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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问来替姐姐办身後事,他是看报知道消息的。

  他哭了。

  我捧起姐姐的面孔,死人的肉很阴凉很重,颜色发青,但我还是贴著她的面孔流下眼泪。

  这五年来她过的是什麽日子,没有人知道,她牺牲了什麽,亦没有人知道。



  所知道的是她的妹妹已经大学毕业,可以找一份优差,除了升职之外,不必担心其他的事,她的两个弟弟在外国半工读,不久亦可成家立室,过其丰足的生活。

  但是她却完了,她才廿六岁。

  我没有把两个弟弟叫回来,我不想他们心中留下烙印。姐姐宠他们,我继任姐姐的遗志。

  出殡的时候,只有我与老周两个人。

  我同老周讲,"我会离开周启国,你放心。"

  他没有出声,他的伤感是真实的,在这个残酷的社会中,他不失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现在我恨的,是我自己。

  姐姐下葬後,我把房子退掉,变卖许多东西,搬到间小公寓去住,同时找到一份有前途的职业。

  姐姐一句遗言都没有,她一切都是无声无息的,没有抗议,没有发言。

  我避开周家父子与以前的同学、朋友.

  我希望可以开始我的新生。

  我写信跟弟弟说,"大姐病死,一句已办妥,不必回港。"

  但我的心一直滴血,半夜惊醒,彷佛就听到姐姐的惨笑。我知道我永远无法再做一个健康的人。

  战俘

  起床已是十一点,头痛欲裂,破碎滴血的心,苍白的面容,勉强支撑着起来,照进镜子里去,看看镜中反映,足足有三十岁模样,是一个姿色平庸的女人。

  谁是美人?不过添上七分妆粉,加上容光焕发,每个人都有特色,不算难看,也就能被称赞一声"漂亮"。

  自从希成整理包袱离去,我就憔悴至今,整整三个月。

  就是不能放开。

  明明知道他对我不好,明明知道他不是理想的丈夫,明明知道他在外头有人但仍然放不开。

  少女时期,自己也老觉那些女人太不争气,通常用的评语是:"这样的男人!还与他抵死缠绵。" 或:"有没有弄错,简直发花痴。" 更有:"贱,没法子。"

  毫不容清,残忍得要命。

  那时候觉得世界上凡事只有黑与白之分,不是对就是错,那这些不争气的女人,当然黑过墨,错之又错。

  事情不是这样的。

  做人那麽寂寞,又近三十,再出去,美丽新世界也不再属於我,错到底虽然浪费,但也有多少安全感,总比出外探险的好。

  已经在这个男人身上花了七年的时间,哪里还有第二个七年?

  就这样蹉跎下来。

  人是感情的动物,多多少少与他有难分的倩份,这我以前也不知道。

  是他要离开我的。

  三个月前他提出要求,"你太古板严肃,缺少冒险精神,我不能再与你生活下去。"

  以前丈夫同太太分手,总还要维持她的生计,现在希成离去,几乎带走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

  车子他要,因我不会开车。

  所有的收入他都用在这部平治车上,为只为了充派头,有了漂亮的车子,不愁没有漂亮的女孩子坐上来。

  这社会上充满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包括七年前的我。

  希成高大英俊,这就是他的本钱,所有人,连他老师老板在内,初次见他,莫不惊为天人,他的笑容迷人,一双眼睛会说话,反应快,聪明兼夹伶俐。

  但认识深刻之後,他的缺点就跟著而来,好高骛远,没有良心,没有耐力,爱夸大吹嘘。同时最大的毛病是只有自己,没有别人。

  所有时髦的花样他都要有份。

  一套音响设备,自然也是他的,早带走了。

  什麽留给我呢?

  "房子。"

  " 但是一向付房款的人是我。"

  " 所以呀,你懂得投资,现在见功了。"

  跟他说这些话,简直是找气来受。

  他在外头的确有人,许多朋友都见过,都没敢在我面前提起。还是涤明忍不住,告诉我。

  他说,"在一间酒吧里,那个女的整个人爬在他身上。"

  他认识她已有一年半,她欢迎他离开家,搬到她那里住。

  他说她对他很好,一点也不像我,白天像个唠叨的婆婆,晚上是严肃的修女。

  经过多月的考虑他决定跟她。

  所以回来向我说再见。

  这个时候,就知道有一份职业的好处了,培养我独立的经济能力,是以我只需要为一颗破碎的心担忧,而不必理会面包问题。

  他带走白西装、黑礼服、唱片,以及一箱金鱼,放在平治的後厢,呼一声开走汽车,离开我的生命。

  " 我们只是分居,并不是离婚,看看情形如何,也许我会倒回来。" 他振振有词。

  我却像一面镜子,摔到地上,碎成一片片。

  三个月了,还不能恢复自己。

  当初没有好好的认清楚人。在涤明与他之间选了他。

  涤明家负担重,而且人太老实了,便显得呆,一点主张都没有,像个妈妈似的,当一些小差使,陪我看医生,替我买水果,为弟妹补习……多么闷,可以想像即使嫁了他,生活也会沉闷。

  希成到底英俊活泼得多。

  那时我没想到可以不结婚。

  许多女人都维持著独身,这无异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然而也不见得如有一些人形容的那麽逍遥轻松,是以不敢尝试。

  独身的半老徐娘又有些什麽乐趣?满场飞做客人,这里那里都有影踪,外表风光内里愁,不如一些小家庭主妇,抱看宝宝哼哼歌儿,不知多开心。

  这也是我牵牵绊绊,不愿同希成分手的原因。

  离了婚也不会有什麽神话发生。

  在那些三四十岁离婚妇人堆中,每有一女枯木逢春,其馀的奔走相告,似一群没头苍蝇,"她都嫁出去,我们还有希望!哈哈哈。" 笑得歇斯底里,恐怖得要命,而嫁得出去那个,往往被她们说成最差的一个,无他,为了安慰自己,最差的都有归宿,依她的条件,足可做第二个辛普森夫人。

  还是想嫁。

  吃足苦头,仍然想嫁。

  嫁第二次又比嫁第一次更难,以前只要是男人,现在可得选比前头更好的男人,为了出一口气。

  也有成功的例子,所以才招得心痒痒的。

  不久,许多女人因此而与男友同居,经济上省一点,又自以为安全点。我不愿依着她们的老路走。

  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一到了四十大关,一只只老妖精似的,专挑热闹的地方去,沿门兜售似的。

  我替自己留了后路。

  如果希成肯回来,既往不咎,我会只字不提。

  我真的没有勇气再出去争锋头。

  外头那些女孩子,足能做我女儿,人家皮光肉滑,胳臂是胳臂,腰是腰,我拿什麽同人家比。这三个月就是这么过的。

  我等他回来。

  一个现代怨妇,等她不良的配偶回来。

  星期日,没有事做。

  平日在公司里扑进扑出的忙,时间容易过,礼拜天在家,真难为我。

  电视节目又差,看不下去。

  连卡通片都不好看,老是猫与老鼠追追打打,白狗偷食,黑狗当灾之类,好不闷人。

  熄了电视机更无聊,想到那时与希成在星期日打打闹闹,倒也不失为一种消遣。

  我苦笑起来。

  我缓缓的洗了头,卷头发,坐在吹发机下看外国时装杂志,明天还要做人呢。

  希成新女友是酒店公关小姐。

  可想而知是个怎麽样的人物。

  希成贪新鲜,我知道,他有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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