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温和的问。在三个大人当中,我竟是最镇静的一个。
「因为我有妻子儿女,他们住在苏黎世,我最小的女儿比你还大六岁。」周用手掩住脸。
我退后一步,只觉得像做梦一样,糊里糊涂的犹似走进了一间尘封的大屋,碰得一头一脑是蛛丝灰网,猛用手撩,却拨不干净。
「你……骗我!」我问周仲年。
「我没有骗你……」他微弱地分辩。
「禽兽!」爹大声吼叫。
妈妈还是那句话:「小宝,跟我们回香港,爹爹妈妈、永远不会抛弃你。」
但是他们都骗我。
我转身上楼,我记得是慢慢一步步跨上去的,像是人家戏子跨的台步。眼泪淌下来,很慢,只觉得泪水是冰冷的,面颊滚熨。
我锁上房门,躺在床上,用枕头蒙住面孔。
房门外他们敲得很大声。我在呜咽。我不要回去,我要与周仲年在一起,不管他是五十岁还是一百岁,我要与他在一起。
但是他不爱我。些少的压力,他马上把我放弃,来不及的把我以双手奉送给我父母。
周在门口叫我:「小宝,小宝。」
我没有应。他有门匙,终于杷门打开。他说:「他们走了,小宝,别担心,我在这里。」他走过来拥抱住我。
我放声嚎啕大哭起来,紧紧抱住他。
「别担心,小宝,我们会结婚的,我什么都答应你,但是你想想,我的年纪——」
我的哭声盖过他的言语。
父母回香港去了,他们跟我断绝关系,我不再回学校,整天在家陪着周,有空看书,学做茱。周正式向他的妻子提出离婚。
周的妻子年纪与他差不多,我看过照片,她很高贵很漂亮。她顺利地答允周,他们两个将会离异,这使我兴奋莫名。
周问:「你愿意见见我的女儿?」
「当然。」我说:「我不怕,我什么也不怕,只怕失去你。」
他的女儿自苏黎世飞来伦敦,作为她母亲的代表。她叫依芙莲,一个美丽的少妇,廿四五年纪。
她很客气。「你就是小宝?」她伸手与我握,一点恨意敌意也没有,真是大方。洋派的人都该如此。
她住在酒店里。
依芙莲很平静的跟周说:「小毛会叫爷爷了,一天到晚走来走去,要找爷爷。」
我不明白,「谁?」我忍不住问:「谁是小毛?」
依芙莲似笑非笑:「我的孩子,你说他是叫谁爷爷?」
我指着周:「你?」不知怎么,我笑了起来,我从没想过,周居然是个祖父。
依芙莲说:「有什么稀奇?他的大孙子都十一岁了,明年念中学。」
我止住笑,有点凄凉,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比我大三十多岁。为什么我没早出生廿年,为什么周没有晚出生廿年?可以免掉这些纷争。
依芙莲隔三日搬来与我们同住,谈话的机会渐渐更多,我相当的喜欢她,因为她也欣赏我。
像:「我以为你很幼稚,但你并不是。」
「你很美,十年后你会更美。但十年后……再美还有什么意思呢?哈哈哈,废话,说什么风度修养学问仪态品味,青春永远是青春。」
我们成为很好的伴,周觉得很奇怪,但是他没有反对我们接近。依芙莲说了一些她母亲的事,周的妻子实在是很罕有的贤妻。
我说:「我很抱歉,但是我们是相爱的,我们无法做到不伤害人,请你原谅。」
依芙莲点点头,「我明白,人为了维护自己不受伤害,轻而易举伤害了别人。」
我很感动,她真是个明白人。
我说:「谢谢你,依芙莲,你瞧,我父母就是不明白这一点。」
依芙莲笑一笑,过一会儿她问:「你有没有想到,十年后会怎么样?」
「十年后?」我瞪着眼,「十年后怎么样?我不明白。」
「他已经五十二岁了。」依芙莲低声说。
「那么十年后他六十二。」我说。
「你多少岁?」她问:「十年之后你什么年纪?」
「廿八。」我皱上眉头。
「再过十年呢?」她问。
我明白了。
「他会死的,你知道。」依芙莲冷静地。
「你黑心!」我喝道。
「这是事实,不管你接受与否,他已是一个老翁。」
我明白了,依芙莲与他们一模一样,也是来做说客的。
一个两个、三个,每个人都这么说,他们恐怕是有道理的,社会……言论,我已经很疲倦很疲倦,真想倒下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支持着我倔强下去。
一个下午,克里斯多弗来看我。
我有点欢欣,虽然我们之间不愉快,但多日不见,早已丢在脑后,闷在屋子里,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欢迎他的来临。
「嗨,克里斯,你好。」我说:「快进来吃杯茶。」
「好。他说:「你怎么停学了?」
「前一阵子……患病。」我说。
「患病也不用退学,请假不就可以?」他说:「多可惜,一年同学——你打算如何?我恐怕你会回家去,所以赶紧抽空与你联络。」
「回家?回什么地方?」我黯然问。
「回香港。」他说:「怎么?你爱上伦敦了?不想回家?」
家,香港。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孩子。如今父母把我扔下不顾,一切都要我自己应付。这个世界又冷又硬,实在让我吃不消,我连躲起来痛哭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其他的。
「克里斯多弗,」我唏嘘地说:「生活不是我们能想像的。」
「怎么了?」克里斯多弗问:「小宝,你怎么变得这么老气横秋?发生了什么事?」他莫名其妙,「你一向都是高高兴兴的。」
我变了,是的,忽然之间我长大这么多,生活真是最好的教育场所。我是不是有点悔意呢?
依芙莲还是很友善,她带了许多照相部子来,不断的给我看——
「父母亲早婚,」她笑,「你看,廿五年结婚纪念的照片,这是三十周年的,想想看,三十年!」
三十年。
我注视着照片中的周仲年,他十分年轻,风度翩翩。那个时候他生活中没有我,我也没有他。
「你与我爹爹是怎么开始的?」她问。
我眨眨眼。「我不知道。」我说:「我想我们两个都寂寞。」
「不不,父亲并不寂寞,」依芙莲说:「你的意思是,你寂寞了,是不是?」
「但是他很少回苏黎世,他有半年的时间留在伦敦,不是吗?」我说:「你想想,如果他与家人快乐,他为什么要独个儿住伦敦?」
「他在这里做生意。依芙莲说:「你是知道的。」她继而耸耸肩,「我不怪你,你想想,任何人见到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都会动心。」
我转过身子,过很久,我问:「我真的漂亮?」
「是。青春。」
「可是青春的女孩子多的是,他为什么单单选中我?」
「因为你与他同住。」
「我们有感情。」我握紧拳头。
「但这是什么样的感情?」依芙莲低嚷:「我们对养在家中的宠物也有感情,问题是有多深?再深比得上三十年的婚姻吗?我母亲说你是疯了,以十八岁的青春来陪葬。」
我站起来,「我是不是应该让他们两个人一道死?」我非常刻薄。
「当然是。」依芙莲脸不改容。
我哀伤起来,「对不起,依芙莲,我没有恶意。」
「我明白,你是一个好女孩子,我不怪你。」
这次谈话之后,当夜克里斯多弗打电话来约我去跳舞,我出去了。他说:「这才像样,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