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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没有动,两人在潮湿的南风中站半晌,她问:“车子修好没有?”

  我没想到她会与我说话!我清清喉咙,唔嗯唔嗯,老司机在一旁笑,我终于说:“不能再修了。”

  她默默头。李冢的女佣早打开大门恭候,她似乎没有进去的意思。

  她又问:“你是怎么来的?”



  “用公司的机器脚踏车。”

  “啊。”语气似非常羡慕。

  “我有头盔可借给你。”我忽然没头没脑的说。

  她竟然向前踏一步。

  司机动容了。

  她脸上露出楚楚动人矛盾的神情来。



  这已是第二次偶然见面。谁能担保还有第三次?这一次不下个决心向前迈一步,以后再见一百次也是枉然,顶多不过是再点一百次头。

  这次没有表示,以后障碍重重,当中隔着也许一百亿的钞票,再也脱不了身。

  她说:“在这种天气兜风,一定很好玩。”

  我心狂跳,努力吞口涎沫,把它压下喉咙,“下大雨就可怕了。”

  她摊摊手,“没有冒险,何来乐趣?”

  我向她一招手,“那还等什么?”

  老司机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得目送我们。

  我取出玻璃雨衣替李观仪穿上,把头盔递给她。

  踏下油门,机车呼地发动,我用的速度很安全,可以沿路欣赏初放的洋紫荆及紫藤,新铲过的草地发出芬芳的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我一生人廿余岁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奇妙的感觉,我忘记一切不如意的琐事,只感激上主恩宠,给我如此欢愉的一刹那。

  我把机车自山顶这一边兜到另一边,一阵急风,吹下半树桃花,拂了一身还满。

  我把车靠路旁停下来。

  身后的女郎说:“在巴黎,有一种树,三个人高,一人合抱,开黄色的小花,不住的开,不住的落,人站在树下,花瓣如泪下,落光了就算数,要等明年,我始终没有问当地人,那是什么花,什么树。”

  我立刻答:“那是金急雨。”

  “噫,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晓得会遇上你,而你会问我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她没有再出声。

  机车往回开的时候,潇潇毛毛雨急急落下,我怕淋湿她,把车子开得略快。

  谁知她却说:“咖啡馆,你看见吗。”

  “露天咖啡馆,怎么坐?”

  “有太阳伞。”

  我笑,“下雨天在太阳伞下喝咖啡?”

  她忽然哈哈哈的笑起来,笑声清脆而温柔,快乐似云雀。

  我把车停路边,与她踏入咖啡馆。

  侍应不相信有人这么好兴致,持餐牌过来。

  我俩除下头盔坐下。

  “我要啤酒,你呢。”

  “我想吃热狗。”

  “两只热狗,一杯牛奶,一杯啤酒。”

  侍应懒洋洋地走开。

  我悄悄说:“打断了他的闲情。”

  桌子上的漆剥落,凳子是湿的,台布上不是污迹子就是穿一个个孔。

  她的脸上有水珠,我用手帕替她揩干。

  她迷惑的问我:“你是谁?”

  “陪你吃咖啡的人。”我说。

  “我们并没有叫咖啡。”

  牛奶先上来!是用奶粉冲的,且一块一块,没冲散,她看着笑了。

  啤酒跟着上,没有冰过,微温,真过瘾。

  两只热狗硬且干,肉肠瘦瘦的缩一角。

  我说:“芥茉相当香。”

  她又笑,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如金光一般,照耀了我。

  我忽然灵光一闪。

  我们是否恋爱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我呆住。

  我在明,她在暗。我知道她是谁,她不知我是谁,所以她比我更快乐。

  而我,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我没有苛求,快乐是快乐,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每个细胞都要享受,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发。

  我陶醉在这情调中,战争饥饿与疾病都距离十万八千里,与我俩无关。

  我浑身湿漉漉,头发绞得出水来,喝着热啤酒,硬面包,却自觉快活似神仙……

  该死,这不是爱情嘛。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郎,怎么会得凭两面之缘就产生这种强烈的感情?

  没头没脑,没有根据,攻人不备,也全是爱情的特征。

  美?一点也不,又破又旧,但她的眼睛同我的眼睛一样,在此时此刻,再也看不到丑恶的一面。

  我问:“你冷吗。”

  “不。”

  我也不觉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应当建议散散步,她会不会笑我老土。

  她取过头盔,我替她轻轻罩上。

  我知道我们应当回去了。

  “司机尚在等你。”

  她无奈的点点头。

  我们沿着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门口。

  老司机松口气。

  我们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丽的一小时。

  “慢着,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她问。

  “你还想见我?”

  “自然。”

  “那么让我们约好下星期下午三时在这里等。”

  “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说。

  “不,你一知道,你就不会再见我。”

  “怎么会,别傻。”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观仪。”

  “我叫于如明。”

  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么,一时还没想转来。

  我知道无论如何躲不过,于是说:“天下杂志的于如明。”

  她呆住,抬起头来看住我。

  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同一人?天下那么大,为什么这人竟是那个讨厌的记者?

  她张大嘴,模样天真且可爱,完全不似有亿万家产的富女。

  我也怨呀,她为什么不是普通的小女职员,收入与我差不多,但足够享受一般生活情趣。

  我们俩凝视艮久。

  我终于苦涩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写这段访问。我不会因那小小的稿费做你所不悦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说,仍然非常震惊。

  这个傻女孩,一点全活经验都没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见的第一个坏人。

  我黯然。

  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

  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

  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

  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

  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

  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

  没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无聊。

  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

  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

  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

  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

  但愿我这么工心计。

  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

  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

  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

  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

  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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