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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岳威望了眼话筒,笑意盈眶。

  神经病?!那就是被吃了吧!

  桌 灯

  斟酒一杯



  暖不热一池回忆

  隐隐成形的 是

  孤独的轮廓

  隐隐了悟的 是

  爱与恨 距离之差

  仅仅一步



  我仍是 我

  仍是

  在没有你的夜晚

  一个人

  陪 桌上那盏灯

  独酌

  第四章

  一个星期后

  距离那个她过度乐观、以金能跟苏灏好好谈的晚上,已经一个礼拜了。

  早知道……算了吧!别再早知道了,自从苏灏出现,她就不停处在早知道的扼腕状态下。

  七天过去,她仍不断咒骂着自己,发生车祸那天,她根本就不该出门。其实,她明知道对方故意刁难她,根本没多大诚意要采用她的设计稿,约她那么早的时间看设计稿,只是找碴罢了。

  短短一个星期,她失去了两份工作,一份是在便利商店当中班店员,一份是二十四小时咖啡馆的服务生。两份工作做不到五天,她的脚就遭到意外横祸。本来想说请几天假就好,可惜两边老板都以店忙没办法让她请假为由,辞退了她。

  人家说:上帝关了一扇窗,必会开启另一扇窗。真是既灵验又讽刺!她失去两份工作,但也得到另一份新工作,当苏灏的专属伴游女郎。这就是那个晚上的结局!

  专属伴游女郎!亏他说得出口,也亏她居然接受了。假使威威没在电话里向她形容他认识的苏灏,她可能不会糊里糊涂地妥协在苏灏的吼声下。

  威威口中的那个苏灏,不是以前那个爱笑、爱热闹的苏灏。威威说的那个工作机器苏灏,她从来没认识过。

  都是她害的,她只能像苏灏吼的,她欠他的,她该让他讨回去。

  如果当苏灏的伴游女郎,这种分明要侮辱她的方式,能让苏灏的恨少些、甚至消失,受点委屈又如何!

  换个角度看,这种日子其实也差不到哪儿去。每个白天都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能拿来画画,看一件件赏心悦目的新衣服出炉,她偶尔会感激苏灏。只不过,她的感激从不会超过夜晚十二点。

  一个星期来,苏灏几乎天天在这儿过夜,也不忘天天冷着一张脸对她。只有在床上,他才会有点温度。然而,每回欢爱之后,他给的又是比欢爱之前更冷漠的表情,似乎是他要她,却又厌恶要她。

  但最过分的是,昨天他竟然在激情时刻停下来,问了足以让她全身血液冒火的该死问题:“你知道现在占有你的人是谁吗?你分得清楚我跟古岳威、或你的其他男人的不同吗?你会在心里比较谁好谁坏吗?在你呻吟的时候,会不会搞不清楚该叫哪个名字?”

  她听完只能气愤地推开他,口不择言说:

  “这几天你听我叫错过名字吗?等我喊错名字,你再抗议也不晚吧!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在床上喊错名字的纪录。男人对我来说,上床脱了衣服,都是一个样子,如果你指的好坏是指持久度,那我的答案是,差不了几秒钟,这答案你满意吗?”

  紧接着她下床套上棉质衫,甩门离开卧室。

  出了房门,她踩着重重的步子到餐厅,拉开冰箱拿了瓶水,灌了几口,然后颓丧地坐上椅子。

  没多久,她毫不意外听见大门被人用力关阖的声音,时间是深夜十一点四十九分,那是苏灏第二次拿她的大门出气了,却是七天来第一回,苏灏没留下来过夜。

  总而言之,昨天她真的气疯了!疯到只想伤害苏灏、看苏灏难过,因为苏灏用那么伤人的问题让她难过!他们两人会不会是前世相欠?今生才这般互相折磨。

  她不是不知道苏灏在矛盾的厌恶里,还莫名地在乎着她?!不是不知道问出那些蠢问题的苏灏,心里的难过没少她几分!

  从“那件事”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又七个月,她从没埋怨过上天、从不去想那种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昨晚,在苏灏被她气走后,她一个人坐在静得让她发慌的餐厅里,首次埋怨起不知名的力量……

  回想昨晚又有什么用呢?紫筑拿着画了老半天仍画不完的设计稿,发呆。

  五点多了,苏灏一整天没打电话给她,今天他会来吗?

  就算是还债吧,也该有个限度,他们若要像昨晚那样继续下去,两个人都会发疯。

  也许沉溺在罪恶感里,不是件太健康的事,她觉得亏欠苏灏,那她能怪谁亏欠她呢?老天吗?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她也不愿意。把自己当作还债的抵押品,根本是个错误的决定。

  她是不是该终止这个错误了?

  “老板,李先生那个案子,桥声说有麻烦,需要您帮忙。汉义企业那个案子,对方不服判决,确定要上诉,汉义的常董早上来电,请您回电。威和已经决定把明年的顾问聘约给我们,文总裁请您尽快跟他商讨聘约。明天——”

  刚踏进事务所的苏灏,还没进自己的办公室,就对一路跟着他报告事情的助理不耐烦挥了挥手。

  “让我安静十分钟,十分钟后,麻烦你端杯咖啡给我,我们再谈。”走进办公室,他将助理关在门外,无视对方一脸惊愕。

  来回开了十数个小时的车,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没阖眼,他的感觉不光是累这个字可以形容。

  他很久没像昨晚那样,彻底失控、完全没有理智可言!

  离开那栋大楼,他一路开到阿里山。时速多少,他根本懒得理会,只记得凡碰到高速公路的测速照相器,闪光灯就绝对不会放过他。

  狂飙到阿里山上,从满天漆黑等到人声鼎沸的观日人潮涌现。

  太阳没出来,他就站在观日台上半痴呆的望着云雾,怀疑着怎会没多想就把车开到这个地方?

  那一年,粱紫筑大学三年级,参加系上举办的阿里山系游。

  那一年,刚从研究所毕业的他,陪家人出游。他记得,那个早上太阳也像今天一样,没出来。

  在这个观日台上,他第一次遇见梁紫筑、第一次听见她独特的嗓音。

  他常想,假使梁紫筑的嗓音没太特别,那个早上他还会不会注意到个子娇小的她?

  如果她的声音没在低沉沙哑中,多了几分黏人的磁性,他还会不会在听见她喊着——“喂!大个子,你好心点让我站你前面啦。”之后,转头看她?

  那个不见太阳出现的早晨,个头娇小的她,把自己包里得像团雪球,白色的羽毛衣、白色的针织长围巾、白色的球鞋、白色的手套、白色的针织图帽,一身雪白的她在五颜六色的人潮里,像极了不小心从满山云雾分出来的一朵小白云,落在拥挤的人群里。

  他才回头,就被她抓走所有注意力,他带着不确定打量她,不懂为什么会有对颜色选择如此绝对的人?纯粹的白色,她一定是疯狂喜欢那个颜色。他当时是这么想的。

  那时,她看他转过头似乎有些惊讶,赶紧指着她身后同系的男孩子,对他说:“对不起,我不是说你,我是说我后面这个大个子。”

  他对着她的话,笑了。不自觉侧了身,表示他愿意让雪白色的她站到更前面的位子。如果那个男孩子挡住她观日的视线,他必然也挡住她的视线。

  “没关系。”她腼腆对他摇了摇手,“我站在这里就可以了。”

  他没再说什么,正打算转回头继续等待日出,她身后那个男孩子,却以发现新大陆的夸张语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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