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同情我,我们在一条船上。
女人都应当同情女人,女人的生活不好过。
「太太们的生活总是好的。」琉璃说。
我笑。于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太太们有太太们的苦恼。
我问:「你父亲还会不会东山再起?这是我关心的。
「我想很难了。」墙璃说:「你不知道我多想爹爹渡过这个难关,好让我瞧瞧这班人的面色是否跟霓虹转得一样快。」她恨恨地,「那时我不会像以前那么谦和,我要给他们看颜色。」
「到时你可别忘了我这个患难之交。」我笑说。
「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她慨然说。
生意人真是奇怪,话还未完,忽然有位隐名的财阀决定投资琉璃家的生意,她家一下子又抖起来了。
琉璃的父亲不但还清了债,又置了房产,屋子布置得比以前更美更豪华,游泳池是标准奥林匹克运动会尺码,又买了五十二尺长的游艇。
琉璃说得出做得到,她成了一个非常刻薄的人。
她辞职之前不发一声。当那个杂种照例挑剔她英文说:「我对这篇新闻稿一点也不感兴趣。」
她冷冷的说:「自然,你只对你自己的XYZ&@有兴趣。请告诉我,你一天到晚批评这个,批评那个,你的XYZ&@到底累不累?你他妈的土佬,你为什么不走出这个办公室看看外边的世界?这个地球,你要知道,比你想像的大得多!」
那个半洋人顿时呆在那里。
她还得拍拍他肩膀:「去找你理想中的助手吧,祝你好运。」
我听了这件事很慷慨激昂,很不以为然,又很高兴。琉璃不错是显得幼稚点,为什么不呢?
她家现在又有钱了,她不再需要那份工作。
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已经找了人来替我装修公寓,硬是逼我搬到酒店去住一阵子。
她说:「我知道公寓里欠缺什么,我在那里住足两年。」
我问:「两年了吗?」
「是呀,」琉璃说:「如做场梦一般,可是我看了很多,领会了很多,比以前成熟得多。」她深深的悲哀,「可是不知为什么,事情跟以前永远不会一样了,现在我一见张家的人,忍不住要损他们,以前我脾气很大方可爱的。」
「姓张的又来找你了?」
「他脸皮没那么厚——」
琉璃说:那日他们一家去试游艇,在西贡的海面上遇上张家,张家早已风闻对方已经恢复元气,於是寒暄一番,有说有笑,第二天张公子便打电话给琉璃,约她吃饭。
琉璃去了,脖子上挂着一条新买的钻石项链,数百卡拉的钻石骄傲地闪闪生光,耀得张公子头昏眼花。
琉璃是个美女,毫无疑问,可是单做美女,那出路未必有什么前途,娘家有钱才在上流社会中站得住脚,琉璃又成了香饽饽。
但是她说她不再快乐,再也不能像以前一般,似一头小鸟,畅怀地扑来扑去。
现在她穿着最好的衣裳,戴着最名贵的手饰,脸上却带一股悲怆的味道。
到底是翻过跟斗来的。
她时常到我的公寓来,她说:「我看穿了这个世界。」
我不好说什么。
她跟着又做了好几件无聊的事。
她在一次晚餐宴会上碰见了旧上司的顶头上司,持着她目前矜贵的身份,连消带打,把那个可怜的杂种诋毁得影子都没有,并且要那个洋人保证要惩戒他的下手。
我问:「这又是何必呢?那洋人答应你那么做?
「他敢不答应,他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他等着要入狮子会,还在求我爹爹呢。」琉璃自鼻子里哼出来。
「别做得太绝了,人家是千年不坏的饭碗,现在忽然长条裂痕,晚上睡不着,你大人大量,得饶人处且饶人,何苦跟这种人一般见识,说他两声杂种,不是完了吗?还与他斗气呢,那多划不来。」
琉璃说:「是,以前,我与你一般想法,但现在不同了,」她非常苦涩,「现在我身受过其害,我非得报复,把他整死不可。」
「你何必呢?」我叹口气。
琉璃说得出做得到,她果然把她旧上司整到元朗乡下去办公。
她并且跟我说:「他一辈子别想升职。」
我看她一眼,「你很快乐吗?」
「并不,可是我要出气,这口气我是非出不可的,他若知道有今天,当时就不该放肆,那是把我呼来喝去,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我要给他一个终身教训。」
我相信琉璃的法力无边,她现在变了复仇女神。
我跟志强说:「以前的琉璃才可爱呢!」
志强说:「的确是,以前她像个小迷糊,刚从九宵云头摔下来,什么都不懂,现在太精明,一双眼睛炯炯地注视着人,洞悉世情——其实世情根本就那个样子,悉不悉都一样,这是一个混的世界,谁有本事便混得高些。」
我瞪他一眼:「你别趁机发牢骚。」
琉璃却兴高彩烈地诉说着谁谁谁来恳求她放他们一马……
我说:「你疯了,这些琐事仿佛成了你终身最伟大的事业似的。」
她不出声。
「你与张公子的好事近了?」
「我会嫁他?一张脸简直是蜡造的假面具!」
「太认真是不行的,」我说:「什么叫真?什么叫假?现在你们家又好了,他也不敢拿你怎么样,你尽管放心嫁他。」
「我为什么要委曲求存?没这个道理。」
张公子向她求婚被她一口拒绝。
志强向我求婚,我说要考虑。我不会嫁志强,做朋友可以只眼开只眼闭,做夫妻!我总不能嫁一个伤害过我的人。当初他瞒着我,自认是——算了,过去的事提它作甚。
张公子再向琉璃求婚,琉璃照旧拒绝,张公子知道,琉璃的一颗心再也不能挽回,於是他含羞带怒放弃这个主意。
不久他另娶淑女,对方的家势也不算差,可是跟琉璃,那是不能比,比较根本是最最残酷的。
琉璃接了喜帖去喝喜酒,穿一套黑色的晚礼服,全身以红宝石作装饰,美艳不可方物,我必须承认「人要衣妆」这句话。
那时琉璃与我同住,也不过只是个略具姿色的少女,这种少女埋没在公路车站中,中环写字楼里是极多的,犹如沙子里的小珠子,看上去也就差不多,极难分辨真假。
若果那个时候琉璃的爹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为了适应环境,琉璃迟早会成为我们间的一份子,可是现在她又恢复了千金小姐的身份,傲视群雌,存心耀武扬威。
第二天报上发出张公子婚礼盛况图片,琉璃抢尽镜头,风头比新娘子劲。
最近的琉璃漂亮得不能以笔墨形容。
她跟我说:「有很多衣服,我只穿一次,如果你不嫌弃,我送你如何?」
我跟她说:「琉璃,我不是嫌,可是你那些衣服我用不上,全是走在时代尖端的式样:耸肩外套,长在小腿肚;要不就是珠子亮片钉在纱上,披挂挂,露前裸后,你叫我穿着上班?」
「去你的!」她笑骂。
我说:「我挑几件也就是了。」
「说不定你与志强晚上出去可以穿。」
「是吗,两个人挤在公路车上?他穿什么来配我?」
「你看你!」琉璃忽然落寞起来,「现在对我说话诸多讽刺。」
我说:「我对你说话的态度,一向如此,一贯作风,我丝毫没有变,但你,琉璃,你变得多心多疑了。」
她不出声。
「为什么呢?」我问:「以前你不是这样的,以前你听到不爱听的话,不过当耳边风,作风豪爽,一点不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