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得流落异乡了,闻少达闲来拨给我的生意真还养不活一只猫,有不少模特儿持着面孔身段漂亮就在这个大城市内沦为国际女郎。我打个寒颤。
我的将来会怎样?
汤米第一个长途电话来的时候,我喝醉了酒,一个人在电视前发饮,听到他声音,非常高兴,他带来的却是噩耗。
“咪儿死了。”
我张大嘴,耳朵嗡嗡发响。喉咙里忽然多了块痰,“什么?”完了,完了。
“她服过量药物,在家里毒发身亡。”
我如五雷轰顶。“为什么?为什么?”
汤米苦笑,“你一直知道她十分不得意,因你的缘故,她又振作一阵子,你到纽约之后,大家都怕她那张嘴,三杯下肚,就开始说人家不是,因此更没有一个朋友,这次,唉,也一半是意料中事。”他不胜曦嘘。
我如堕入冰窖,本来我还以为可以与她再东山复起打天下──人们对丑闻很快会淡忘,只要主角坚持着不要倒下来,但现在她死了,我怎么办?我从此流落纽约?
汤米说:“她身后萧条,你在情在理,都应当回来替她办理身后事。”他口气很责怪。
我很反感:“不!我没有钱,我也没有力,我不回来。”
“你!”汤米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才不管他怎么想,我恨透咪姐,她也恨透我,我害死她──她也害死我。
“回来吧,”汤米说!“闻少达害了她,也害了你。”
我神经质地大笑,摔了电话。
我当夜与闻少达开谈判。
他听到咪姐的死讯也根惊憾。
我说:“给我飞机票,我要回香港。”
“回去?回去你没有前途。”他冷冷的说.!“不如在这大都会里混。”他完全像事不关己。
“都是你害的!你答应我会有前途,你骗我前来,你使我与咪姐关系破裂。”我扑上去。
他大力推开我,声音更冷,“不,是你以为鸿鹄将至,是你以为可以一飞冲天!是你出卖咪儿,是你条件不够,无法在这里出人头地,我有什么对不起你?这一年来,如果没有我,你早沦落在垃圾堆里!你现在又不少吃少用,你吵什么?”
我懊悔的哭,我再聪明也斗不过他。
他厌憎的说:“你看你的样子!纽约城这么多采多姿,无论做什么都可以,你却没有兴趣,我看错了你,你回去吧,这里是买飞机票的钱!”
他把钞票摔在桌子上,走掉了。
我想到他说的:回到香港,我又能做什么?味姐也不在了。但又有一个声音低低的对我说:回家吧,至少为咪姐尽一番心意。
回去之前,我到理发店去把自己收拾收拾,换上一套比较好的衣服,打个电话给汤米,
买好飞机票,告别这个异乡的城市。
闻少达根本没有表示什么,我想他也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再也不用替我办居留手续,又不必坦心我会像咪姐一般倒毙公寓,搞得他黄河水也洗不清。
走得很冷清!我也不肯定场米是否会来接我。
下飞机时是深夜,我疲乏、失落、伤心,不知何去何从,汤米出现了。
“汤米!”我要过去拥抱他。
他避开,对我极之冷淡。
我说:“今夜我没有地方睡,三年前一无所有,三年后仍然一无所有,人家早已成了小富婆了。”
汤米讽刺我:“人家聪明,又有良心。”
我不响,过一会儿我问:“到你家去睡,可以吗?”
他说:“不行!让你进门的话,没完没了,领死人,我情愿替你付租钱,替你找家旅馆。”
“咪姐她──”
“不是说不回来吗?”他很气愤,“等你?都臭了。”
“但我还是回来了,不过稍迟一点,带我去看她最后一面。”我哀求,“原谅我。”
“老实说,你们两个人,谁也不值得帮,”他叹口气,“两个一样可怜,两个一样可恶。”
我低下头。
“百佳,你现在憔悴得似个老太婆,你根木不像人了,找个地方休息吧,明天再来找你。”他把我送到酒店。
我没有意见,回到老家,有种踏实的感觉,我愿意听天由命,从头来过,我问汤米,“我还有机会吗?”
“路是人走出来的。”他放下我便走。
我淋了热水澡,告诉自己: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便睡着了。
半夜我自酣睡中惊醒,因为觉得身边有人对住我呼吸,我睁开眼,看到一个朦胧的身型。咪姐!我张大嘴,是咪姐!她来看我,她不放过我。我很平静,我自床上靠起来,她正看着我,酸多了,穿黑色的衣服,双目空洞,我一向不信鬼神,此刻只觉得凉飕飕的。
“你终于回来了。”她说。
“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我轻轻说。
“但你终于回来了,这才是重要的,你心中还有我。”
我不响,她会怎么样?她为什么要对我显灵?
“──我们可以东山再起,百佳,我也有我的不是,现在朋友们都愿意帮助我们。”
“什么?”我伸手开亮了电灯,“你──充满意外及惊喜!她是活生生的,咪姐并没有死,她不是鬼。
我掀开被子,起来拥抱她,在那一刹那,一切谈会都冰释,我到这个时候,才落下泪来。
“不要怪汤米,不是出这一招!咱们两个人都下不了台。”
“可是好端端的咒你死──”我哭泣。
“难道我俩不是死后复生,再世为人吗?”她很有深意的说。
我无话可说。
我们和好如初,把旧房子再装修一次,才搬进去,经过这次风浪,我明白许多,幸亏我还年轻,还有机会,咪姐仍然做我的经理人,我多数为厂家表演,不大公开亮相,钱还是赚得到的,不过辛苦一点,生活也过得不错。
我也开始与咪姐找些小生意来做,计划将来,见到老朋友,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人们是健忘的,他们早忘记咪姐嘴里说过的话,而我,那时候我人在纽约,我没听见。
我们两人的关系跟以前却不一样了,现在比较客气,有距离,现在我已懂得做人之道。
我俩元气恢复得很快,咪姐改变作风,认识了一位小厂家,两个人走得有纹有路,很多时只把我一个人留在公寓里修身养性。咪姐也真脱胎换骨。
我跟她,都似裁坏了的衣服,要尽一番努力,才能往正路上走,略一疏忽,失足立刻成千古恨。
想到在纽约那段日子,不寒而栗,特别珍惜目前。
至于家里,我仍然寄钱回去。他们是对的,小市民生活闷是开一些,但是平静可贵,姐姐还是在做速记员,弟弟找到份书记工作,母亲一日煮三顿饭,父亲或许在明年退休,如果我跟他们一样!我也不失为是一个幸福的人。
但是我。
我是只黑羊。
我的经历与他们不同,以后的日子里,尚会发生许多许多故事,许多。
水晶花
那个美丽的女人,我早留意到她了,三十上下年纪,无论何时何地,都穿黑衣服,配戴着许多钻石首饰。
钻石这样东西最古怪,冷艳、闪烁、梦幻,能够真正把一个女人的容光衬托到一个新的境界。
她喜欢镶得很累赘的古董首饰,但她穿得简单,看上去很顺眼。
我叫妹妹看她,“怎么样?是不是全城最美的?”
妹妹笑说:“城里有许多美女是不出来走动的。”
“有这样的美女吗?岂非锦衣夜行?”我问。
妹妹笑,“金丝雀有时候不可乱跑。”她提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