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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绝对做得到。”他略略松弛。

  “代你去考试?”我取笑他。

  “不。”

  “那么请说。”



  他犹疑很久。我们兄弟俩生平第一次在这种处境下相对。

  我心中疑团越来越大,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他终于开始:“之骏,我在外头,有一个女朋友。”

  我放下心来,原来是风流债耳。

  但我的心即时又吊起来,“可是在外头生了孩子?”

  “没有!别胡说。”



  我吁出一口气。

  之骥忽然说:“这年头,还有谁肯为男人生孩子?如果她有了孩子,我马上同她结婚。”

  “她是谁?”我问。

  “一个女人。”

  “我未曾想象过她会是一个男人。”我笑。

  “之骏,我要你去见她。”他拉紧我的手。

  我问:“为什么?你应自己去告诉她,你要结婚。我相信她不会心碎而死。”

  “她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你不逼她,她不会厉害。”

  他啼笑皆非,“之骏,你知道个屁!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你不知女人可怕。”

  “再可怕也是你甩她,她还没有你可怕。”

  之骥不出声。

  过一会儿他说:“这件事你可以帮我。”

  “好,我帮你去派帖子给她,只有一个?比我想象中好。”

  “只有她一个已经够头痛了。”

  啊叫我去见一个三头六臂的女人。

  他自口袋里摸出两件东西,其中一样是一条门匙,另一样是一只钻戒。

  “这是干嘛?”我问。

  “两样都交给她。”

  “门匙我明白,但戒指?”

  “赔偿。”

  “算了,如果她真如你说的那么厉害,这不能满足她,如果她没有你说得那么可怕,你可以把它留下来讨新欢的欢心。”

  “之骏,你倒是个厉害脚色。”他白我一眼。

  我取起戒指,一粒并不大的钻石,是旧刻,并不光亮,但镶工古朴精致,不可多得。

  “去年我们到欧洲,在翡冷翠一片珠宝店看见它,当时没立定主意买。”

  于是他最近特地去买了它,想藉此叫旧情人心软,不跟他为难。

  “你到底爱谁?”

  “我?”之骥笑,“我最爱我自己。”

  “那当然是,但两个人比较起来,你爱谁?”

  “蓉蓉比较适合做妻子。”蓉蓉是那小女孩子。

  我很诧异,“那小女孩怎么持家?”

  “主持大局有母亲,我们家需要一个可塑性强,听话、标致的媳妇,你认为不是?”

  “另外那个女子,她叫什么名字?”

  “七弟。”

  “什么?”

  “她母亲直生了六个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纪?现在还有人生这么多?”

  “比你大一两岁,约三十了。”

  “你与她走了多久?”

  “之骏,我只是叫你把两样东西送给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说,“恕我好奇过度,只是我们,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骥像是被刺伤了心,“之骏,我每晚都回家睡觉,我可没有同人同居。”

  他仿佛打算与我吵架,以怒气来掩饰真感情。哪一种感情?是怀念还是那一点点悲哀?

  我不打算再问下去,就快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早上九时至五时她都不会在家,你替我买四打玫瑰,连同请帖以及这两件东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锁开启大门即可。”

  “不用见她?”我撮起一道眉。

  “见她干嘛?”他朝我瞪眼。

  这倒容易。“好,”我说,“明天我就去。”

  既然这么容易,他自己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问。一场兄弟,连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话了。

  他留下一个地址,走了。

  有几个女同事随即来探听:“那是谁?”

  我说:“那是个女人见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么远躲那么远。

  第二天我照他给的地址找上门去。

  我并且照他所说,买了大束玫瑰,把整个身躯遮掉一半。

  我先按铃,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过了足足廿分钟,才用门匙开进去。

  地方是好地方。

  公寓大而宽敞,家具不多,但很舒服,有露台,看得见海。

  果然没有人。

  我看到一只大瓶子,把花插进去,加水,放茶几上。

  然后把戒指、帖子、门匙全放花瓶脚下,我打算离去。

  但因为太阳好,而露台那么宽大,我忍不住在那里站一会儿。

  待我转头时,看见一穿毛巾浴袍的女子站在客厅中央,正注视我。

  她显然已经站在那里良久,并且不是自外边回来,换句话说,之骥的情报完全错误,屋主人根本一直在家,她可能在浴间,听不见门铃。

  我的情形比一个贼被当场抓住略好一点。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她头上也包一条大浴巾,大概是刚洗完头。

  我喜欢在家洗头的女人,她们比较懂得生活。

  有些男人不喜女人坐麻将台子,我则不喜女人坐剃头店。

  她有一张时下流行的时髦长方形面孔,一双好眼睛,因为大而圆,所以很神气,也可以说有点凶。

  她是谁?七弟?再明显没有。

  但不似大哥口中那个厉害的、要缠住他的女人。

  厉害的女人不是这样子的,厉害的女人,看到男人,会得媚眼如丝,浑身酥倒,不管有没有发展性,先把他嗲倒了再说。

  我觉得我们两人中必须有人开口。

  我说:“我是之骏。”

  她点点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兄弟,像得不能再像。”

  声音很平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也没问我是怎么来的。

  “我去换件衣裳。”她说。

  我自己找张沙发坐下。

  半晌她出来,毛巾已经除下,穿一套极浅色湖水绿上身兼长裤,看上去十分舒服,像是吃着一客薄荷冰淇淋。

  她吁出一口气,“这是什么,白玫瑰?好好。”

  她也坐下来,忽然看到那只戒指,怔住,放在手指上,没有戴上,转来转去,半晌,也不言语,很久很久,忽然把指环向我抛掷过来。

  我一抄手接住,冷不防她这一招。

  “还给他。”

  我觉得她应当收下,何必蝎蝎蜇蜇。

  但我不是她,当事人才知道感受,像我们,针不刺到肉,怎么知道痛。

  我把戒指套在尾指上,无聊而做作地伸出手,像一般女人欣赏钻石般看着,为了解嘲,不知为之骥还是为我自己。

  七弟微笑。

  “你比你弟弟好。”她说。

  “弟弟?不,他是我哥哥。”

  “哥哥?之骥是你哥哥?”她欲语还休,大约是觉得不适合在这时候对之骥置评。

  在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话说得出来,倒不是纯为风度,而是说了亦没有用,我是之骥的弟弟,我永远得站在他那一边。

  七弟很聪明,她也许有多话的时候,但多的话永远是无关重要的话。

  我觉得我很了解她,比之骥更为明白她,以及有交通。

  但我还有什么理由久留?我的任务已经完毕。

  我站起来,她便起身送客。

  她头发湿漉漉地束在脑后,露出精致的额角。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我不明白之骥择偶的条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她?有什么标准?花多眼乱,一瞬间拣错可怎么办。

  但他的女人都很突出。

  注定的,之蹬注定要走桃花运,生命中充满爱情。

  我叹息一声。

  “再见。”我说。

  她点点头,合上门。

  我没有立刻走。在她门外逗留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之骥也在此留恋过。

  站了约十分钟,只得离开。

  我喜欢这女人。

  但之骥不这么想,他怕她,并且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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