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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放逐

  一个礼拜后,我回到了学校,比原来预期的在家中多待了好几天,这一回,外婆是真的病了,而且还病得不轻,所幸经过密集的治疗与妈妈细心的看护,已无大碍。

  “意同,听你妈妈说,在三国演义中,你最喜欢曹操那个奸臣?”回学校的前一天,外婆问到医院去陪她的我说。

  “是啊,来,阿嬷,再吃一点,好不好?”我哄着她吃稀饭。



  “他是奸臣哩。”

  “阿嬷,”我笑了起来,不晓得外婆今天怎么变得这么骛执。“但我们和他同姓。”

  “就这样?”

  当然不只,可是要跟她分析我对三国人物的看法,又实在是件不太容易的事。

  所以我说:“是啊,这样还不够吗?”

  “这么说,你并不后悔跟阿嬷、跟你妈妈姓啰?”



  我看见了她眼中的期盼,赫然发现这才是她会一再问我的主因,她想知道的,不是我究竟是否真的喜欢曹操,而是我到底喜不喜欢姓曹。

  “阿嬷,”我握住了她的手,感觉到她皮肤的松弛,感觉到她身体的瘦弱,也感觉她对我深深的愧疚与浓浓的爱。“阿嬷,你一定要好起来,好不好?”

  她笑了,抬起另一只手抚向我的面颊,我什么时候流下了眼泪?

  “憨囡仔,阿嬷还要在你与家同的喜宴上坐大位,当然会好起来。”

  我也被逗笑了,但内心底层却掠过一阵酸楚。“阿嬷说到哪里去了嘛,我才不想结婚呢!”

  “那可不行,你妈妈最大的心愿之一,就是看你穿上她一直没有机会穿上的新娘衫,漂漂亮亮、风风光光的嫁出去。”

  慕觉的指责蓦然浮现:你是一个骗子,一个会玩弄感情的骗子,是一个和你爸爸一样,只会玩弄别人,永远不懂得珍惜为何物的感情骗子!字字句句,毫无预警的浮现,至今竟依然令我心痛。

  “永远不嫁,陪阿嬷和妈妈不好吗?”

  “你生得这么水,又有那么多查普囝仔追,不嫁太可惜了,但是上回交的那个高高大大,十分将才的囝仔,阿嬷跟你妈妈不一样,阿嬷不喜欢。”

  我晓得妈妈一直都很喜欢慕觉,但外婆不喜欢他可就是新闻了。

  “为什么?说不喜欢,怎么又称赞他将才?”

  “因为他让你哭啊,你妈妈说今年夏天,她常常听到你在房间里哭,是不是?”

  “没有呀,我不记得有这回事。”

  我只知道清晨醒来,常常发现枕头是湿的,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我又能去向谁说呢?尤其不能跟妈妈提,万一让她得知慕觉说过什么话,一定会崩溃。

  “好好找一个好男孩,不要再让你妈妈担心了。”

  我看她已经快要合上眼睛,自己也想要赶快结束这个话题,便强装笑脸问她:“那阿嬷,什么样的男孩,才叫做好男孩?”

  “可以让你笑的,意同,可以让你笑的、开心的。”

  “好,下次我一定找一个能够让我笑的。”

  “你能听话就好。”她就快要睁不开眼睛了。

  “阿嬷,你好好睡一觉,我下个月放假,再回来看你。”

  她点了点头,忽然叫我:“意同……”

  “阿嬷?”

  “还记得你今年过二十一岁生日那一天吗?”

  “记得,白天在家里和妈妈陪特地过来的你,晚上再和国中、高中同学他们出去疯,你也晓得嘛,谁叫我的生日要在暑假,也没办法在大学里过,少收了好多生日礼物呢。”

  我什么都提,就是不提后来接近午夜时分才进家门之际,就接到的那通电话。

  “有什么……”我想接下去问,但外婆已经睡着了。

  找个能够让你笑的人。

  不是刻意记住外婆的话,但在大三上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还是和孙昌祥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对。

  因为,在那段其实极需人安慰的日子里,最能逗我开心,又不给我压力的人,便是他。

  经过慕觉,对于那些明打着追求旗号接近的男同学,我一概拒绝,这种态度,当然会引来一些议论;好听一点的,说是骄傲、眼高于顶,难听一点的,则不必朋友学给我听,我也猜得到。

  不过对我来说,其实无甚差别,因为我实在已经不想再伤害任何人了,更进一步的说,是我再也不想伤害自己了。

  是慕觉让我清楚的察知,与别人不一样的成长背景所带给我真正的致命伤在哪里:

  原来,我对于爱情毫不珍惜;

  原来,爱情的降临,于我仅仅如同到手的玩具,再也不新鲜好玩;

  原来,我是一个不会爱人的人;

  原来,我一点儿也没有遗传到外婆的坚强和妈妈的勇敢;

  原来,我像的,其实是那个我一直排斥、痛恨的父亲;

  原来,我既渴望爱,又害怕爱;

  原来,我与父亲一样,根本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爱;

  原来……

  所有的冲突在我的心中翻腾,让我越来越不敢去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也让我越来越依靠外界所给予的肯定与支持,好像唯有如此,才能说服自己相信我跟父亲不同,我跟父亲其实是完全不同的。

  这种时候,这样的我,除了看似玩家,即便我离去,大概也不痛不痒的孙昌祥以外,还有谁更适合为伴?

  讽刺的是,所有看过他的家人、朋友,都说他一定会让我伤心。

  因为他有一双会放电的桃花眼,有一管悬鼻,有两片主薄情的嘴唇,而且能言善道,好像所有坏男人该有的先天条件,他都具备了。

  如果可以,我猜最初尤其反对我们交往的妈妈,甚至想直接跟我说:“这个男孩子怎么能交,他简直就像是你爸爸年轻时的翻版!”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更像我父亲吗?如果连慕觉我都可以将他折磨成那样了,坦白说,我实在不晓得自己还值得让什么好男孩来爱?

  就像我不明白单纯如妈妈,甚至是执着似父亲妻子的女人,为什么会死心塌地跟在他身旁,数十年来,永不言悔。

  总之,如果留不住我曾经以为是自己最爱的人,那么往后陪在身边的人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况且,孙昌祥能让我笑,就算只是笑在脸上,也是好的,不是吗?

  正因为心中对完全不知情的他,隐约有些愧疚,才使得我变本加厉的“爱”他,或者应该说,让他以为、让他相信我很“爱”他,又或者可以说,我仍不肯死心,仍企图跟自己证明我是会爱人的。

  所以几乎恋爱中的男人所应该享有的一切,我都帮孙昌祥办到。

  包括为他反抗妈妈;帮他织毛衣;暑假上台北去打工,争取与他相处的时间;在他考试的时候,为他送饭;做他写文章的枪手;甚至因为他的抗议,而减少和陈菲力、郭凌、董承维那批原本都是玩在一起,如今却成为他嫉妒对象的好友。

  有一回孙昌祥又对我大发脾气,只因为在大伙儿吃火锅的聚会场合,我没有一直乖乖的待在他身旁做小鸟依人状。

  “有这个必要吗?大家都是朋友,去年一整年不都是如此?”

  “那是去年,现在我们已经大四,已经都卸任了,你是我孙昌祥的女朋友,我要大家时时刻刻都感觉到这一点。”

  “我本来就是你的女朋友,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问题是,我们有必要在团体中像对连体婴似的,分分秒秒都在一起?”

  “是的,我觉得有这个必要。”

  那是我第一次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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