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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大哥,不会吧,孩子刚接回来,”她慌张的说:“大哥是说笑。”

  “不,真得回去了,孩子就要学讲话了,一开口英文,却是黑发黄皮肤,有些稀罕,我觉得是耻辱,回香港读中文去。”

  “也不会马上走的!”她急得差点没跳起来。

  我纳罕着,怎么会有这种反应?我走不走,与她有什么关系?然后我想到她的寂寞,她的孤独,我到底也是一个说话的对象,我走了,她到底有点不舍得。怎么好怪她。



  我想了一想,“也不过是几个月的事了。”

  她笔尖沁出了汗,没说什么。

  我说:“也不算是匆忙的决定,筹谋已久,苦无机会,若你与思恩好好的,我放了心,走得开了,我把思恩交给你了。”

  她抬起头来,惨淡的问:“大哥,你又把我交给谁呢?”

  我一时答不上来。她却没追问,就跑去为我做茶做水。是呀。她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谁又照顾她呢?我呆着。思恩是如此靠不住的一个男人。

  我低下了头。



  我的话说完了,她的运气不好,她应该随到一个扎实的、可靠的、结棍的男人,不是思恩。然而她与思恩站在一起,却是出奇的配对,我该说什么呢?这种情形,第三者夹在中央根本是多余的,然而我硬挤在当中,我想思恩娶个好的女孩子而已。

  她配思恩。

  如此而已。

  我把茶再喝完,就起身走了。

  她倚在窗口看我开车离开,屋子窗沿花盆里开满了白色的、铃型的“山谷百合”。

  我呆了很久。

  可是没多久,妻说:“他们没事了。”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呆了一呆。

  “真讨厌!”妻说:“要什么花样,我们快离开吧,不关我们的事,什么三长两短,就找了你去,他们开心的时候,人影都不见一个,什么意思!你去做保人,做得好,谁感激你?不好,又是个罪,头都大了!”

  “不是说好就回家了?还噜嗦什么呢?”我忍不住讲一句,就讲错了。

  她脸就发青了,“我噜嗦?我们几时红过脸?为了个不相干的女人,几番不欢,她与咱们什么关系?她又不是正式弟媳妇!好!我噜嗦,我不理,我什么都不说,任凭你们闹翻天,与我何干!是我多事,我该打嘴!”

  她回到房去,把房门关得震天价响。

  妻对兰花有种无名火,压了下去,也随时随地会得升上来的,我不明白。

  她受的教育,为了兰花,荡然无存。

  我不明白。

  妻也不明白。

  第二天她向我道歉。

  我叹口气,“老夫老妻了,还提这些!”

  “不是这么说,”妻落下泪来,“结婚这么些年,你知道我,我也不是没见过场面的人,偏偏就现在出这种丑,读了这些年的书,全丢到阴沟里去了,你说怎么办?那火气是怎么升上来的,竟不知道。”

  我不响,低下了头。

  “我对兰花──我总是不喜欢,我真是不喜欢她,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凭什么她有那么多的自由?要风得风,要两得雨?这也不是妒忌,是一种恨恶。”

  我说:“算了,以后想见她,还见不到呢,我们都快走的人了,她不见得会回香港,现与思恩又和好了。”

  “她与思恩,究竟弄什么,我也不明白。”妻说。

  “我倒是有点明白了,然而我们是局外人,明白也不好说话。思恩的要求高,你不是不知道,玩管玩,老婆若出不了大场面,丢的是他的脸,他怎么受得了!所以娶的一定是兰花,然而兰花倔强,他始终觉得没有真正得到她,意气不平,所以乱搞。兰花……她想嫁人。”

  “想嫁人?何必嫁思恩?天下多少可靠的丈夫。”

  “不见得呢,你倒数我听听。真正四平八稳的男人,又惹不起兰花。”

  “若不是真爱……”

  “什么叫真爱呢?”我笑。

  妻忽然问:“你呢?你可爱我?”

  我摸摸后脑。“爱你?怎么隔了几十年才问?你是从来没问过这种问题的。”

  “真的,从来没问过。”她笑了。

  “要我离开你,”我缓缓的说:“那是绝办不到的事,我与你这些年来,经过的不止是风花雪月,我与你……就是一辈子的事了。倘若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好好的活下去,为孩子,也为了我,我自己……自然也一样。咱们的感情是现实的,生活的,咱们不是罗密欧朱丽叶,但丁与比亚曲丝,梁山伯与祝英台,咱们是一对普通的夫妻,我很歉意。”

  妻眼泪滚滚而下,她微笑着,“够了,够了,我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所以你不必疑心──我岂有不知道你的,你不喜欢兰花──是的,兰花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她爱慕你,”妻说:“瞎子也看得出来。”

  我震惊,“我真不知道!你疑心过份了!怎么会有这种事!不会的!”

  “也许我瞧不惯他们新派作风。”

  我不响。

  思恩与兰花真和好了。

  没闹新闻。

  没新闻就是好新闻。

  我与妻却收拾道具,打道回府,孩子牙牙学语,烦是烦得头痛,却是一种喜气洋洋的头痛。

  历年来积下的东西可真不少,什么都舍不得扔,家俱电器用品倒无所谓,一些书、信、文件,却绝对不会抛弃,思恩说:“大哥,我搬进来算了,你要我买你的家愀?还是租?还是赠?”这倒也是好办法,我把不带的全赠与他了,反正他迟早要结婚的,家俱还都新,不算旧。这解决了问题。

  兰花来了,坐在一角抽烟,喝咖啡,穿条牛仔裤,一件衬衫,一脸的落寞,也难看得出真表情。与思恩倒是有商有量,两个人咕咕哝哝的耳语着,感情仿佛进了一步。

  我不晓得她是抽烟的。打火机夹在牛仔裤后袋里,吸得很寂寞的样子,她是寂寞的。

  我始终觉得妻有那种中年女人的忧虑与疑心。兰花怎么会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爱她们的丈夫,老以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个个女人眼红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兰花说:“这层屋子好,我们是租的,可是合约可以再续,再绩续问题,你们装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这全凭思恩,我仍住我那旧地方。”

  “何必呢?”我惊异的说:“都订了婚了,这什么年代了?省一点,这里三个房间,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这个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挤眼睛对鼻子,包括思恩在内,谁也不爱看见谁早上起床如厕刷牙洗脸。”

  我既好笑又好气,“啊,照你那理论,将来结了婚,你住三楼,他住二楼!”

  “我们是不会结婚的!”

  “兰花,你别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没话好说了,说多了,你既不了解,又生气,你随我们去吧。”她断然的说。

  她请我别多管闲事。

  根本是,他们什么年纪了,我还做什么褓姆?自己不识相,活该听难听的话。

  我们就这么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习惯下来,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为买了套差不多颜色的沙发,我老觉得有个人坐在角落上抽烟,一条牛仔裤,一件旧衬衫,那人是兰花。

  半年了,她在我脑里无法磨灭。

  半年后,她与思恩结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没有看思恩如厕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楼,思恩则住三楼。反正他们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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