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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他来不及的亲自跑了来打听。

  “戒指不肯收。”我还给他。

  “诅咒!”他说,“我有得麻烦。”

  “之骥,我看不会有什么事的,她是一个很合理的女子。”



  “你懂什么!”

  “之骥,我还没与你算帐,你明知她在家,为什么不说?”

  “我实在是怕她。”

  “她没有什么可怕呀。”

  “她是那种极阴毒,极工心计,微笑着把你身上肉一口口咬下来的人。”

  我不悦,“人家一句坏话都不说你,你身为男人却说人家坏话。”



  “将来你会知道。”之骥仍然那么紧张。

  “将来,她与我们还有什么将来?”我失笑。

  “我怕她会在我婚宴中出现。”

  “你放心,她才不会。”

  “你怎么知道?”

  我看向窗外,我不但知道,我可以保证。

  “我还是旅行结婚算了。”

  他要带那小女孩到什么地方去?什么地方都不要紧,反正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愉快的。

  难怪之骥说得这般兴致勃勃。

  我说:“她是个标致的女郎。”

  “……”之骥正在说到蜜月,听见我做如此评论,立刻斩钉截铁的说:“当然,我的妻子,必须是个绝色。”

  我微笑,“我不是说她。”

  “说谁?”他诧异。

  “七弟!”我说。

  “别再提她好不好?”他一脸不高兴。

  我开始有种感觉,被抛弃的是之骥,不是七弟。

  是了,像得很。是之骥给我的一种印象,是他先下手为强,但我发觉真实的故事不是这样的,渐渐水落石出,之骥表现得太在乎。

  “他们说只有没有信心的男人才会娶小女孩子。”我向他挤挤眼睛。

  “这个孩子,”他的手指直指到我鼻子面前来,“将是你大嫂。”

  我哈哈笑。

  他将我书台上的笔记全数扫在地下,谁也不懂他干嘛生气。

  第二日我出城去办事,做到下午,有点累,到快餐店去喝杯牛奶打气。

  你猜看到谁?

  七弟。

  她坐在一角,狂喝可乐,两手捧一只鱼柳包大嚼,双颊鼓涨,吃相如一个小孩。身边放着公事包,身上一套那种很贵的、会得绉的西装裙。头发干了,仍束在脑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之骥要把她说成一个厉害的女人。

  我立刻取着我的牛奶杯子过去。

  她见到我,让出半边座位。

  把食物吞下肚子后她说:“有时候可乐真可救贱命。”

  我看看表:“下班了?”

  “下班?开玩笑,我还有一档会要赶,此刻才四点半,到六点半今日工作或许可算结束。”

  我摇摇头。“太辛苦。”

  “别乱讲,吾爱吾工,吾爱吾忙。”

  口不对心。不然又怎么办,诉苦给陌生人听乎?

  “在什么地方?我送你。”

  她双眼看看天花板,“楼上,廿五楼。”她擦擦嘴。

  接着自手袋中模出嘴唇膏,说声对不起,便略略补一补妆。她有性感的嘴巴。十多廿年前流行过银粉红唇膏,她便有天生该擦这种唇膏的嘴唇。

  我注视着她。有的女人会因男人的目光而搔首弄姿。

  她丝毫没有发觉,把手袋扣好,挽起公事包,

  “好,再见。”真是大方磊落的女子。

  “再见。”我说。

  我在附近逛了很久书店,又到会堂去看书展,看着时间差不多,再到那处去等她。

  她在六时三刻出来,笑容很疲乏,犹自与同事打着哈哈。

  见到我,一呆。

  我近上去,她的化妆掉得很厉害,坦白的说,这大概是她一天中最难看的时候,女人化不化妆都各有其风味,最惨便是脂粉剥落似断垣败壁之时。

  我禁不住调皮的向她挤挤眼。

  她的同事知趣的让开。

  她并不介意我看到她此刻这个疲倦憔悴的样子,讶异的问:“又是之骥叫你来的?”

  “不,我自己衷诚来约你吃晚饭。”

  “我吃不动,回家做个三文治算数。”

  “胡说,吃得不好,明天如何起来打仗?一定要正正式式的吃个五道菜的大餐。”

  “之骏,我真累得慌。”她还要推我。

  我说:“都是高跟皮鞋累的事。”我若无其事挽起她的手,把她绑架到附近的法国饭店去。

  她一直不出声,由得我指挥如意。

  半打生蚝过后,她的面色开始有些光彩。我递香烟给她,帮她点起,又叫侍者添上白酒,七弟的嘴角透出笑意,并不是快乐的笑,而是礼貌上表示接受我殷勤的笑。

  “这些时候,你一直在这区?”她问。

  我点点头,补充一句;“好不容易遇见你,想同你聚聚。”

  “同情我?”她忽然问。

  我反问:“有什么好同情的?丢掉个把男朋友便想博取同情,你别妄想。”

  “同你在一起很舒服。”她说。

  “谢谢你。”我说。

  她的精神渐渐松弛。说累并不是推搪,她不住的更换姿势,使脊骨舒服一些,我很不忍,在饭后坚持送她回家。

  她没有推辞。在我车上,靠着椅背睡着了。

  真要命,再美的美人也丢尽面子。在魔咒下睡一百年是浪漫的另外一件事,为生活累倒在这里可真是倒霉,谁有怜香惜玉之心?

  我轻轻把她推醒,她一脸茫然回到现实世界上来,抄起公事包便下车,忘记说再见。

  太忙了,她并没有与我诉衷情。也没有告诉我,之骤与她如何结识,如何分手。

  第二日用车的时候,我希望在小小空间闻到一缕香氛,但是没有。七弟大概没有闲情洒香水。言情小说中的女角与现实生活中的职业女性是有点出入的。

  在这一刻开始,我不敢再嘲笑在水门汀森林中故意制造浪漫气息的女人,做作管做作,她们对美化环境有贡献。

  七弟太实在了。之骥的作风与她相异,他需要一个无所事事、专陪他吃饭跳舞闲聊的女人,似一只依人小鸟,将来结了婚,当他自外回来,为他拿拖鞋斟香片。

  以之骥的条件,这样的家居情趣尚可办得到。为什么没有人申诉一下现代男人的痛苦?在从前,物价较便宜的时候,任何一个小男人也可以享受温暖的家庭生活,现在这些都被剥夺,这笔帐是一定要算在社会上的。

  除非婚后同父母一起住,否则就得两夫妻自力更生。

  谈何容易。

  所以有些男人从没考虑过一个温柔洁白一无所知的女朋友。

  我在这方面并不工心计,我只知道我遇上七弟。

  几次三番的约她,都被她推掉。当然是故意回避,不想与之骥写了完结篇,又与之骏开始,我了解,我所不了解的,只是自己:为什么要缠住她?

  那日在她家的露台转头,并没有惊艳,但心中很异样的酸软一下,莫非就在这个时候,种子萌芽?

  星期三下午没课,是我七日内空闲的日子。我往往到城中来逛,故意溜达至她的办公室,故意在适当的时间碰见她。

  她见到我老是错愕,因为,她说:我长得非常像之骥。

  “又请我吃饭?”她同我很熟络的样子。

  我怔怔的看住她,微微地笑,一副在恋爱的表情,真要命。我知道自己,整个书生模样,再伶俐的时候都带三分傻气,发起楞来,像现在,更是笨得没法挡。

  再粗心的人也会疑心。七弟并不鲁莽,她只是忙。

  我们站在电梯口对着互望。

  下班要急着回家的人群粗心地推开我们。

  我不得不开口:“跟我走吧。”

  她脚步虽然上来,但嘴里喃喃说:“跟你走?万万不可。”

  我为她落伍的顾忌而发出笑声,她也露出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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