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
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
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
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
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
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糊涂过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
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
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板出去开会。”
“好,”我说:“下午见。”
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
“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
“病。”
“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
我很服她。
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
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板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
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
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
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我忙不迭拆开来看。
里面亦没有上下款,只写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气约会你。”
全句十余个字,没有错字没有别子,文法亦不错。
别以为写中文容易,写得通还真不简单。
仍是紫墨水。
我想说:如果你约我,我一口答应。
但一整天都没有私人电话。
都是公事公事公事。
他当然已经忘记我,不在话下。新年新作风,老实说,我也想忘记他。
最好有新的发展。
茱迪在吃药,看上去很辛苦。
“要不要放多一日?”我问。
她说,“听说张太对我不满意?我有医生写的信。”
“别理她。”
茱迪笑笑。
“着凉?”
“我们在沙滩上散步至天明。”
哗,真有精力。
原来无论做什么,先决条件便是健康,连浪漫都要精力。
“这么冷。”我说。
“我不觉得,”她一边擤鼻涕一边陶醉的说:“有什么冷?我的手一直被他握着,我并不觉得冷。”
“你们会结婚吗?”
“结婚?”她膛目结舌,仿佛不是与我在说同一语言。
“怎么,不打算结婚?”
“我们想都没想过要这么做。”
呵,纯享乐。
“甄小姐,白天做工那么辛苦,下班之后,总要找些有趣的事来做,否则会疯掉。”
她说得对。
我就快要疯了。
总得做些事来调剂精神。有些人喝酒,有些人吃烟,有些人泡的士可。只有我,除了偶然幻想太阳会得终久照进我的生命,简直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生活苦闷,日积月累,真怕自己会崩溃。
茱迪说得对,我要向她学习。
从何学起?真是难题,我还可以出来去疯吗,还会有人请我去跳舞玩耍吗。
报告打好拿进来,我查一查错字,便交上去,用不用就随她了。张太很有一点怪脾气,她看不得有人闲着,有用应用,她爱叫人写长篇大论的报告,写好之后改十次,经过三个月,那篇完美的报告使束之高阁,没了这件事,永不见天日。
开头的时候大家都很困惑,久而久之,养成习惯,也不当是一回事,不过士气差得不得了,因大家都分不清哪件工作是真正重要,哪件是张太叫我们做来寻开心的。
这是另外一件事。
我替那盆铃兰加了几滴水。
不知它可以摆多久。
那个人会不会鼓起勇气来约我?
那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我一向倾慕的那种成熟,有一份好工作,对女人负责的男人?
每次我看到那样的男人,心中都会想!我小时候也是一个标致的女郎,为什么从来没遇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后来不大想了。
因为泰半嫁得好男人的女人,隔了几年也都不开心,也都离了婚,正如我说,看包装怎么可以真正认清楚一个人。
铃兰的香使我着迷。
五月,五月要到巴黎,搭火车去到近郊,者漫山遍野的花,一搭搭紫色、米白、淡黄、深深浅浅的红,一层层,每一处都像印象派的风景画。
爱煞了这样的情景。
我坐在书桌前胡思乱想。
茱迪说:“这些信都过期,要即时答覆,还有,有两个电话必需要覆,你看看。”
我完全不想做事。默默头,呆坐。
逢人都会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女人当然喜欢遐思,而男同事,在赌马、炒金子,买卖股票上费的精神,恐怕比任何女同事都多。
我终于问:“茱迪,这盆花,是谁送来的?”
“花店吧。”
“你肯定?”
“是小明拿进来的。”小明是公司里的后生。
“你去问小明,由怎么样的人送上来。”
“肯定是男人,这是什么花?挺有趣。”
“去,去问小明。”
她出去一会儿,回来。
“小明说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递上来,不过那位男士是花店的伙计。”茱迪含笑说。
这丫头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没有看清楚。”
早几年收到神秘花束,不过是由它摆在书桌上,直至憔悴丢掉,无声无息,谁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贬值,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来。
我再问:“真的没有留意是哪家花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