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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海伦出的馊主意。她只告诉我,房主是个女设计师,到瑞士进修去了,却没说清楚她也不过是个二房东,真正的主人是眼前这名彪形大汉。

  “原来你是我表妹的朋友,她真糊涂,应该告诉我一声,真对不起,差点把你当贼抓了。”

  我受了一顿惊吓,但问题还没解决。

  陈诚是地铁专家,应政府邀请回台北替国家尽力。



  本应分有宿舍,但他想自己有家,何必麻烦别人?现在可好,一进门才发现我住此地。

  但我无处可去,总不能再回办公室睡沙发,晚上蟑螂成群结队地出没,老爱舔我的脚,再可恶者,黄百成穿汗衫工作,我无法忍受。

  “我回来了,房子应该还我。”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顽强抵抗,绝不屈服。

  “你去叫警察好了。”我昧着良心说。

  “小姐,我看你也是个知识分子,不要不讲理。”他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但对我完全不管用的。



  我如果要讲理的活,今晚就得提行李滚出去睡大马路。我也是血肉之躯,怎受得了餐风露宿呢?

  “你有没有朋友什么的,可以去寄宿?”我反过来要求。

  “我自己的家,为什么不能回来住?”他皱着眉头说。

  现在的路还是叫马路,但具有骑士精神的人愈来愈少。

  大概像恐龙一样已经绝迹。

  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时的悲哀。

  “因为我无处可去。”我装痴扮呆,耍起无赖来还满象,若南茜张见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烦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皱眉。也许是因为我势利眼,因为他有这幢房子可遮风蔽雨,我竟觉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吴越的越,越红。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强与我一握。。

  当然,这个朋友不是白交的。

  他让出了卧室,睡客厅沙发。

  那沙发是他自己设计,睡来当然分外舒适。

  一夜无话。

  我居然很快地就睡着了,一点也没有为这不速之客失眠。

  这年头愈是没有道理的人,愈是理直气壮。

  我奇怪自己如此厚脸皮。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找不到房子。

  不是没试过。台北的房子奇贵不说,找还奇难,就算找到了也不附带家具。

  我没有功夫去为了一张椅子或一个碗跑断腿。

  这儿一切都是现成的,有什么不好?

  甚至还有个现成的门房驻守在客厅,万一有歹人入侵,随时可以英雄救美。

  最令我满意的是这个英雄并不把在下当美人。

  他把我当疫疠。

  我们像表错七日情的男女主角。

  我开心极了。

  一早起来,就闻到了面包香。

  有人在烤蒜头面包,还有咖啡,磨豆的那种,可不是即冲即饮。

  我以最快速度梳洗,溜进了餐厅。陈诚房东正背对着早餐桌,在瓦斯炉上煎香蕉。

  我坐稳,左手拿碟中的面包,右手持咖啡杯。有这么好的早餐,我是全天下最快乐的房客。

  陈诚煎完了香蕉回过头,一见我又吃他的面包又喝他的咖啡,整个人愣住了。

  “早安!”我拍拍椅子,“请坐。”

  遇到我这样有礼貌的人,孔老夫子也会叹:吾道不孤。

  “早。”陈诚果然没发我脾气,他是名君子,可欺之以方。

  “这是什么?”我瞪着那盘令人馋涎欲滴的香蕉。

  “毒药。”他用叉子叉了一口,吃象文雅。

  “看起来很好吃。”

  “我也这么觉得。”他丝毫没有请客的意思,我只有品尝自己的手指头。

  “你预备什么时候开始找房子?”他又问。

  “再说吧!”我塞了一嘴面包,含糊应声。

  “你不觉得住在这儿不太方便吗?”

  “不觉得。”我只觉得宾至如归。这顿早餐棒极了,拿起玻璃杯,倒了满满一杯蕃茄汁。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我信得过你。”

  他笑了笑。

  “希望你能尽快去找。”陈诚站了起来。他生得伟岸挺拔,又有肚量,虽然只短暂相处,但也能让人觉得他人不错。

  想到自己对这样一个人欺诈耍赖,不免有些自惭,但此时此刻,自惭是万万不可的。

  我应该坚持。

  否则便得露宿街头。

  “我去上班,回头见。”

  “越红小姐。”他叫住我。

  “嗯?”

  “如果方便的话,你可否晚些回来?”

  “你不方便?”

  “我有客人。”

  “我们把话讲清楚,你要我几点回来,才不碍事?”我是个小人,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明理小人。

  “十点半好吗?”

  “可以。”

  “谢谢你。”他如释重负。

  我不配他这么客气,赶紧逃走。

  嘉露在百成公司等我。

  我进办公室时,她跷着二郎腿抽着烟,模样之老练,象30岁的女人。

  其实她遇到过的事情,普通的30岁女人也未必遇得到,若不幸遇到,也只会哭。

  但她终究只有15岁。

  15岁的少文应该如青苹果般可爱、芬芳。

  我把香烟从她嘴上拿下,扔进烟灰缸。

  “干嘛呀!”她怪声怪气地叫了一声。我这才发现她还穿着昨夜的衣服,她一夜没睡?

  年轻真好,她夜夜笙歌,却丝毫没有疲态。

  “别忘了,你是青春偶像,不是可怜的山地雏妓。”我板起面孔。

  天下女孩子都死光了也不干我的事,但嘉露不一样,她是我妹妹。

  虽然没有任何血源关系,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不一样。

  “好!别说教,我有事找你帮忙。”

  “免谈!”

  “你不问什么事?”

  “不会有好事!”

  “你真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她也聪明,懂得拍马屁。

  “哼哼!”我冷笑。

  “帮我打一对金袖扣,跟你送爹地一样的。”她撒娇扮痴。

  “干嘛?”

  “我喜欢。”

  “你连有袖子的衣服都不穿,怎会要袖扣?”

  “我送人。”她忸怩地说。

  “有什么人好到值得送金袖扣?”

  “难道爹地好到你送金袖扣?”她狡猾得很。

  “他值得。”我深深吸气。

  “你该不会——”

  “胡言乱语些什么!”我声色俱厉,把她吓了一大跳,一脸受伤的表情,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自然。

  “那么凶。”她低下头。

  “孙国玺是个很好的继父。”他怎么不好?对我恩同再造。我要是肯识相点,听从他的指导,现在必定是台北女强人。

  但我做女强人又有什么意思?

  女强人的背后是孤独、寂寞……

  我不做女强人一样拥有这些,何必外求。

  “好吧!他是好人,看在他面于上,替我打金袖扣。”她摇着我的手,像又回到五岁。

  “我从不抄袭自己。”

  “那——打一副类似的。”她很聪明地说。

  “雷同就是抄袭。”

  “你故意的。”

  “少找我麻烦,行不行!嘉露,你一夜没回去,孙国玺一定会耽心,回去吧!”

  她生气地走了,我知道她一定马上回去。

  回去跟孙国玺要金袖扣。

  她年纪小小,还变不出什么高明戏法。

  让她去要吧!与其放在孙国玺的保险箱里,不如让她送心爱的人。

  有爱,是件好事。

  就算是错。

  下班后,我仍伏案工作。

  这种一流的工作精神,却不遭老板喜爱。

  黄百成到下班后才回来,一见到我,便大声呼唤。

  “别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红,拜托好不好。”他改为哀求。

  “拜托什么?”

  “你如果现在肯走,我放你一个礼拜的假。”

  “你骗小孩!”

  “真的。”他压低声音说,“我放你假,顺带请你游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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