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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

  我与启国到公园去散步,天气很美,宽阔的空间,我们在草地漫步,累了坐在池塘边,

  蓝天、白云,有老人领看孩子走过,把面包喂塘中的鹅。

  我们并没有说话,有时候我只叫他一声,他便知道我要什麽。这一点默契是时间的结晶,我与千里便不可能做得到,千里是我心仪的大哥,但男女之间的事,光是尊敬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许多其他因素组成。



  我看启国一眼,再去找别人,很难可以如此放肆、自由。他已经见过我最坏的一面,这也是好的,以後有充份的心理准备,不再会有任何失望。

  现在一对一在外国,培养感情最好的机会,心无旁骛,一切琐碎的事都可置之度外,难怪留学生最容易结婚,一下子便共结良缘。

  现在我与启国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说:「以我的资历,在这里找份工作是不成问题的。」

  [你肯长久工作?」

  「心定下来便可以,做工又不需天才。」他无奈,「都是为你,你又不信。」



  「你父母呢?」我吁出一口气。

  见我肯进一步跟他谈事情,他很兴奋,但又小心翼翼。他是爱我的,我心酸的想,不然怎麽肯牺牲这麽多。

  他说:「母亲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事,而父亲,你是知道的,他一向不反对,他很内疚,

  这些日子来收敛很多,下班後在家做标准丈夫。」

  我不听。

  「相信我,小云,一切苦难的日子已经过去,每个人都希望你高兴,谁不知道你一直背

  看个十字架。」

  我有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的冲动,但终於压抑下来。

  但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完全不一样了,多亏这次旅行帮忙。

  我打算一向家便向张千里坦白。

  可是来接飞机的除了千里,还有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约廿六七年纪,打扮朴素清秀,

  我已经愕然,才短短一个月,这女子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

  她与千里态度虽不至过份亲热,但学手投足间,都有一定的默契,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

  回事。

  启国向我打眼色,像是说:「是不是?我跟你说过,你喜欢人冢,人家可不喜欢你!」

  我大大的纳罕,难道是我自己多心?我一直以为千里对我有一点意思,不然他干嘛对我

  这麽好?但他是个极磊落的人,也许我误会了。

  少了一层顾虑,我与启国的关系就明朗化起来。

  时间治疗一切伤痕,渐渐想起姐姐也不那麽心绞痛,只馀惆怅。

  要我与启国再进一步,相信是很久以後的事,我这个人慢热得厉害。

  不过我跟周家的战争终於结束。

  隔了很久,到千里订婚的时候,启国跟我说:「你知不知道谁跟我通消息,说你会到外国去旅行?」

  就是那一次的朝夕相处,扭转我们的关系。

  「不是说是同事吗?」我问。

  「不。」

  「是谁?」

  「是张千里。」

  「什麽?」我太意外,下巴都几乎掉下来,「他?他为什么要出卖我?」

  「他觉得我们是有希望的,而且他的确是对你如妹妹。」

  「你为什麽不早告诉我?」

  「我想你在我与他之间有所选择,如果你一早知道张千里鼓励我追你,你会起反感。」

  我说:「周启国,我敢说,你知道我,比我知道自己更多呢!」我既好气又好笑。

  「七年了,小云,我们相识已经七年了,我追求你三千多个日子,可入世界纪录大全。」他感慨的说。

  我忍不住握住他的手。

  启国真的感动了我。

  失恋症

  在巴黎那段日子,过得伤心极了。

  心上带着巴掌大的疤,走到哪里都没有人生乐趣,往往在美术馆呆坐。

  我心爱的是小皇宫美术馆,那里往往展着各家作品,我在长凳上,一坐好几个钟头,不言不语,待创伤恢复。

  是的,最好的办法便是远离伤心地,静静的避开,需要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待人变回正常,再着来一次。

  我是一个奢侈的人,我有这个钱,我也有这时间,如果有人认为我小题大做,那必定是因为他未曾遭遇恋爱的失败吧。

  不知多少个日子,我坐在梦纳的“荷花池”前,外边秋高气爽,一地黄叶,巴黎之秋色在沉着中不带伤感,正是旅游的好季节,但我无动于衷,我的心已死──暂时已死。

  他们两个人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

  待我发觉时,一男一女已经坐在我背后的长桥上说话。

  周日上美术馆的人很少,秋季又不是旅游旺季,一整间美术馆,除了穿制服的管理员,往往小猫三只四只,难得有个艺术爱好者。

  那一男一女长得很漂亮,年纪跟我相仿,约莫廿多岁。

  那女孩子有一头天然发曲的长发,纠缠不清的垂在肩上,像人类的感情。她穿白上衣,粗布裤,一双球鞋,面孔俊美,犹如画中人,小小的面庞,配着黑沉沉的大眼睛,并没有化妆,她的神色哀伤而坚决。

  男的长得很均匀,粗眉大眼,衣着考究,这种男孩子是很受女性欢迎的。

  他们坐在我后面,起初一言不发,我以为他们在欣赏名家作品。

  后来是男孩沉不住气:“怎么约我在这种地方?”

  女孩问:“不好吗?很静。我们第一次见面,也在这里。”

  “何必再说以往的事。”

  女孩沉默。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不再爱你。”他说。

  听在我那不相干的耳朵里,却是一震,心“咚”的一声,直往下沉。天啊,他怎么挑在这个地方这种时候说这种话?

  女孩仍然不说话。

  我忽然了解到她脸上的哀伤。

  我低下头,一动不动,佯装什么都没有听见。

  女孩说:“我跟你在一起,已经十年了,记得吗?十年前父母把我们送出来欧洲旅行,我们就是在这儿碰见的。”她的声音比较低沉,我听不到太多的悲哀,但却充满无尽的失望。

  男的声音像是有点转目余地,“十年相聚也已经够了,你难道还没受够?大家的脾气都不好。”

  “她在酒店等你?”她问。

  “不,她已经回家。”他说:“我是特地来见你的,正如你说,十年交情,难道我们不做个朋友?我总希望你好好的。”

  她又沉默。

  我心里面说:是的,连陌生人都希望你振作。

  “没有我,你还有许多其他的生活乐趣,回去吧,你已经在巴黎就太久了。”

  “是爹妈叫你来的?”她问。

  “是。”他说:“他们为你担心,他们说或许只有我可以劝你。”

  “你也太好心。”

  “我是他们的子侄。”

  “你撇下妻子,她不怪你?”

  “她很了解,她已经回去。”

  原来他已经结了婚,我惋惜的想,多少有情人并没有成为眷属。

  其实她也应该放弃这个男人,人家既然已与他女友结婚,她还等什么呢?

  “你回去吧,”女郎说:“不要管我。”

  “你不跟我返港,我心不安。”

  “没有什么值得不安的。”

  原来如此,他是受良心责备而来。我动了一动身子。身后的那位男子马上警觉了。

  “我同你出去吃点东西。”他说:“这裹不方便说话。”

  “我不饿。”

  “你总得吃些东西维持生命,已经瘦了一圈。”

  “你回去吧,我不需一个可怜我的人在我身边婆婆妈妈。”

  “为什么你见到我没有一点高兴?

  “因为你不再属于我。”

  “你总会找到属于你的人。”

  女郎的声音大起来,“我不需要这种漫无边际的安慰。”管理员都侧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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