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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象你这样斯文端庄的女孩子极少,外头那些近三十岁的女人,都还疯疯癫癫的满山跑,叫人吃不消。」

  我莞尔。令郎也是呀,我心想,徐伯母,何必单挑别人眼中之剌呢,令郎也届而立之年,为何还似野孩子。

  我说:「我是老派,妈把我教僵掉了。」

  「她有家教,我及她十分一就好了。」



  「徐伯母你不必担心。今日搓不搓牌?」

  「嗳,待我去找搭子。」徐伯母的注意力边转移。

  从前我最讨厌麻将牌,现在觉得这个玩意儿有点意思,女人只要坐在牌桌面前,省却不少烦恼。

  我说,「我替你们去买点心水果,我知道徐伯母爱吃栗子蛋糕。」

  「是是是。」她说。

  我特地开车出去,在酒店的糕饼店轮对做孝顺女儿。身后排着个说英文的唐人女,叽哩呱拉,我借眼角瞄一瞄,只见她圆圆一张鹅蛋脸,穿着时髦的,肩膊垫得如盔甲般的白貂皮短大衣,下面一条黑尼龙长裤却又如第二层皮肤似紧紧黏在腿上。



  哗,衣不惊人死不休。

  谁,是谁?

  这种夸张的女人本市并不多,只见她十指尖尖,搽着茶色指甲油,嘴上配淡色唇膏,正是巴黎时装杂志上最新打扮。

  只听得她叫道;「培南,过来,培南。」

  我即时扬起一道眉,此培南不是彼培南吧,只是她唤人名如唤一条小狗,倒希望正是徐培南。

  再没修养我也微微侧过头去看,哎呀,可乐得我开了花,那大胡髭不是我那徐培南是啥人,哦原来他也有这一天,原来他也得受女人支配。

  他当然也看见我。

  「蓝志鹃。」他倒是有勇气同我打招呼。

  那时髦女立刻起戒心,一只手圈在徐培南手臂中,看着我。

  徐培南同我说,「蓝志鹃,到什么他方去?」

  「回家。令堂同家母在搓牌。」

  「啊,我也去。」他居然这酸说。

  我灵光一闪,这家伙,居然靠我来脱身,自己吃不消,要跟我走?

  「不,」我说得不知多么坚决,「我不准你去。」

  他一呆,「我看我母亲,怎么不能去?」

  「你自己叫车,不关我事。」

  我别转头,买了蛋糕就走。

  多么孩子气,多么幼稚,多么荒唐,但是我不后悔这么做,对于徐培南这种人,演技太含蓄是不行的,非得枪对枪,箭对箭不可。

  我第一次收起淑女格局,与他斗争。

  我期着车子回来,他比我更早坐在客厅当中。

  一见我他便搓着手站起来,「幸亏你救我。」

  他的女伴都穿皮裘了,他还是破布裤一族,牛仔裤自然是烂的好看,但他那条实在破得似叫化子,有几处裂得肉帛相见。

  我支持不住。

  当下瞪他一眼,「你别表演得像大情人,不胜女人骚扰,用我来做挡箭牌,小心你的嘴巴,你同人说些什么?」

  「我说你是我表妹,今天家里有大人生日。」他笑嘻嘻地。

  「贼秃。」

  他笑意更浓,胡髭耸动,他这种表情使我想起小阿飞在路边勾搭女人,「妹妹,你不睬我也骂骂我。」

  「不准借我的名去招摇撞骗。」我严重的警告他。

  他半躺在沙发上,非常得意,正在抖动一条腿。

  我怒火中烧,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趁着这个美好的星期日下午,激烈地自盒出栗子蛋糕,右手抓住他的头发,左手朝他面孔上糊过去。

  一向只有他朝我动手,这次我突然控制了他,他失措,没有反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岂有此理,非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把蛋糕在他面孔上旋两旋,方才松手,一时间奶油、糕屑落了一他,他毛发上都是蛋糕,失声大叫起来,在搓牌的伯母们纷纷赶出来看热闹,不知发生什么事。

  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呵哈呵哈,声震屋瓦,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

  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明白过来。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

  我根本不敢出来见人。

  幸亏张元震回来了。

  很突然,在周一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

  「找蓝志鹃。」

  「元震?」

  「也只有你才认得我的声音。」他说得很苦涩。

  「元震,怎么了?」

  「我后天飞机回来。」

  我愕然,但一向没有追问的习惯。「要不要接飞机?」

  「不用,到家我会与你联络。」

  「到时再谈。」他放下电话。

  我知道他有烦恼。

  有一年未见了。

  当我同林小姐说,我没有见过比元震更好的男子,是真的。

  这么些年,我不再是小女孩子,意志力坚定,见识增广,但是看到张元震,仍然为之倾倒。

  他天生有股书卷气,一件名贵的厚呢大大穿得略旧,更有味道。

  看到我微微一笑,象是有什么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开口似的。

  我说:「元震,欢迎回来。」

  我与他轻轻拥抱。

  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斯文含蓄,并无越礼之处,故此没有上演肉麻镜头。

  「志鹃,你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谢谢你。」

  「对我突然回来,没有疑心?」

  「你总有你的理由,不必向我交待。」

  「我想找工作做。」

  「好得很。」

  徐伯母见过张元震后,说她认了命。「是要比咱们培南登对得多。」她说。

  同时母亲说:「总算有机会办喜事了。」

  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元震并不是回来向我求婚的,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在假期中,我帮他找到一层公寓,一切现成,不十分合意,但很过得去,他即时搬进去。

  元震订了西报看聘人广告。

  我们之间客气得过份,对白只涉及:「过去两年你做些什么?」

  「我?呵,我做了硕士论文。」

  「讲些什么?」

  「是一个较长的报告,解释如何用力将一粒钢珠通过钢球,造成一条光滑的隧道。」

  我大大的诧异,「什么,这样的题材可以写一本书?当真匪夷所思,我以为必有主角,谈恋爱才能算一本书。」

  他大笑。

  「况且使钢珠通过钢球,再容易不过,尽汝所能,用力按便可。」

  「你这个人!象你这么说,没有什么是困难的了,如何写小说?尽汝所能,把字拼在一起,直至写成。如何做建筑师?尽汝所能,把图则变为楼宇,直至完成。」

  「我笑,根本是嘛。」

  他可以趁势把我拉在怀中,与我接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点着烟斗,吸将起来,那阵香料蜜糖味传入我鼻子非常舒服。

  但是我很怅惘。

  局外人看着,以为我们是一对好情侣,事实不是这样,我更加困惑,比张元震没回来之前还要尴尬。

  小朱问:「房子也找到了?几时派帖子?」

  我同他胡调:「帖子,对,你的帖子,怎么,决定做异国情鸾?」

  谁知他面红红的说:「是的,我与红羽毛决定结婚。」

  我简直不相信,张大嘴巴,姻缘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三扒两扒便可成其好事,难为我与张元震长期抗战。

  我忍不住问:「细节全都做通了?」

  他点点头,「她同意申请我入美籍。」

  呵,对,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美国护照。

  「而我照顾她在香港的生活,她已报名去学普通话及粤语,志鹃,我想同她取个中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小朱喜气洋洋,百分之一百「我找到了」的表情,叫人又羡又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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