暖,眼泪一直不停,似黑夜里的一条河流。

  犹记得最后一次看着唐浩群,是那日在车里,她回头匆匆一瞥。隔着车窗玻璃,她看见他眼底的不舍。

  那日,阿瞳的精神不佳,神志有些恍惚。

  早知那是最后一面,她会将他看得更清楚些。

  西洋合唱团“小红莓”的女主唱用着特殊的嗓音,唱着节奏轻快,但透着淡淡悲伤的“WILL YOU REMEMBER”。

  阿瞳在好心的粤菜馆老板娘收留下,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油腻的环境,顾客的吆喝声、烟味、油味、人的汗臭污染了空气。阿瞳穿梭其中,拉下骄纵的面孔,学会什么叫“为五斗米折腰”;扫地、洗盘、拖地,样样她都得学会。

  她每天忙得团团转,端起讨好的笑脸伺候的正是“千金”、“万金”的大少爷、大小姐。

  这是“沦落”。为了生活,为了温饱,阿瞳发现,沦落竟是一件这么快的事!

  从前的幸福,简直成了遥远而奢侈的事。

  那日下班,她拿把椅子坐在街上。隔壁的音乐城又在放那首“WILL YOU REMEMBER”。渐渐地,她也懂得了词意。

  在那歌声里,在晚风徐徐昏黄的街,她把一头长发剪去。

  生活最要紧,长至腰际的头发已不再适合如今的袁芯瞳。

  歌曲在风中吹送,流泻到街上。

  阿瞳看见剪去的发丝随风飘散,她摇晃着身体,轻轻跟唱、为着词意而有些微惆怅——

  你还记得我穿洋装的样子吗?

  你会记得我的脸吗?

  你仍记得我擦的那种口红吗?

  这世界曾是多么的美好。

  你是否记得巴士回程的时间?

  你还记得香槟吗?

  你会记得我手中捧看的花束吗?

  会不会记得我的长发?

  还记得住我们对未来的计划吗?

  这世界不会为我们而等待。

  我不要记得我曾穿的洋装,

  我不要记得曾喝着的香槟,

  我也不想去记得那些誓言,

  我只要愚笨而虚无地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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