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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敷不理会他的讥笑,拿起餐巾的一端往脖子上一塞,像个幼稚园小娃娃一样玩弄起刀叉,还不时用小指掏掏耳朵、抠抠鼻子,轻率的模样就只欠没伸指挖鼻孔罢了。

  当侍者送上了热腾腾的牛排时,罗敷更是肆无忌惮的将刀叉弄得铿锵作响,颇有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架势;喝红酒时还不忘发出噪音,教李富凯连一句遏止的话都懒得说,只顾将肉往嘴里送,竭力避免发火,让场面更鸡堪。

  李富凯才吃不到一半,罗敷便已将整盘的食物一扫而空,因为吃得太急,还不时地打著饱嗝,然后百无聊赖的东张西望。

  “你忘了剔牙了!少数‘无齿’的人会当场把整个假牙套掏下,但我想你尚属幼齿,应该还不至于如此。”他漫不经心的说著,怀疑她的脑筋若是一旦迟钝失灵,就算拿个锣在她耳边猛敲,都敲不醒她。



  罗敷彷佛是存心不想听懂他的言下之意,还真就拿起牙签剔除牙垢,不太斯文的动作教他连抬眼看她都嫌多余;他虽然爱她,但还不至于到盲从的地步。

  突然地,罗敷发出一种尖锐刺耳的警告声:“你看什么看?”

  她挑衅的语气让他不由得举目,看她又干下什么样的好事。只见罗敷睁著一双杏眼,恶狠狠的瞪了坐在斜桌的女人一眼。

  “大小姐,又怎么了?”他放下刀叉,拿起餐巾将嘴一拭,佯装轻松地问。

  “那个女人发神经了!自己的同伴长得那么帅不看,却拚命往这里送秋波,简直是瞎了眼,竟会打主意打到你这种奇貌不扬的人身上,”她补上一句:“简且就是不识货!”

  李富凯回望那个装扮娇艳的女人一眼,知道她的确是在尝试跟自己眉目传情、大抛媚眼,但是那女人对座的中年男人都已四十好几了,脑袋还有个“地中海”,而罗敷竟认为那位仁兄比他帅!不知谁才是那个瞎了眼、不识货的人。



  “好!别闹脾气。既然你认为那个人比我帅,那你也对他抛媚眼,不就扯平了。”

  不到五分钟,李富凯就开始恨自己不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大方的提议,让自己大吃飞醋;他作梦都没料到自己平生第一次吃醋,竟是为了一个平凡无奇的“地中海”。因为罗敷就跟个大花痴一般,以手托腮直盯著那个“地中海”瞧,其傻愣的程度只差没流口水。这强烈地摇撼了他的意志力,别人奉他似金尊,娶到手的老婆却不懂得欣赏。与罗敷相比,他前两位下堂妻是知足常乐多了。

  侍者来收盘子时,罗敷又有意见了。“先生,麻烦你将这份丁骨牛排打包!”

  侍者错愕地望了罗敷一眼,瞥了一下只剩骨头的空盘子,然后求饶的看著李富凯,请他高抬贵手帮个忙。

  “罗敷!丁骨排已被你吃得光溜溜的,只剩根带筋的骨头,有必要这样大费周张地麻烦人家吗?”

  “我就是要带那根骨头回家熬汤!”她刁蛮的说,一副天经地义的模样,然后仰望那个侍者,“你没听过吃人不吐骨头吗?你们索价那么贵,我连要带走这根骨头都不行吗?”

  目睹罗敷任性的幼稚举止,李富凯压抑多时的脾气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危险边缘,他只差没大拍桌子,当众掴她一巴掌。但是他忍著愠怒,冷冷的说:“这瓶红酒没喝完,是不是也要打包?你杯中尚有四分之三的红酒没喝,多可惜!是不是也该倒进瓶内?你的牙签另一半还新新的、没派上用场,我看──也一并带回家好了!”不看她一眼,便抬眼示意侍者照他的话处理。

  在旁伫立良久的侍者对李富凯的能耐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一句微词都没吭,便有效率的拿起了红酒瓶、盛著四分之三的酒杯及那根牙签,走进厨房里。

  他们临走时,李富凯所丢下的小费差不多是饭钱的一倍。好在她终于弄懂场面的僵硬,识趣地没再说出不识大体的冒失话,否则,他的脾气不知会失控到什么地步。

  ※※※

  已接连著四夜,李富凯无法安稳的睡上一顿好眠。天气热,他不得不开冷气,一旦开了冷气,没盖被子又会冷得直打哆嗦。偏偏罗敷又怕冷怕得要命,一个劲儿地跟他抢被褥,抢到后再将自己裹得一圈一圈的,无异于一尊会呼吸的木乃伊。

  他连轻轻拉回被单都会吃到她的一记拐子。真是奇怪!一个瘦弱女子沉睡后的力气竟能大得跟袋鼠一般,实在令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翌晨!

  “罗──敷──”他叱吒的怒吼声从卧室里一阵一阵地传出来。

  “什么事?”已漱洗整洁的罗敷穿了件白衬衫及蓝窄裙驱近卧室门,看见他右手捉了一件淡灰色的西装,左手则抵在门的上缘,整张脸怒气腾腾的盯著她姣好的脸。

  “你把这件西装下水了,是吗?”他冷酷地质问著。

  这几日来的睡眠不足、辗转不成眠,再加上早晨原本就有脾气上火的毛病,他已无暇顾及她的感觉了。

  罗敷将头一点,小心的退了一步,被他严厉的样子吓得全身筋骨酥软,半天才回话:“我只是……想……”她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实验看看,后果会是……什么样子。它看起来……还是很好啊!新新的,连一丝皱褶都没有。”

  “是吗?你以为洗一件衣服跟婴儿在教堂里受洗圣水一样简单,浸泡十分钟后,依旧不会变皱、变短、变形吗?”他尖酸刻薄的责难。

  “嗯……它也不是什么名牌嘛!你大惊小怪的穷嚷嚷做什么?更何况它好好的──”恶魔现形记!这是婚后第一吹吵架,罗敷打算记在笔记簿上。

  “不是什么名牌!我又不是货品,非得挂牌才能兜售,我就是看在它不是名牌的份上,才肯穿它。这是我去年花七万块在伦敦的savilerow订做的,全世界这么一套没牌、却好穿的衣服,就在顷刻间被你毁了。”他伸出一指,挑起西装领,就让那件布料似幽灵般地在半空中来回晃荡。“这件西装看起来每一寸的确都很好,我打包票你拿到西服店去兜售都还可卖到三、四万,但是一旦披在我身上,每一寸都不好。它缩水了!我昨天穿的那套是无牌八万,你最好别再接近它──”他眼尖地睨视罗敷畏首畏尾、支吾其词的模样,就知道他的第二波警告给得太迟了。“你又把它下水了!”他吼了一句。

  罗敷紧张地又退了一步说:“才刚下水,我这就去外面把它拿起来。”说完脚跟一转,就冲了出去,经过客厅时,无意地撞上了茶几,茶几上堆高的杂志因她这一猛撞而斜倾,顺势倒下时打翻了水晶瓶,水晶瓶因为太高、重心不稳,“碎”的一声便摔下了地。

  花与叶、水与玻璃碎片,顿时全部摊在高级磁砖上。

  李富凯身著西装裤与衬衫跨进客厅后,人就倚在墙缘,脸上挂起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打量残局。

  对于罗敷轻而易举地毁掉他的西装,他并没放在心上,反正,若要他重新订做一百套各种质料的洋服给她实验,他都出得起钱;他更不在乎那只水晶瓶有多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他爷爷的宝,不是他的。只要他老人家还想活著抱曾孙,连大气都不会向孙媳妇喘一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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