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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收拾我的东西,把她织的毛线围巾与手套折得好好的,藏在箱子底下,到了星期一,我就搬过去了。她是不会不知道的,她一定知道我今天搬。等我把行李都装上了车的时候,她走出来了,身边的是她的狗。约莫是过中国年的时分吧,她穿了丝棉袄,脸色是非常白的,她向我走过来。

  她说:“怎么笑也不笑呢?搬家也不可以生气的。”

  我说:“我……是一直很喜欢你的。”

  “家明,我也喜欢你啊。可是……”她微笑一下,“你不能把圣三一学院住利物浦搬啊。”



  就这样,她把一大渍浓墨给化开了,就像她作画的时候。我握住了她的一只手,看着她。

  她说:“别闹孩子气,你这个人……家明,又带点女孩子的小性子,好好儿念书,有空寄个信来,喏,这是我的地址。”她塞了一个纸条给我。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叫什么名字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以为--我以为还有很多时间。”

  “我叫玫瑰。”她轻轻的说。

  “你叫玫瑰?”我问:“你应该叫淑贞的啊。”

  她微笑,仍然是标致的,四平八稳的一个微笑。



  我说:“再见。”

  “再见,家明。”她扬扬手。

  自她手里,我仿佛可以看得儿我的快乐也跟着落下来。一道虹彩落下来。

  我发着呆,然后我上车,搬回宿舍去了。

  宿舍比我想象中的好。但是那张床是小小的,被单是白的,浆得挺硬,有种睡医院的感觉,一只小小的洗脸盘。小小的房间,一间间的排满了核条走廊,每个门上一个号码。就像监狱。

  我哭了很久,只晓得是刚刚得到的新东西,还来不及细看,就被别人自手中抢走了。

  哭了一个春季。

  到夏季,因考试的成绩还不错,父母汇了一笔款子来,叫我到处玩玩,我到欧洲痛玩了一次。

  回来之后,总算好过得多了。

  然而每次在箱子底看见那套手致的毛线围巾帽子,总还是出奇的想念她。

  毕竟后来我没有写信给她。

  她也没有写信给我。

  公干

  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干,就在酒店休息。说实话,也够累的。这次来的只我一个人,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跑厂家,看货色,与经理谈论生意问题,不停的十天,像疲劳轰炸似的,真要倒下来了。

  晚上,厂家的老板请我吃饭,请到酒家去——“来来来,陆先生,你第一次来台北,观光观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贵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错,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岁年纪,美丽得很,温顺得很,听话得很,差点儿没跪下来敬酒,酒来酒去,据说几万台币就完蛋了,这笔账将来可不能算在公司货品头上。

  我不喜欢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欢的,他们以为花点钞票,弄几个女孩子来陪着,呼么喝六,显尽威风,那班女孩子却想:“这些瘟生,不过低声下气,给个笑脸,他们的钞票就到咱们口袋来了,这真天下第一营生。”

  不过我不愿做瘟生,也不想把别人当瘟生,去过一次,不是味道,从此婉拒,几个老板都觉得“陆先生”难伺候,到了台北也不找几个临时女朋友,这男人有毛病。

  我不是不好色。

  天下哪有不好色的人。

  女人喜欢好看的男孩,漂亮的珠宝,美丽的衣服,也都是好色。

  何况我。

  只是我好色范围略窄一点,他们是“人尽可色”。

  厂里有几位年纪轻轻的女秘书,对我很有好感,和蔼可亲,台北的女孩子都很温柔,轻轻的,糯糯的,像她们惯吃的蓬莱米,然后,笑,半掩着嘴,轻轻的,带着畏羞的笑,半古典半时髦,她们都好看,雪白的皮肤,合格的身裁,态度也过得去,都有种洋娃娃的感觉。

  香港的女孩子是太妖冶干瘦浓妆了。

  星加坡的都黑,且粗,黑得连五官都瞧不清楚,也就失去了兴趣。

  这几位女秘书问我:“陆先生结了婚了?”

  我说,“是,三年了。”

  “有孩子了?”

  “一男一女。”

  “叫什么名字啦?”

  “男的叫思,女的叫恩。”

  “很好的名字,听说陆先生在英国念的书?”

  她们当真不厌其详。

  我是无所谓,摆什么鬼架子,人家与我说话,也是给我面子,一大叠一大叠的文件,不读完脱不了身,闲谈几句,也有好处。不过后来这几个女孩着实被她们上司严责了几句。

  当时我答:“是,在英国伦敦念了好几年。”

  “念纺织工程吗?现在与纺织打交道。”

  我笑了。不不不,我念的是“高能物理”,与纺织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只是祖上连父亲三代都开着纱厂,最近想到台北来投资,想到的自然是我,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派我来调查调查,而我呢,居然也干得头头是道,真是好笑。

  我有什么好处?,

  我唯一的好处是懂得投胎,我老子有钱,不是那种有几个钱的人,而是真有钱。他的钱也不是苦赚来的,他运气也好,祖父也有钱,咱们家没暴发味道。我父亲从来不花三十多万港币去捧一个歌女,三十万买一对花瓶倒是常有的事,他也集邮,集的是中国古邮票,一大本子。

  我是个顶普通的独生子,十八岁时开费拉里地通那。香港那些子的趣味低级,一部E型已经叫她们如痴如醉,那里懂什么通那,我着实清静了一辈子。

  后来,后来就溜到英国去了,读书倒用功,自然,十年前生活程度那么低,我一个月的零用是两百镑,暑假到处跑。唉,那些日子。我有什么好处,不过是老子有钱,于是乎我这一生简直活得像丝像缎像花。

  据说来了台北,不找女朋友,没地方可去。

  我借了一部车,开到阳明山,阳明山是美丽的,一个人踱了很久,忽然寂寞起来。

  我来得不是时候,应该春天来,冰凉的,又舒服,现在炎暑,灰尘大,怎么透得过气来,只好回酒店淋浴休息,老了,我想。玩都玩不动了。

  妻来了电话,我照例与孩子说几句话,一岁的孩子居然也会叫“爸爸”了,我很开心。

  声音里有倦意,妻听得出。

  秦安慰我,“台北是好地方,该去的地方你都得去,他们那些做生意的人懂什么?争玩女人,我介绍你去故宫博物馆,包你走进去就出不来。”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没玩女人?”

  “得了,家明,你那德性,那种女人,你看得上眼?我还不明白你的?你要挑好的,挑到更好的,就扔了我,找那个更好的去了,我就担心那么一天。家明,人家都说你是不玩的男人,我知道你是骄傲……不提了,早点睡,办完事回来。”

  知夫莫若妻。

  我住在圆山,第一流的酒店。

  每天晚上在酒店吃饭,西菜也做得好,布置十分堂皇,却又不俗,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弹钢琴,是那首不了情。我天天坐在那里吃饭,她天天弹不了情。

  台北的夜色甚静,我老想着第二天该办的事。

  弹钢琴人女人走过来问我:“一个人?”

  “妻子在香港。”我说。

  她笑笑,走开了。

  妻子最近很像一个主妇,除了手上那颗三克拉的梨型完美钻,叫人受不了,那是妈妈给的,与我无关。她什么都改了,连剑击会都不去了,单单不肯脱那只钻戒,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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