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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只有精神上的困惑,谁也没有生活上的烦恼,也许有,只因买不起那件蓝

  狐或钻戒。

  我仰起头叹口气,人的际遇是很难说的,也许她稍迟会遇到更好的男人。

  但陆大伟也不是不好,夫妻分手各要负一半责任,谁也推卸不了,我只是替他们



  两个可惜。

  我开车大包小包的送芍药回去。

  到了门外,刚好碰见陆大伟。

  他见了我,有点意外,「这么空?」

  「你回来了?」我冷冷的问。

  他笑,「你也霸道,这原是我自己的家。」



  「你还当这是你的家?」

  「你这人,莫教人分妻这句话,你听过没有?」陆大伟说。

  「哼!」我冷笑。

  芍药下车,见到陆大伟,也不正眼看他,就往屋子里走。

  陆大伟过半晌,才醒悟过来:「芍药?那是芍药?」

  「你以为是谁?」我问:「大伟,人的外表随时可以改变,爱你的心却可遇不可

  求。」

  他追上去,「芍药,芍药!」

  「叫什么?」她没有好气,转过头来。

  大伟呆视她,「你怎么转了个样子?」

  「你的生活闷,要求转变,难道我的生活不闷,不需要转变?我转个发型,换件

  衣服,不见得就伤害了你。」她转头走。

  我倚在车子旁边,看着陆大伟笑。

  他问我,「是你教她这么打扮的?」

  「教管教,她确是那块材料,不打扮打扮,实属可惜,君子爱人以德,我是为了

  她好。」

  「她简直脱胎换骨─。」陆大伟奇道。

  我说:「你喜欢那种外型的女人是不是?」

  他不响。

  「你为什么不跟她说明白呢?她会乐意为你转变。」

  「她?我不知道你用的是什么办法,想叫她为任何人转变都很难。」

  「这次她是为自己,毫无疑问。」我笑,「打扮古老点也不算错,但我相信你不

  是为了她那身打扮而对她反感。」

  「自然不是,我不喜欢她不好学不向上。」

  我想起芍药说过,关于大学文凭的事。

  「你嫌她而已,你娶她的时候,也知道她不是个博士。」

  「可是那时她十九岁,十九岁的女孩子何必懂太多?现在她三十三岁,智力尚那

  么幼稚,说起世界大事、文学艺术,她一窍不通,还有,因为我们家有个好慵人,她

  连家务也不懂,一天到晚就说想尽了办法与我父母作对。」

  我不语,现在我在听陆大伟这面之词了。

  「其实老人家一句话,何必认真,我对她说过一千次,女儿跟儿子我一样痛爱,

  甚至没有孩子,我们照样过美满的生活,她不相信我,现在又为不能生育而懊恼。她

  嫁的是我,又不是我父母,管他们说些什幺?」

  说的也很有理。

  「你以为我喜欢深棕色皮肤的女孩子,爱上的士可没有脑袋的那种?你错了,那

  个女孩子很有内容,人家是美术学生,很有气质学识,我与她有交通,芍药有她一半

  那么懂事,我就放心了。」

  我深深为芍药悲惨。

  「你知道吗?这些年来,芍药连杂志都不看,家中不订报纸。」

  「但是她读我的小说。」我虚弱的抗议。

  「你为我们做的事,我很感激你,」陆大伟说:「冰冻三尺,非翌日之寒,正如

  你说,转变外表多幺容易,但是内心是另外一件事,十多年了,我太清楚芍药,要她

  转变,不是件易事,况且叫她那么做,也对她不公平。」

  我知道这件事是无可挽救了,芍药白白熨了一个四百元的头发。

  我也恁地天真,夫妻分手,哪里就那么简单?

  果然不久他俩就分居了。

  芍药并没有再来找我,大概她知道我这个军师自身不保,也不管用。

  芍药生活很好─她仍然穿漂亮衣裳、逛街、旅行、有空在股票行坐,据说也有男

  朋友,换得很勤。

  但是她没有再来找我。

  陆大伟给她两层房子,一层住,一层收租,芍药应该没有什幺好怨了,心灵的创

  伤....咱们独身女人的心灵也受创伤,可是还得自己付房租,咱们的青春也浪费掉了,

  而且有怨无路诉。

  这是一个小家庭主妇的辛酸故事。

  至于我们这些人,更加有诉之不尽的苦楚。

  我一个女友说:「……什幺都不打紧,在我这里喝了咖啡饮了啤酒看完电视才走

  都不打紧,当我开的是俱乐部好了,可是他能不能自己带枝牙膏来呢?」

  脱下脏衣服待女友洗熨,而这些女孩子,一走到外头,一样万打万的赚月薪,自

  己养活自己。

  女人的命运。

  极光仙子

  一上飞机,我就后悔了,整整一年我为升学问题烦恼:港大、海外,海外、港大。

  终于选中了温哥华,考上哥伦比亚的建筑系,一直以来,都彷佛心愿已偿,十分满足

  的样子,但心里却害怕。怕离乡别井,怕人生地疏,怕学业艰苦。

  送飞机时母亲红了双眼,我还能够谈笑风生地安慰她,姊姊塞给我一大叠中文报

  章杂志,说道:「下次看就得上唐人街买了。」我听了心中打一个大突,唐人街!天

  啊,我要离开家了。

  飞机滑翔,升上启德机场的上空,我苍白着脸──应该留在香港的,龙床不及自

  家的狗窦,治安尽管坏,交通尽管塞,木屋再多,空气再坏也还是我的家,真是的──

  毫不讳言,我是娇生惯养的独生子,二十年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放假除了打

  网球,就只会周游列国,不事生产,也许这也是父母鼓励我上温哥华的原因,我吞一

  口涎沫,大不了回去。

  回去?这是件大事,我回不去,男儿志在四方,自古有这个压力。回去度假自然

  是可以的,但放弃学业?张家盟,张家盟,我跟自己说:你可要放出勇气来!

  到了温哥华三个月,入了学,一切都彷佛已上轨道,我的心去仍然烦躁。整整六

  年,我要留在这里整整六年。

  晚上做梦一直看到咪咪的笑脸,我天天写信给她,隔三天一个长途电话,甚至叫

  她也一起来温哥华。咪咪是一个好女孩子,她劝导我:「过了这段过渡时期便会好

  的......你会习惯温哥华的山明水秀……」

  山明水秀!整个埠像小镇:洁净、空旷,怡人,清秀,可是这一切与我无关,我

  想回家。

  我想念听惯的电台,常去的戏院:还有女朋友、最主要是咪咪,一切一切。

  后来咪咪生气了,她拒听我电话。

  也许她是对的,这里十多万华人都习惯了,为什么独独我在呻吟呢?

  大学设备这么好,银行里家中寄来的存款这么充足,即使寂寞一点又何妨?堂堂

  男子汉大丈夫,竟怕起寂寞来,说出去像什么呢?还想见人吗?

  放学后我开始往啤酒馆里泡,那里很热闹,也有点温馨,是单身汉的好去处。

  酒馆里华人很多,有学生,有自认是功夫老师的一群,也有唐人街餐馆的侍役。

  我通常自斟自饮,找朋友难,我在香港时的合群作风不复见矣。

  六年。

  每当我想到六年二千多个日子,那种感觉像坐牢,不消说,功课在低潮心情影响

  之下,只能攀到平平程度。

  渐渐我学会了照顾自己:洗衣服到自助洗衣场,买矿泉水回宿舍喝,不爱吃饭堂

  便找中国茶楼,头发长了找同学剪一剪。

  在这里,大部份人都是网球好手,我自认是球场英雄也无用武之地,香港的白马

  王子顿时变了贩夫走卒,我非常替自己不值,然而也只好在怨声载道中沉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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