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了一停。“可是以前她以同样的理由吸引你,单纯的女人有时候是最可爱的。”
“你真是一个聪明女人。”
“女人聪明,有时候是最最讨厌的。”
他干笑,显然被我说中了。
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需要不同类型的朋友,缘份其实是机会率。
奋斗的时候,人们需要理智的刻苦的伴侣,否极泰来,又想有人嘻嘻哈哈地陪同享乐。
阮这次同王玫闹翻,也就是这个缘故。
之后他约会我,我去了。
在小馆子内吃比萨与喝啤酒,别有风味,当然王玫是不会欣赏的,她见惯香港的大场面,男朋友在她身上用钱才表示爱她,而在这里,留学生难得看一场电影,除学费及宿食费用外,我们总把开销减至最低,不景要替家里省一点。
我们并没有开始走,只是比较关怀对方。
史密夫说:“那小子是否靠得住?”
“谁关心?我又不是打算嫁他。”
“有心理准备,比较好。”
“他还爱着以前的女友。”
“你怎么知道?”史密夫问。
“看得出来,他嘴里不提,仍然看得出来。”
“如此你真是明知故犯。”
“我会得收放自如。”
“但愿如此。”
春夏天过后,秋天来到,树上柔柔结着果子,尤其是苹果,李子,杏子,更多至随搞随吃,我最喜秋天。
我的论文快要完成,导师安排我面试的时间。
史密夫问:“你会不会留下来?”
“是不是要赶走我?”
“不敢不敢。大概你要回去了吧。”
“杜邦化工厂在新加坡分厂对我有意思。”书中自有黄金屋。
“真有你的。”
我笑笑。
是的,仿佛有大把前途在我面前,领文凭、找工作,锦绣前程。
但我寂寞,寂寞自心中发出来,无法抑止。
有时候放学,仰头看碧蓝的苍穹,有种非常悲凉的感觉。喜乐有谁知道?
那日回宿舍,王玫在门口等我。
她瘦许多,圆面孔变了长面孔。
“姚,见到你真好。”她上来,“我有事同你商量。”
“什么事?”我问:“慢慢说。”
我与她在会客室坐下。
“我想回到阮的身边去?”她用手掩住面孔。
“啊。”我一怔,为什么同我商量?
“但我怕阮不接受我,”她哭泣,“他恨我,我知道。”
“发生什么事?”我问。
“我与朋友……闹翻了,想想只有阮对我最好。”
我叹口气,“你们仍然是朋友,是不是?我想他不会给你白眼。”我安慰她。
“是吗?”她用手帕擦眼泪,“你认为我尚有希望?我太胡涂,一时贪玩,放弃学业不要紧,连他都得罪了。”又哭泣起来。
我心中踌躇,若果我没有猜错,王玫其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子,她分明是听到我与阮有来往,故此跑到我面前来哭诉,给我一个预告:她要收回阮氏了。
我淡淡的说:“你们的交情非同小可,你尽管约他出来,同他把话说明好了。”
“你认为可以?”她看着我。
“如果我是你,我会那么做。”我微笑。
她迅速站起来,“那么我马上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她几乎是奔走着去的。
他们会不会破镜重圆?
表面来说,一切似乎与我无关,王玫与阮假使和好如初,我所损失的不过是一个朋友。王玫不是笨人,她一定会令阮同我疏远。一山不能藏二虎,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即使是普通朋友也不行。
阮会不会回心转意?可能性很大,他们毕竟认识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我沉着,一点表示都没有,照旧到实验室去。
像我这种性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生活的节奏是完全不受影晌的,我必需要控制自己,可以让人知道的,才让人知道,该守秘的,三缄其口。
在面试那一日,我隔夜便准备好衣服:是一套法国制天蓝的裙子套装,配黑色漆皮鞋及手袋,这套衣裳因为富朝气够精神以及端庄的缘故,最适合面试见工用,万试万灵,我们首先要卖的,便是外表。
穿上衣服,自觉十分登样,加上熟习题目,看来十拿九稳!一切进行顺利。
直至落得楼来,才发觉脚上穿的是拖鞋一双。
我惊呼一声,连忙上楼去换鞋子,在床沿怔怔的呆想:怎么一回事?为何精神恍惚?
但是我已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连忙抢出门外去。
几位考官非常和蔼,我的成绩斐然。
他们都说:“这么年轻……”
“研究的问题多有意思。”
“难怪杜邦看上了她……”等等。
成绩一星期后通过。
回到宿舍,我松曰气,倒在床上,不能动弹。
阮已有十来天没找我。也罢,反正我在半年内便要离开这里,多个朋友多个挂虑。
论文已经请人打出来,拿去精装订装,这一切都要化钱。
在扉页我并没有把它献给谁。
父母一向不赞成我念到博士,而我又没有爱人。
拿在手中重叠叠的,这便是我寒窗十载的成果。
我深深叹息一声。
史密夫向我拿一本,我拒绝,“化工学院会得永久存一本,你去借来看也就是了,我不喜把作品乱送人,你略翻一下,也不过是丢开手算数,一本书成本不轻,我任何人不送。”
他骂我为绝情之人。
多情反被无情恼。最重情的人才不把感情友情四出滥派,他懂得什么。
阮一直没有来找我。
意料中事耳。
两个人其实很配,都孩子气,无定力,软弱,而且本性很善良。
我祝他们幸福。
那日是学生会庆祝学期最后一日,我单刀赴会。
老远就看到王玫与阮两个人。他弹结他,她唱歌,两小无猜,羡煞旁人。
我不由得不乐,他应当向我交待一句半句。
我随即哭出来,叫他怎样向我交待夕.说些什么好?
我遥远的舌他们一眼,他们并没有发觉我。
我坐一会儿,吃块三文治,喝杯水果酒就走了。
学校生活到此为止,也真够腻的,永远的结他民歌,永远的合作社,永远的考试。
我要出来工作了,过一段日子便得出发往另外一个国家去开始新生活。
秋季已过一半。
在路上我伸个懒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仍然孤零零一个人。
路旁有洋人向我吹口哨,我回头一笑。
一个人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看样子,我注定要理智地渡我余生。
知了
七月初,三十多度的天气,知了不停的叫,住在小姑姑的海景别墅已有半个月,暑假情怀年年如旧,每年一过春天就盼望,假期真的来临又嫌闷。
这是我最后一个暑假,明年此时便得离开大学投身社会服务。
一听见社会个自已经魂不附体,小姑姑说几乎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敌人,为了很小的事情都能造成水火不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没有成就,叫人看不起,太有成就,叫人嫉妒。笑得太多,成为白痴,板着面孔,又惨遭孤立。
做人,怎么做都不讨好,一出来社会就吃苦。
不过每个孩子都得出来打仗,成为年轻时所看不起的老油条。
我并没有躲在空气调节的室内,我躺在花园的绳网中。
树荫下我眯着眼睛看金色的阳光,整个人也晒得成金棕色,我并不怕热,一不子就睡着了,醒了喝杯冻柠檬茶再躺过。
小姑姑来过一次,她很讶异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生活,简直与小猪猡没有分别呢,吃了睡,睡了吃。
不过,她说!年轻就是这点好,随便爱做什么都不会失礼,成天穿了T恤短袄就可以应付一个夏季,热就扑进水里去,头发晒黄了,秋季便长出黑发,雀斑爬起来,冬天自然会消失。小姑姑叹道!年轻有年轻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