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了许久,他也没出来。他一定从车棚另一个口出去了。我不甘心,走进车棚,只找到他那辆熟悉的自行车,却没有他的影子。他干嘛要从那个口走呢?有意回避我?我看不下书去了,走进教室,看见他已经坐在位子上读外语。他抬起头看了看我,目光正和我目光相撞。他赶紧垂下头。哼!他心虚!他干嘛要这样?我真想立刻走过去问问。
我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心里忽然高兴起来。回避我,正说明他喜欢我。这象是数学课讲的反证法。
12月22日
今天偶然翻过去的日记本,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纸条。那真是一张可笑的纸条。不过,它勾起我往事的回忆。虽然可笑,却毕竟是我自己亲身的经历。如果说我也曾经有过恋爱,那应该算是我的第一次吗?初恋?真好玩!现在,在日记本里可以写上这两个字了。真的,人不能没有往事的回忆。一件又一件的往事加起来,就是人生。哪怕这些往事有的并不那么光采,有的并不那么美妙,有的十分荒唐可笑。
这张纸条勾引起我许多回忆。哪天,我把这张纸条给郭辉看看,他一定会哈哈大笑。不!他从不那样大笑的。那么,他会说什么呢?……
哎呀,我这是怎么搞的?我怎么脑子里总想他?
我不能再接着记了,我得立刻去温书。
[作者附记]
这张纸条是路天琳初三时写的。那天上英语课,她信手写在英语作业本上,写完之后撕下来夹在日记里——
刚上初二, I first meet Chang,so I like him.Once,his pen is hidden by some classmates.I can't help telling him,but,wouldn't say to them.At that time I was shy.Then,I asked Chang not to tell them that I told him where was the pen.I like him more and more.We were likesister and brother.
In grade two,I know Chang like me too, and he like me,long long ago.
这张纸条里的英文有许多错误,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刚上初二,第一次见到Chang,(这个Chang就是前面日记中提到的常鸣。)我就喜欢上了他。有一欢,他的钢笔被一些同学藏了起来。起初,我没敢告诉他,那时候,我还害羞。后来,我告诉了他钢笔藏在哪儿,并让他不要告诉同学们是我告诉他的。我越来越喜欢他。我们象兄妹。
第二学期,我知道常鸣也喜欢我,并且是在很久以前就喜欢我了。
路天琳究竟因为什么喜欢上常鸣,最初的起因就是这样简单:为了小小的一支钢笔。用她自己的话说:“挺好玩的!”而常鸣却是“long long ago”就喜欢上了她,并且紧追不舍。为什么?用常鸣自己的话,同她说的一样,也是“挺好玩的!”因此,这不能算做天琳的头一次恋爱,充其量不过是她刚刚进入青春萌动期一次小小感情的骚动,对异性一种朦胧的、似是而非的追求而已。它注定只能是昙花一现。
升入高一,他们俩人没有分在一个班。这种分离引起天琳许多惆怅。在她的日记里,好几次这样写道:“只有三个原初中同学分在一个班,原来的那些同学呢?我从来没有感到这样孤独!”就在这时候,常鸣给她写来了信。那信写得很富有感情:“昨天,我梦见和你一起郊游,我竟然那样喜欢你!原以为上了高中,不在一个班,思念会渐渐淡了,谁知想忘也忘不了。每当要忘掉你时,你便越强烈地出现在我为脑海里。假如我现在不是男生,而是女生该多好!我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假如我现在不是十五,而是。十五,我也就能够天天和你在一起……”天琳从来没有接到过男同学的信,而且是这样感情弥深的信。这信打动了她。她以为这便是爱情。其实。她太幼稚了。当然,这不能怪她。谁让她才十五岁呢!她以为有了一番让人心动的词句便是爱,而且很容易把爱同爱惜这两个内涵并不一样的词混淆起来。只是爱不一定就是爱情。当然,她这种年龄更难以区分。她需要时间。——
幸好,这时间并不为长。高一的第二学期,他们俩人出现了磨擦。原因很简单。夏天到了,天琳要穿裙子,常鸣不让穿。常鸣说:“你身材这么好,穿上裙子更招人,那帮男同学要追你的!”这话让天琳倒吸一口气。怎么?穿裙子你也要管?难道我是你的私有财产怎么着?天琳觉得他太狭窄,而且太封建。他偏偏穿上裙子。她开始重新认识他一番,从心里问自己;他究竟因为什么喜欢我?我又究竟因为什么喜欢他?仅仅因为一支钢笔,一封情书?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的认识几乎是一张白纸。
他们俩人关系逐渐变坏,是高一期末。起因上很简单;数学考试时,常鸣抄别的同学的卷子,被老师当场抓住,没收了卷子,给了他一个警告处分。学习不努力,最后竟堕落为抄袭,这是路天琳难以容忍的。
她在那天日记里这样写道:“听说常鸣考试抄同桌席娜的卷子,真没出息!上高中了,马上就要考大学了,还要抄卷子:?我真没有想到常鸣是这样一个人。上了高中了,为什么学习倒不努力呢?我恨自己瞎了眼。我应该重新衡量初中的一切。我最恨没志气的人。那个席娜也太可恨了。我也讨厌她,平常说话就醋劲劲的。为什么你让常鸣抄你的卷子?……
裂痕就是这样拉大了。最后破裂是高二,也就是去年。这时候,路天琳明白了常鸣为什么上高中以后学习不努力了。那是因为他受了家里的影响。他妈妈摆了一个小摊,专门卖一些时髦的服装,赚了不少钱。他开始旷课帮助他妈妈去兑货。起初,偶尔一个下午不来上课,后来,索性一连几天不来,跑到福建石狮、广东深圳去兑来成箱成箱的衣服。他又挨了一个严重警告的处分。
路天琳将以前常喝送给自己的钢笔、圆珠笔、以及笔记本之类的东西还给他,意味着以前教事的结束。有一则这样的日记很有意思,需要在这里摘录——
1984年10月7日
下午放学,我刚走出学校大门,拐到胡同口时,见到常鸣。他手里提着一把唱戏用的宝剑,好象在这里等我许久了。我看他手中的宝剑,心里有些怕,便问他:“你要干嘛?”
他说.“不干嘛!我问你,你为什么不跟我好了?”
我没讲话。心想:为什么?你心里还不清楚?
他又说:“是不是因为我赚了钱?那我可以把钱都扔了!”
我还是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