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叶桃,是我的名字。
虽说姓名不过是种代号,方便人家辨识用的,但比起我这平凡又带点俗气的名字,叶堇(我的姐姐)和叶玫(我的妹妹)显然好听多了。
我们一年年的长大,小妹的娇美像朵带刺的玫瑰,见过的人无不赞誉有加。
大姐自小展现的交际手腕,常逗得长辈、旁人呵呵大笑,无疑地,她是大家眼中的开心果、不可或缺的调剂圣品。
夹在她们中间的我,什么也不是。
如同姐姐和妹妹,俊美的父母同样将我介绍给亲戚朋友。在他们眼中,我看到不敢置信、愕然、大吃一惊……种种可统称为"惊讶"的表情。
而他们的回应大致可归类为三种——
聪明的人会试着掩饰失态的尴尬,不自然地摸摸我的头,没多大诚意的夸奖:"这孩子长得眉清自秀,挺讨人喜欢。"
自以为是的姑婆们会绕到后头窃窃私语:"怎么全家只有这一个孩子长得貌不惊人?该不会是外面偷生的吧?"
愚蠢的人则会当着我父母的面问:"二小姐是领养的吗?"
我成为昂扬的白马群里,唯一不相称的黑马,我出色的姐妹加深了众人的疑惑,人前人后都在议论:叶家的二小姐,活像个外来客,是不是叶家夫妇抱来养的?
我就像花团锦簇里不谐调的桃树,拼了老命博取赏花者的青睬,却淹没在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的百花丛,暗暗叫嚣世界的不公,默默泣饮无人能知的苦酒。
纵使偶尔众人会将眼光放在桃树身上,来几句可有可无的赞美,但那施舍的眼光也绝计看不到树上的桃花开得正美。
时光来去匆匆,小女孩终究会长成少女。不论她的世界是否暗淡无光,不论她是否质疑自己生存的目的,她还是长大了。
她的生命中充满不愉快的回忆,一次次遭人奚落,一遍遍尝受沙发角落的孤寂,她渐渐学会与寂寞共处,进而悠游于安静的空间,享受无人干扰的些许时光。
她变得不爱说话,因为想认识她的人,并非对"叶桃"这个人感兴趣,而是"叶桃"所代表的意义——她是叶堇和叶玫的姐妹,方便询问叶堇或叶玫私事的服务台。
她的沉默寡言换来孤僻不合群、自闭惹人厌的反面效果。她一直是知道的,别人如何在背后议论她的一举一动,又说她一点都不像叶家人,叶家女主人非凡的气度、男主人温文俊挺的外表成为旁人攻计她的最佳利器;大姐和小妹的活泼亮丽更显现她的格格不入。
每个人都说,她是不配当叶家人的。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她下了决定——她可以不理会那些闲言闲语,完全过自己要的生活,也可以继续让是是非非折磨脆弱约心灵。
从此以后,一切的事物全被排除在脑海之外,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远离所有的伤害、惺惺作态的关怀,她觉得安心,感受到沉淀的心灵满足而快活。
这样,就够了。
她对自己说:一个人,她可以活得更好!
我开始注意他,是在降丁细雨的傍晚。
一整个下午,我蹲在花圃前与生长快速的杂草奋战。心里纳闷着杂草异常的紧衍速度,它们是不被人期待的一群,却总是以旺盛的生命力成长,教人拔不胜拔。
反观苗圃的花花朵朵,愈是希望它们快快长大,愈是展现颇受风雨摧折的脆弱,比优似的,一株比一株矮小,不堪一击。
"你的花儿不错,照顾得挺好。"
我着实被这不请自来的声音吓到,握在手上的杂草随着我的惊愕不翼而飞。
整理花圃是我的兴趣,我爱的就是花儿不说话的沉静,任何外来的侵入者,都是不受欢迎的。
半转身体,我以背对着说话的那人,希望逐客意味浓厚的举止能教他识相的走开。
"对客人如此无礼,小心主人炒你鱿鱼。"
显然,他不是个识相的人。不懂得适可而止已经够糟糕,二流的推理能力更让他的无知展露无遗。
照顾花的人"一定"等于雇佣阶级吗?
我继续除草,随风摇曳的玫瑰、娇美的波斯菊点缀其中,如此的相辅相成,竟让找失魂片刻。
"没人告诉你,工作的时候不应该发呆吗?"
风与植物的低语,优美得像首歌,突兀插进的话语狠狠地打断难得的和弦。
我微恼地扬起头,发现原本站在身后的人早已移驾到眼前,巨大的身影挡住阳光,线条显明的五官、足以媲美外国影星的脸孔与浓纤合度的身材。他算是好看的略带嘲弄的唇角扬着抹奇怪的笑,专注的眼神如同在审视我内心一一一他犯了我的大忌,妄想揣度找心思的人总被列为不受欢迎的首位。
低下头,收拾我的铲子、水壶及林林总总的战利品——堆杂草,我起身走向主屋。
夕阳正美,落下的雨也及时,染红的大地与绵绵细雨改变我回家的心意。
在雨中漫步是浪漫的。大雨能刷掉不愉快的痕迹,细密的小雨落在发间,呈现露珠般的晶莹剔透。
如果少去紧跟在后的那个人,我雀跃的心情会更加无保留。
他没再试图说些多余的闲话,锤骼有力的皮鞋踢踏声替他省去不少口水。
他没开口,却比聒噪不停还令人无法忍受,喀答喀答的踩踏声扰乱自然的音律,同样也将我的宁静毁于无形。
我忍无可忍的停下脚步,当然,身后的人也立刻止步。
我扭头瞪他,不期然对上他笑盈盈的脸。
他笑是因为我无言的抗议,或是我幼稚的剩视行为,不管答案是哪一种,我肯走自己都不会喜欢。
"有进步!至少你肯劳驾瞪瞪我,不是将我当成无形体的隐形人。"他又笑了,活像笑容不要钱似的。
我遇过不少怪人,却不曾碰见喜欢被人瞪的,他,可以荣登第一名宝座。
这样的美景,配上额外、不受欢迎的仿容,真是教人沮丧。
知难而退的道理每个人都重,应用在多数人身上也得以收效,怎么他自始至终死赖着不走?
莫非我身上有黄金供他捡?所以他乐此不疲的跟在我身后?
也许,他是不习惯被人拒绝,愚鲁的脑袋瓜需要慢慢消化这项讯息。我应该有点耐性,等他自行领会。
既己这么决定,我就不再浪费时间瞪他,继续我的雨中漫步。
今日的宴会布置,可以来点不一样的。仲夏的微风,如何?
天花板与地毯需要费点心思,搬开落地窗门,微凉的夏季晚风,伴看优雅的蓝调音调,如果再加上几杯清凉的可口调酒……。
打个电话请凌刀过来串串场,应该不环。
边走边取出口袋的手机拨了号码,凌刀的声调含糊不清,粗鲁的咒买却流利地穿透话筒。
拿开手机,等了一、二秒,再度把行动电话附在耳际,"该死的家伙,不要命了是吗?再不出声,我拿刀砍进你家!"
口气很暴躁呀。找皱皱鼻子,提醒着:"凌,该上班了。"
"桃?"那边不确定地叫了一声,哀嚎:"你近视了吗,明知道找不到七点不起床,偏偏选这时间吵我!"
"六点的宴会,你帮帮我。"娇淌滴的话出口,我差点吓掉手机。我自己招了,撒娇的功夫,玫来做会比我好上百倍。
今天的排场非得借用凌刀的调酒功力不可,不用点手段,绝对请她不动。
"怎么不早讲!?我的时间排得满满,不可能抽得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