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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漫谈书与狗灵涓

  最近不知为什么,不再想要热恋,而追求一生一世的关系;平淡且圆满,有痛苦亦有甜美,牵手走过一世的关系。

  有朋友说我变圆融了,和几年前相比棱角少了很多。笑了笑,我只是觉得很多事没有生气的必要。我想,我会继续变化,或许会再圆滑一些,或许又会回复从前的不稳定;而在变化到来前,又有谁知道?



  我总觉得变化不会不好,端看人怎么去思考。

  最近不知是SARS的关系或是什么,老会想起蔡蓝钦的‘这个世界’,那词写得多好,不管过了多少年仍让人微笑。

  《迷途羔羊》这本,原先只打算讲述宁与锦迷路的可怜,下笔时却不断想着迷途二字是否也代表着他在人生道路上的迷惘?

  于是,加入了冲突。

  郑雅今是在《羊入虎口》时就已设定好的角色,对照宁与锦的迷惘,他了解自己在做什么,亦有勇气贯彻下去。

  写着,不禁想起一句话:能伤害自己的只有自己。



  于是,齐荫和朱叶努力协调厮守一生;官阳泰即便不被家人理睬也不害怕去爱,最后抓住了孟德耀。

  交稿前我印出来重看过,修正了一些字句,看着宁与锦的二哥宁靖冕,微笑地发觉他好像是我以前没写过的类型,稳重、威严又带点孩子气。

  我在想,总有一天要让这种男人当主角写个过瘾。

  什么时候写?呵,不知道!

  (忽然好想学宁靖冕赖掉就算了,可惜我的事有黑字白纸为凭,呜!)

  在写这本书时,冕和晏的事原本仅是为了让宁与锦的恐惧有理有据,可是改错字时看了一次,修稿时再看一次,再加上听着陈奕迅的‘兄妹’,总觉得把兄妹二字改成兄弟就是他俩的情况了。

  在动手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一开始就打算让冕最后和晏在一块儿,但越写越发现那个我配不出来的牡丹,如果让宁靖冕和他配一对我、会、写。

  总觉这两人能擦出不错的火花,可是也舍不下最初对晏的感觉。

  最后,还是决定照一开始的想法写,为了不让人催这不太可能成书的故事,于是写了番外篇。

  其实我本来只打算写一篇的,以冕的角度来看这份恋情,结果……才写三行,就知道非得两篇才能结束,然后生了‘河清海晏’。

  我后来一直在想,宁与锦真的看到大哥和二哥走在一块儿时,会不会当机?还是会被二哥吓得连当机都不敢?

  宁与锦怕二哥宁靖冕怕得半死,至于为什么,请自行往下看啰!

  最后一定要讲讲诺诺的事情。

  写序时是在半夜,可是我凌晨十二点半从床上醒来时,从娘亲大人口中得知可怕消息,诺诺不知跑到何处去了。我本来没有太在意,虽然上次老鼠药事件起因也是它乱跑,但现在不是灭鼠时期,应该不会有问题才对。

  但终究是放不下,凌晨两点拎着钥匙到附近找了一次,气温很高、夜风很凉,找不到狗儿的心情比冷气机还冷。

  回来后坐在计算机前什么都写不下,没法不往坏地方想。

  三点半……又去了一次,特别穿上好走路的鞋子,扩大范围搜寻着,不过仍旧没有诺诺的下落。

  昨天娘才问我诺诺换算成人类的年龄应该多大了,我说一般来说是一比七。可是以前兽医说过,它体型较小寿命应该短些,所以应该是一比八或一比九,如果以八倍计算,今年九足岁的诺诺换成人类年龄该七十好几了。

  想着大病之后它的健康情况一直不好,想着它眼睛有白内障,耳朵最近又不好,想著有人说狗儿将死前会离开家独自死去……归来时已四点,回程的路上眼睛湿润。

  回到房间后坐在计算机前发呆,一个字也打不下去。MSN6.0版能放小照片,我放的是诺诺的头像……大而清晰的一张脸,看着看着,蓦地觉得好像遗像。

  五点,天蒙蒙亮,窗外忽然传来一声狗吠,急忙冲下楼果然看见诺诺。它摇着尾巴快步走回家,就着水盆补充水分,完全不知道刚刚有个多愁的主人伤怀着。

  脸上仍是欣慰表情,回来就好,没事就好,它若出事我什么都不用做了。

  安顿好诺诺,发现阳台的草草树树该喝水了,拎着水桶浇完水,洗个澡将一身汗洗去,到冰箱拿养乐多喝时,才发现每天早上固定带诺诺去散步的奶奶,已将狗儿带出去了。我没想太多,它白天比较不会放肆乱跑,因为车多人多,它有点神经质。

  重开计算机,放了万芳的专辑,擦拭眼镜、喝口水,奶奶来敲门说诺诺又跑掉了。

  这次,没再胡思乱想,倒是在考虑等会儿它回来,要狠狠打一顿。

  嗯……问我会不会真的打哦?刚刚不是说了吗?它没在家我什么都做不了,它回来后,我当然是狠狠打──键盘。

  顺便一提,涓姐的至理名言是:狗有崇高的家庭地位,不要命的就把狗弄丢吧,保证被念几十年!

  这个世界 词∕曲:蔡蓝钦

  在这个世界 有一点希望ˉ有一点失望 我时常这么想

  在这个世界 有一点欢乐ˉ有一点悲伤 谁也无法逃开

  我们的世界 并不像你说的真有那么坏 你又何必感慨

  用你的关怀 和所有的爱ˉ为这个世界 添一些美丽色彩

  人不如狗的涓

  第一章

  夜深露重,一辆老旧公车停在路灯旁,公车站牌和路灯是附近唯二感觉得到文明存在的东西。

  配合著路旁虫鸣鸟叫,待车上唯一乘客下车后,车子又摇摇晃晃地离开。

  乘客是个男人,头发仅长三分,让人直觉联想到军教片里的阿兵哥。

  他的个子不是很高,约莫为一百七十几公分,体格不是很壮也不至于弱不禁风,脸蛋是很男生化的方正轮廓;不至于让人疯狂着迷,也不会使人一见就厌。

  总体成绩中上,若去参加联谊必定交得到女朋友。

  下了车之后,他不知是被此地的荒凉吓得动弹不得,或在车上昏睡一阵此时尚未回神,只会愣愣地站在原地呆呆望着公车远去。

  直到公车消失在夜幕中,再也见不着踪迹,他才缓缓退后靠在灯柱上,双手抱胸。

  静默一阵子之后,他开始鬼吼鬼叫:‘可恶!为什么又迷路了?那个该死的外送员,如果不是他请假我干嘛要出来买东西?下次被我撞见绝对给他好看!’

  对着满山虫鸣咆哮完,男人认命地找出手机,叫出熟悉的号码。

  今天不是他第一次迷路,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迷路时最好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叫出租车。

  拨号声后,一个低哑的台湾国语声出现在行动电话另一头。

  男人很自然地说道:‘我要一辆出租车。’

  短暂静默后……‘我如果知道我人在哪里,还需要找出租车吗?’男人的音量陡然加大。

  不一会儿,他的脸色转为羞赧,声音变得小而客气:‘嗯!说得也是,不知道地点你们没办法派车,我了解……’

  ‘问我怎么来的?坐公车啊!’

  ‘几号公车……不知道,反正不是十一号。’他讲了个冷笑话。

  ‘旁边有什么标志哦?嗯……有树和一盏路灯。站名哦……’

  男人抬头看看油漆斑驳的站牌。很好!站名已经消失在岁月里了。

  ‘不知道。’男人响应道。

  唯一不需要号志而他也认得的地点名叫──荒山野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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