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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他什么没有见过,父亲曾说,人生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其间抓到多少就多少,根本也是白白得来的,他会想得开。

  我站在他家门口许久许久,作为一个影迷,我祝福他。

  电梯

  这家大厦的升降机速度极高,由底层到四十七楼,总共需要二十秒钟,精神不佳的那一日,这甘秒钟就能令你耳膜震痛,故此只能张大嘴以减轻压力,即使人家看到会想“哪儿来的伤傻女”,也顾不得了。



  电梯的设备很新,没有按钮,只有一格格的小型感应器,一碰便有记录,届时停站。开头以为是手指上之热度令感应器生效,后来发觉戴着手套,也一样起作用。

  科学一向是神秘的,不是我这种光在大学比较罗伦斯与其他廿世纪英国文学的人可以了解.

  电梯内亦没有“正在上升”的指标,到达某一层,有暗红色电子数码题示,同时有一把机械化、平板、低沉的声音,用英语报告“你在第十一楼”,或是“你已到达三十五楼”。

  很可怕,十足十是老板的腔调。

  我不喜欢这部电梯到绝点,因为它内部到处镶着镜子,前幅跟后幅对照,形成无数人影,猛一抬头,十足十鬼影幢幢,一时间也分不出是友是敌,是阴是阳。

  这部电梯是迷离境界,随时准备带人到不知名的空间去,这已为一个叫卫斯理的人所证实,他写过有关电梯与大厦的故事,非常恐怖。



  再不喜欢它,每天也起码得搭乘它两次。

  不喜欢有什么用?

  谁喜欢上班,谁喜欢装笑脸,谁喜欢过这种枯燥寂寞的日子?

  命中注定你要进入这种模式,你就得过这种生活。

  今天是我生日,感慨特别多。

  不是没有人送花,不是没有贺电,但不知后地,情绪非常低落,顿生“无才可去补苍天,在人红尘若许年”之感。

  在事业与感情上,我都没有获得一帆风顺的机会。

  累积的失意,在特别的日子,像过年,像生日,特别显着。

  平时,因为工作忙,不那么去注意。

  今日下班特别迟,好些朋友要请吃饭,都推辞了,藉词已经有约,不想领情。

  决定独自回家听音乐,喝一杯威士忌,静静渡过这个日子。

  七时一刻离开写字楼,照往日的习惯,踏进升降机。

  机内已有一位男客,注意他是因为他高大英俊,而且一张面孔看上去很熟。

  电光石火之间,我记起他是谁,他是此间的一个公众人物,很有点名气,在娱乐事业颇有发展。

  我没有令他难堪,我低下头,佯装没看见他。

  公众人物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他们也需要私人时间。

  电梯往底层下降。

  就在这时,它顿了一顿,忽然卡住。

  电子声音闷声不响,并没有说话,乘客不知道身在何处。

  连忙伸手按感应器,没有反应。

  在这个时候,任何笨人都知道,电梯坏了。

  我毫不犹疑地按警号。

  如果管理员不是去开小差的话,我们很快便会得救。

  此刻我庆幸与我同困一梯的是位知名人士,我可以放心,他不会有什么不规行为。

  我没有开口。

  他也没开口。

  也许他同我一样疲倦。

  我俩各占一角,很冷静的等候。

  警号掣已经扳下,不必担心。

  这个时候,小小电梯内四面人方的镜子更加诡秘可怕,到处影映,像不知有几许魂魄要夺镜而出。

  ——不知是谁设计的,真该打板子。

  唯一的安慰是他没有讲话。

  最怕人与我搭讪,车上,船上,飞机,邻桌……说话要力气,我就是没这个力气。

  况且话中虚伪多,空洞得有回音,说来干么。

  我耐心等候救驾。

  他见我沉默,也放下了心。

  我不谙传心术,但小小空间中,气氛紧张抑或松弛,是可以觉察到的。

  他穿着一套深色的西装,很含蓄很斯文,修饰得比般人要考究,但没有想像中的浮夸。

  他取出香烟,犹疑一下,不知是否该征求我同意。

  我给他一个眼色,点点头,示意他进行。

  他感激地点点头,燃着了烟。

  我们始终没有讲话。

  我看看表,七时三十分,甘分钟过去了。

  这时麦克风里传出声音:“电梯乘客注意,请耐心等候,我们会在十分钟内把门弄开。”

  我有点怅惘,呵,要出去了。

  躲在这裹不错哇,远离一切世事。

  不到十分钟,电梯再度活动,一枝火箭似坠向地层,门依时依候打开。

  他让我先出去。

  算很难得了,这么讲礼貌。

  我向他点点头,他也向我示意。

  我们一声不响的各奔前程。

  大城市内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呢,有,钢骨水泥,水门汀森林可以长寿至数百年。

  生日哩。

  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淋浴吃三文治,然后扭开电视。

  看到画面,一怔。

  萤幕上的正是那位先生。

  女主持人花枝招展地问他:“你迟到半小时,这是何故?”

  他开口了,“我被困电梯里三十分钟,”

  “真的?”女主持无缘无故花枝乱颤,像是听到最好笑的事似的,“电梯中有没有其他人?”

  他略为犹疑,“有。”

  “是同性还是异性?”

  我没有看过比这更无聊的节目。

  他说:“是位小姐。”

  那位小姐就是我了。

  我觉得这个生日过得很精彩,比别的生日特别。

  我朝萤光幕扬一扬酒杯。

  主持人问:“与你同处三十分钟?她有无请你签名?”

  “没有。”

  “没有?”

  “她没有把我认出来。”

  主持人笑,“你太会开玩笑了……怎么可能没把你认出来?”

  他们转了话题,说到他新完成的作品。

  那位先生神色自然,有股清秀的气质,很讨人喜欢。

  原来适才他是往电视台途中。

  看完节目,熄灯睡觉。

  在今日之前,我从没想到会活这么久。

  生日越来越残酷.

  第二天红日炎炎,也就把前一个晚上的事忘了。

  生日既过,也不再感慨。

  居然嘻嘻哈哈地与同事若无其事地有说有笑。

  男人聚在一起,说女人。

  女人聚在一起,自然说男人。

  大谈未来对象要具备些什么条件。

  空谈有什么用?到之二十五,只要是活的男人,也就是好伴侣。

  当真轮到我发表意见的时候,也只得矜持的说:“我要一个英雄。”

  她们不明白。

  我也没再解释。

  下班的时候,仍然用那部电梯,仍然不喜欢它,仍然勉强自己接受它。

  六年半了,在这幢大厦出没,没有一天开怀,不知恁地,日日意难平,多么刻板的日子,无法突破,无法自救……真要命,理想不能达到。

  电子喉咙向我报告:“你在十一楼。”

  今日,同梯人是两个脸上长满小庙的后生小子,大谈保时捷跑车有什么优点。

  我有一丝寂寥。

  黄昏,太阳比较淡,出了电梯,走到街上,溜踏着橱窗。

  心不在焉。

  原来有人与我一般不爱说话。

  真是难得的,尤其是做他们那一行,不说话怎么行?

  吃开口饭的人不开口,我莞尔,未免有点滑稽。

  可惜他不是一个普通人呢,我惋惜的想。

  做一个特殊的人,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至少他本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偿还与报酬,名人的伴侣,才真正难做,永远是影子,永远不讨好,付出的心血落在水中,即使修成正果,也得战战兢兢。

  不必了。

  快乐同名利有什么关系呢。

  但如果他是普通人,他正是我欣赏的那种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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